主旨:本院辦理『把專家帶到你家-秘密花園青少年視訊諮詢服務說明會』,敬邀 所屬青少年輔導相關業務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秘密花園青少年視訊諮詢服務係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本院創辦之創新服務,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12時於網站上提供免費線上心理諮詢服務,讓青少年不敢或不願向父母師長或朋友說的心事秘密或疑惑,可以透過網路視訊訪談系統跟專業的心理師或醫師,說清楚講明白,讓專業人員為迷惑的青少年解惑並提供適當的建議。
二、相關網站服務內容及網路心理諮詢的操作使用方式將會在說明會中由執行此一專案服務的專業人員詳盡解說,歡迎鼓勵所屬相關青少年輔導及青少年保健之相關人員參加,俾利青少年業務之順利推展,並惠請 予以參加人員公假與會。
三、隨函檢送旨揭說明會簡章課程表乙份。
四、惠請 協助於各校好站連結:國民健康局青少年網站(http://young.hpa.gov.tw),鼓勵青少年學子多加利用。
主旨:有關本縣鑑輔會辦理「桃園縣103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第2次轉介鑑定安置」一案,請依說明段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103年3月26日103桃特鑑字第1030000053號書函辦理。
二、本次鑑定安置資訊,請貴校(園)確實轉知所屬師生、家長及心理評量教師,並協助家長瞭解申請手續及縣內特教服務現況,倘貴校有符合申請鑑定安置資格之學生,請依規定辦理申請,以免影響學生權益。
三、本案第2次轉介鑑定安置實施計畫暨申請表件(如附件資料),或請自行上網至本局-特殊教育科-公文附件(網址: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使用。
四、鑑定安置實施對象:須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設籍本縣國民教育及學前教育階段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領有身心障礙鑑定責任醫院開立之身心障礙醫療診斷證明或領有發展遲緩評估醫院開立之「發展遲緩」醫療診斷證明之學童,其需入學接受適當教育安置者。
(二)就讀本縣國民中、小學學生經就讀學校觀察為疑似身心障礙,並由學校教育介入輔導1段時間後評估需接受適當教育安置者。惟考量學生權益及鑑定需要,倘學生為疑似視覺障礙、聽覺障礙、肢體障礙、腦性麻痺及疑似自閉症者,建請學校轉知學生家長先行帶學生至醫療院所進行醫療評估及服務介入。
(三)就讀本縣國中103學年度升學國中3年級之身心障礙學生欲申請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者。
五、鑑定安置申請方式:由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向下列受理申請學校(單位)提出鑑定安置申請,受理學校造冊並檢齊各項資料後送交本縣鑑輔會,鑑輔會再依作業流程彙整資料進行鑑定、轉介及安置工作。
(一)應屆畢業生、轉學生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二)國小新生向戶籍學區學校提出申請。
(三)欲就讀本縣學前啟聰、啟智班、公立幼兒園普通班及不分類巡迴輔導班服務者,可逕向本縣鑑輔會提出申請。
六、鑑定安置申請時間及送件日期:
(一)身心障礙學生入學國民中小學或轉學部分:自即日起至4月18日止,由本縣各國民中小學受理學生鑑定安置申請,各受理學校上網提報鑑定安置、造冊並檢附各項學生資料,南區學校請於103年4月24日親送至興南國中,北區學校請於103年4月25日親送至本縣鑑輔會(東門國小)。
(二)身心障礙學生申請就讀本縣學前公立幼兒園普通班、啟聰班、啟智班及不分類巡迴輔導班服務者:自即日起至4月23日止,由身心障礙學生家長逕向本縣鑑輔會或現就讀之幼兒園提出申請。
(三)本縣各受理學校(園)上網提報鑑定安置時間:103年4月7日至4月25日(103學年度第2次)。
七、依據「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規定,學生申請適性安置應同時具備領有鑑輔會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且於12月31日前確認身心障礙學生身分並至特殊教育通報系統完成通報,爰此,請各國中學校確實協助校內103學年度升學國中3年級身心障礙學生(疑似身心障礙學生)申請確認其身心障礙學生身分並核發鑑定證明,倘因校內因素損害學生權益者由貴校逕行負責,本局亦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八、本案各校業務承辦人、教師、心評人員或鑑輔會工作人員參與103年4月24日(四)及4月25日(五)送件、5月2日(五)心評人員鑑定工作研習、5月30日(五)分區綜合研判會議、6月29日(日)鑑定安置會議,請各所屬學校在課務自理、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本權責給予公(差)假登記,另參加6月29日鑑定安置會議之縣府所屬學校教師及假日執行業務相關工作人員於活動結束後6個月內,在課務自理、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假。
