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講題:國語課好好玩。
二、講師:屏東縣中正國小 林用正老師。
三、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各國小教師。
四、時間:106年12月20日(三)下午13:30~15:30。
五、內容:(一)談群文閱讀。(二)備好課才能上好課。 1.一課一重點。2.備什麼?怎麼備?(三)識字教學。(四)課例分享。1.記敘文─安平古堡遊記。2.說明文─動物的尾。
六、地點:本校視聽教室(兒童電影院)。
七、煩請惠予公告,歡迎對本次講題有興趣之教師參加研習,即日起請上本市教師研習系統(主辦單位:大成國小)報名參加,參與研習老師核予二小時研習時數。
八、參加教師於課務自理原則下,請各校惠予公假登記。
說明:
一、為確保學生學習權益及環境安全,請貴校協助向家長宣導如何選擇合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或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勿讓學生於未立案登記之場所學習,以維護其權益及安全。
二、短期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之簡易區別說明如下,提供家長參考:
(一)短期補習班:依據「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及「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招收對象為志願增進生活知能之國民(現行法規未限制招生年齡),服務內容分技藝及文理二類,授課教師應具備所授科目專業資格。
(二)兒童課後照顧中心: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招收對象為就讀國民小學階段學童,服務內容為於學校上課以外時間,提供生活照顧及學校作業輔導為主之多元服務,課照服務人員應具備「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23條規定之相關專業資格。
三、在選擇短期補習班或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具有合格之立案證書並懸掛明顯處。
(二)請詳讀服務契約書(定型化契約)。
(三)收據應登載立案名稱、核准文號、收費項目、收費期間及退費規定等相關資訊。
四、立案短期補習班資訊,請至直轄市及各縣市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查詢(網址http://bsb.edu.tw/);立案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資訊,請至桃園市私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網站查詢(網址http://after-school.tyc.edu.tw/)。
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06年11月24日府教輔二字第1062440573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訊息如下:
(一)辦理日期:107年1月20日(星期六)~107年1月21日(星期日)。
(二)辦理地點:環球科技大學(地址: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1221號)。
(三)報名方式:自106年12月6日(星期三)上午8時起,至106年12月20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一律採線上報名,請欲參加本研習教師登入「夢的N次方」官網(網址:http://dream.k12cc.tw/),並點選「夢的N次方-雲林場」活動進行報名,研習課程分組及錄取原則如附件。
三、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出席教師公假登記。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6年11月24日師大數學中字第1061030222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訊息如下:
(一)辦理日期:106年12月16日(星期六)。
(二)辦理地點:桃園市桃園區南門國小(33066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303號)。
(三)報名方式:請於106年12月8日中午12點前至以下網址(https://goo.gl/forms/byK5U646TlJeAQxC2),填寫培訓研習營報名表,逾期不受理。
三、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出席教師公假登記。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11月2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134667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討會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時間:
1、106年12月16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50分。
2、106年12月17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二)地點:國立政治大學(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6年12月8日(星期五)止,請至線上問卷網頁https://goo.gl/forms/UjyVqHErJNIGiQJE2完成報名。
(四)相關報名問題請洽國立政治大學李嘉年先生,聯絡電話:(02)2938-7674。
三、參加人員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全程參與人員核予12小時研習時數。
說明:
一、研習主題:從閱讀到素養。
二、講師:黃國珍老師。
三、研習時間:106年12月19日(二)13:00~15:00。
四、研習時數:全程參與之教師,核予2小時研習時數。
五、研習對象:本市各國中小教師。
六、研習地點:本校圖書館。
七、報名方式:即日起請至桃園市公務系統登錄報名 (開課單位:大竹國中)。
八、參加教師於課務自理原則下,請各校本權責惠予公假登記。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106年9月8日桃資應字第1060003626號函辦理。 |
二、 | 國家發展委員會分別於96年、99年及100年公布「政府網站版型與內容管理規範」、「政府網站建置及營運作業參考指引」、「政府網站Web 2.0營運作業參考指引(社會網絡篇)」,提供各政府機關開發網站服務之遵循依據,惟因應資訊技術日新月異及簡化網站規範原則等因素,新編訂旨揭規範;旨揭規範將與上開3類規範併行使用1年,再行辦理原規範停止適用事宜。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106年度資訊教育細部計畫辦理。 |
二、 | 為鼓勵本市中小學學生利用網際網路互動學習,提升學習邏輯思考能力,並提供學生資訊應用技能觀摩及評量交流之機會,特辦理旨揭競賽。 |
三、 | 旨揭競賽資訊摘錄如下: |
(一) | 競賽項目:電腦繪圖、簡報製作、查資料等項目。 |
(二) | 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之學生。 |
(三) | 競賽時間: |
1、 | 初賽:各校於106年10月16日前舉辦校內初賽。 |
2、 | 複賽:10月25、26、27日於各校電腦教室舉行。 |
3、 | 決賽:11月14、15、16、17日於各承辦學校舉行。 |
(四) | 其他競賽資訊請詳閱實施計畫。 |
四、 | 有關指導學生參賽獲獎教師,依競賽結果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另案敘獎。 |
五、 | 參賽領隊或指導教師於決賽當日,在課務自理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
六、 | 倘對競賽有任何問題,請依競賽項目洽詢各承辦學校。 |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8月3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60088481號函辦理。
二、 為保障身心障礙者資訊取得之權利,立法院決議要求各級政府機關與學校於建置之網站新設或改版時,應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頒訂之「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2.0版」檢測等級AA以上進行設計。
三、 如有本案相關疑問(包括無障礙網頁),建請逕洽教育部(承辦人:宋素美;電話:(02)7712-9033)。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6年9月1日臺教資(三)字第1060126181號函辦理。
二、 為發表當前學生網路使用行為之情形,幫助教師瞭解學生使用3C產品的新興問題,教導其如何判斷行為的對錯,能在安全、合理、合宜及合法的準則下,善用網路這個利器以增進生活與生命的福祉,特辦理旨揭會議。
三、 旨揭會議資訊如下:
(一) 時間:106年9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下午4時。
(二) 地點: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3樓301會議廳。
(三) 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5小時,請各校鼓勵教師踴躍報名參加,出席人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四) 報名方式:請於9月13日(星期三)前上網報名https://goo.gl/1W2EZp或至「中小學網路素養與認知網站(eteacher.edu.tw)」公告事項處查詢活動相關資訊。
(五) 本案如有疑義請洽聯絡人:國立交通大學教育研究所魏千惠小姐,電話:(03)571-2121轉58067,電子信箱:chienh@nctu.edu.tw。
四、 檢附旨揭會議實施計畫書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