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6年10月19日桃特教字第10600831331號函辦理。
二、事由:為能使學生及家長了解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實施方式、內容及時程,辦理家長說明會。
三、時間:107年4月13日(五)晚間7時。
四、地點:桃園市西門國小一樓視聽教室。
五、敬請貴校惠予公告,並協助調查家長人數,調查總表煩請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回傳至本校輔導室。
一、依據本市106學年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二、本案目的係結合民間資源平台與教材,培育各校補救教學種子教師,增進運用補救教學民間資源能力,強化各校補救教學成效。
三、旨揭研習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一)研習時間:
1、107年4月22日(星期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國語科研習。
2、107年4月29日(星期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數學科研習。
(二)參加對象:
1、已接受過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現職8小時或非現職18小時補救教學師資研習課程之人員。
2、學校實際參與補救教學教師、補救教學業務承辦人員或對補救教學資源平台有興趣之現職教師。
(三)研習地點:本市中埔國小。
(四)報名方式:
1、現職老師(請務必完成2項報名程序):即日起至107年4月13日(星期五)止,請至線上協作平台(https://ppt.cc/fsJ1Hx)及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網址:http://passport.tyc.edu.tw/index.php,開課單位:桃園區中埔國小)報名。
2、非現職老師:即日起至107年4月13日(星期五)止,請至線上協作平台(https://ppt.cc/fsJ1Hx)報名。
(五)參與旨揭研習人員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另例假日參與研習人員,本局同意於研習結束後6個月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擇期覈實補休。
四、檢附旨揭研習計畫1份。
一、依據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107年3月2日107桃特鑑字第1070000037號書函辦理。
二、本研習對象:本市心理評量人員,倘有餘額依序開放各校特教業務承辦人、教師及家長參加。
三、研習時間:107年3月31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至4時10分;研習地點:東門國小(地址:桃園區東國街14號)綜合大樓2樓視聽館。
四、本案報名方式:欲參加者請於107年3月29日(星期四)前至特殊教育網路通報系統(網址:http://www.set.edu.tw/)→研習活動→桃園市→學年(106)、學期(下)、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報名結果請逕行上網查詢,不另函通知。
五、參加人員研習期間核予公(差)假登記,各場次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
六、另東門國小汽車停車位有限,請共乘或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前往。
七、檢附研習實施計畫1份。
一、 | 依據大華國小107年3月9日華小特字第1070001422號函暨本市107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
二、 | 本案鑑定重要資訊如下: |
(一) | 申請資格須具備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特質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1、 | 設籍並就讀於本市國小二年級之學生。 |
2、 | 設籍並就讀於本市經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核定通過縮短修業年限,將於107學年度就讀國小三年級之學生。 |
(二) | 鑑定安置家長說明會日期:107年3月23日(星期五),下午7時至9時。 |
(三) | 鑑定安置家長說明會地點:申請鑑定安置學校(義興國小、西門國小或大華國小)。 |
(四) | 初選報名日期:107年3月28日(星期三)至3月30日(星期五),每日早上8時至中午12時止,逾期不受理。 |
(五) | 初選報名地點:申請鑑定安置學校(義興國小、西門國小或大華國小)報名。 |
(六) | 初選鑑定評量日期:107年4月29日(星期日)。 |
(七) | 若有相關問題,可逕洽承辦學校大華國小,聯絡電話:3232664分機610及223。 |
三、 | 本案簡章及報名表件請逕至本府教育局首頁(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下載。 |
一、依據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基金會107年3月8日(107)技測資字第1070000302號函辦理。
二、前述研習原訂107年2月8日,因故延期辦理,茲說明如下:
(一)研習日期:107年4月14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
(二)研習地點:花蓮縣中華國小教師研習中心(地址:花蓮縣花蓮市國盛二街22號)。
(三)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https://goo.gl/2JVrxE),請於107年4月2日(星期一)前完成報名;囿於場地限制,依資格審查通過者之報名順序排序,額滿為止。
三、參加旨揭研習者,研習當日請惠予公假登記。
四、檢附旨揭研習計畫各1份。
一、依據桃園市教育局107年2月2日桃教特字第1070007394號函辦理。
二、研習對象:本市教職員工、教師助理員及家長,約50人。
三、研習時間:107年3月28日(三)13:00至16:00。
四、研習地點:大溪區中興國小活動中心(大溪區大鶯路1125號)。
五、講師:中興國小陳濰安校長、成功國小呂美玲老師。
六、研習主題:「情緒行為障礙學生輔導手冊」專書導讀及輔導案例分享。
七、報名方式:請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http://www.set.edu.tw)-研習與資源(教師研習)-登入桃園市-106學年度-下學期-關鍵字:登錄單位(中興國小)報名。
八、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 (差)假登記。
九、本校提供飲水,請自備環保杯。
十、報名研習教師請至各校輔導室先借用「情緒行為障礙學生輔導手冊」,以利研習時導讀用。如有疑義請洽本校輔導室楊小慧主任,電話:3801394分機310。
一、 | 依據社團法人桃園市聲暉協進會107年3月2日107桃暉能字第019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活動簡章1份,亦可至本局網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特殊教育科(http://www.tyc.edu.tw/home.jsp?id=30&parentpath=0,26,28)下載。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6年12月13日桃教小字第1060102388號函辦理。 |
二、 | 時間:107年3月17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2時。 |
三、 | 地點:建國國小三樓視聽教室。 |
四、 | 主題:該管就要管,該疼就要疼。 |
五、 | 講師:彭菊仙(親職作家)。 |
六、 | 教師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建國國小」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
七、 | 為響應環保,當日請自備環保杯具。 |
八、 | 本案聯絡人:建國國小輔導室主任張夏玲。聯絡電話:03-3636661轉611。 |
一、 | 依據:107年1月5日府教特字第1060106849號函辦理。 |
二、 | 事由:107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家長說明會。 |
三、 | 日期:107年3月12日(一)。 |
四、 | 時間:19:00~20:30。 |
五、 | 地點:新明國中圖書館。 |
六、 | 敬請貴校惠予協助,調查家長參加人數,並以紙本傳真或電子回傳本校輔導室。 |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6年12月13日桃教小字第1060102388號函辦理。
二、時間:107年3月17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2時。
三、地點:龍源國小二樓視聽教室。
四、主題:E世代的親子溝通與3C管理
五、講師:余懷瑾老師(台北市萬芳高中教師)。
六、教師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龍源國小」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七、為響應環保,當日請自備環保杯具。
八、本案聯絡人:龍源國小輔導室主任卓慶彬。聯絡電話:03-4717149轉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