九、本案鑑定安置實施中,若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建議安置學校、原就讀學校對鑑輔會初步安置結果不滿意或需進一步瞭解者,請務必參加「鑑輔會鑑定安置會議」(預計103年6月29日辦理),且負責該生之心理評量人員、建議安置學校及原就讀學校代表人員應隨同參與,不得拒絕。
十、依據本府93年5月3日府教特字第0930105292號函頒布「桃園縣身心障礙學齡兒童申請暫緩入學實施要點」規定,學齡兒童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或持有衛生福利部核准設立之發展遲緩兒童聯合評估中心所開立之發展遲緩診斷證明書者,不得由學校逕行核定暫緩入學,需經鑑輔會鑑定後方可核准暫緩入學。另「暫緩入學」係以學年度為核定標準,貴校身心障礙屆齡新生如有申請需求,請各校提早通知或於新生入學報到時充分轉知相關規定,暫緩入學鑑定申請截止日至每年7月底,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
十一、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詢本縣鑑輔會,聯絡人:林揚國老師、李孟儒老師及邱郁甄老師,聯絡電話:(03)3394572分機15、22及12。
十二、為使新安置學校得盡速了解身心障礙學生專業團隊服務需求,另檢附「本縣103年度下半年度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申請建議書申請建議表」1份,請跨階段轉銜(幼兒園升國小、國小升國中)學生教師填寫,並將此表列為轉銜資料確實寄送至學生新安置學校,以利新安置學校協助學生申請103年度下半年度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
十三、副本抄送本縣各身心障礙福利團體及相關醫院,敬請各單位協助宣導鑑定安置資訊。
主旨:轉知財團法人唯心聖教學院籌備處辦理之「2014年輔導教師研習營」招生資訊,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唯心聖教功德基金會103年3月29日財功字第1030329002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訊息:
(一)招生對象:全國公私立國中、小學教師。
(二)研習方式:專題講座、戶外實地教學。
(三)研習時間:2014年7月7日(一)~7月13日(日)。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3年6月30日止。
(五)其餘資訊請參照活動網址:http://www.wxc.org.tw/webc/html/social/01.html。
三、本案聯絡人:李怡靜小姐,電話:049-2240306。
主旨:大竹國小辦理「注意力缺失暨情緒躁動兒童教學引導示範訓練研習」,敬請鼓勵貴屬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教特字第1030017725號辦理。
二、研習主題:注意力缺失暨情緒躁動兒童教學引導示範訓練研習。
三、研習日期:103年04月23日(星期三)。
四、研習時間:下午13時10分至16時10分。
五、研習地點:大竹國小二樓圖書室。
六、研習對象:本縣各國民中小學─普通班教師、教師助理員及家長。
七、本研習工作人員及各校參加人員,煩請 貴屬同意研習當日准予公(差)假出席與會。
八、報名事宜:請於103年04月23日(星期三)前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http://www.set.edu.tw)─研習與資源(教師研習)─登入縣市(桃園縣)─102學年─下學期─登錄單位(大竹國小)報名,全程參與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
九、注意事項:為響應環保政策,請自備水杯;另外,本校停車位有限,請共乘前來。
十、本研習聯絡人:本校輔導室資料組長 歐宇承老師。聯絡電話:(03)3232917分機612。
主旨:興國國小辦理桃園縣103年度教育學堂親職教育講座,敬請協助並鼓勵貴校家長、教師及社區人士踴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縣政府103年3月17日桃教小字第1030016425號函辦理。
二、103年4月專題講座內容:
(一)講題:「創造教育的新希望與大未來」
(二)講師:林志成 教授
(三)日期:103年4月25日(五)晚上7:00開始(請提早20分鐘入場)。
(四)地點:興國國小五樓風雨教室(校址:桃園縣中壢市元化路二段62號)。
三、為鼓勵家長參與,同一年度參與4場以上者,將由桃園縣政府頒發「學習楷模」獎,連續二年度參與4場以上者,發予「學習典範」獎。四、教師請於4月25日前上教師研習系統「興國國小」登錄報名,全程參與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五、請各校鼓勵家長及教師踴躍參與各區課程,若各校103年家長參與學堂總人次達20%以上者(全年度家長參與人次/學校學生總人數),校長、承辦處室及承辦人員各核予嘉獎乙次。
六、請各校承辦處室協助事宜:
(一)影印發放講座通知單及報名表(如附件一)受理報名。
(二)請於103年4月22日前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報名(如附件二)。
(三)傳真電話:4224601。
(四)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具。
主旨:轉知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辦理「2014傑出單親母親表揚活動」,請協助公告,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縣政府教育局103年4月3日桃教終字第1030022144號函及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103年3月28日單親兒103字第005號函辦理。
二、該會為表揚辛勤努力的傑出單親母親,特辦理旨揭活動,期給予社會大眾正向的啟發並肯定弱勢單親家庭突破困境的努力與信念。
三、隨文檢附旨揭活動實施計畫暨申請表1份,活動詳情可至該會網站(http://spef.iwomenweb.org.tw/)最新消息查詢。
四、本案聯絡人: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李小姐,電話:02-23331333分機15。
主旨:函轉「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文章甄選一案,請貴校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3年4月8日師大特教中字第1031007240號函轉知。
二、徵稿時間:即日起至103年10月31日止,分2梯次審稿,第1梯次為103年06月30日,第2梯次為103年10月31日。
三、徵文對象:國內外特教學者專家、大專校院教師及研究生、研究機構研究人員、各級教育單位人員、中小學及幼稚園教師、關心特殊教育之人士。
四、交件方式:本活動採用E-mail投稿(E-mail:sencirntnu@gmail.com)。
五、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聯絡人陳奕君,電話:(02)77345086。
六、檢送「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文章甄選實施辦法1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網站下載(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
主旨:有關本局編印「桃園縣辦理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資訊」摺頁文宣一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本案文宣電子檔置於本局特殊教育科網站(網址:http://www.tyc.edu.tw/ses/)提供下載參閱。
主旨:檢送「桃園縣國民中小學102學年度第二學期資優教育親職講座」實施計畫1份,請宣導並鼓勵相關家長及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資優教育資源中心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本案係為增進資優學生家長及教師對於資優教育、教養策略與生涯輔導之相關知能。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桃園資優教育資源中心(桃園縣立福豐國民中學)。
四、研習對象:
(一)桃園縣國民中小學資優資源班班學生家長或資優教育方案學生家長。
(二)對研習主題感興趣之家長與教師。
五、報名方式:
(一)家長請於103年4月16日(三)17:00前,填寫報名表以傳真(傳真電話:366-1955)或E-mail(tygerc@ffjh.tyc.edu.tw)報名。
(二)教師請至特教通報網報名(http://www.set.edu.tw/)(登錄單位:桃園縣福豐國中),屆時請自行至特教通報網查詢錄取名單。
六、有關教師資優研習時數預計將列入各校薦派參加未來本縣辦理資優30學分班人員之比序計算項目,爰請貴校宣導並鼓勵相關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七、檢附本案計畫如附件。
主旨:函轉國立新竹教育大學特殊教育學系辦理「國中10年、國小20年、暨學前25年融合教育觀摩暨成果發表會」實施計劃及程序表1份,請貴校教師踴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新竹教育大學103年4月7日竹大特教字第1030003966號函轉知。
二、本案成果發表會實施計畫重點如下:
(一)研習時間:103年4月29日(二)全天。
(二)研習地點:竹大附小融合教育校區(新竹市建功二路63號)。
(三)報名時間:即日起至4月25日止,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www.set.edu.tw/frame.asp)填寫報名。
三、本案實施計畫可逕至以下網址查詢(http://www.inclusion.tw/)或至本局特教科網站下載(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
四、請貴校依權責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
五、有關本案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聯絡人吳淑美,電話:03-575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