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函以,104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決算業已公告於該委員會網站,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105年5月27日台管主字第1051238047號書函辦理。 |
二、 | 旨揭決算,請逕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網站http://www.fund.gov.tw之「政府公開資訊」、「基金管理委員會預算決算書」項下下載參考。 |
主旨: |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第二條、第十五條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05年5月18日修正發布,請查照。 |
說明: |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5月18日總處培字第1050042123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
主旨: | 檢送本市105年「桃緣戀夏協奏曲」未婚公教同仁聯誼活動實施計畫、行程表及報名表各1份,請查照並鼓勵未婚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
說明: |
一、 | 為擴大本市各機關(構)學校未婚公教同仁社交生活領域,增進良性互動、情感交流進而締結良緣,爰辦理旨揭聯誼活動,活動內容摘述如下: |
(一) | 活動時間、地點及費用: |
1、 | 第1梯次「愛戀Movie Loving室內聯誼」:105年6月19日(星期日),本市白木屋-la wish歐式餐廳,每人新臺幣(以下同)772元整。 |
2、 | 第2梯次「海洋莊園藍染物語一日遊」:105年7月23日(星期六),新北市晶宴海洋莊園、三峽文化工坊,每人1,480元整。 |
3、 | 第3梯次「戀戀清境風車傳情二日遊」:105年8月27日至28日(星期六、日),彰化縣愛荔枝園、南投縣清境農場及寶島時代村,每人3,600元整。 |
4、 | 第4梯次「童話森林密室情緣一日遊」:105年9月24日(星期六),本市河岸童話森林、絕對零度,每人1,480元整。 |
(二) | 參加人數:各梯次參加人數上限為40人,並以男、女生人數各半為原則。 |
(三) | 參加對象: |
1、 | 本市議會、本府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各區公所及復興區民代表會現職未婚公教同仁、約聘僱人員等(不含勞務派遣、勞務承攬人員及替代役)。 |
2、 | 全國各機關(構)及公立學校現職之未婚公教同仁、約聘僱人員等(不含勞務派遣、勞務承攬人員及替代役)。 |
3、 | 本市各科技工業園區內知名企業、台塑關係企業、醫師公會、律師公會等知名企業正職未婚人員。 |
二、 | 本市議會、本府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各區公所及復興區民代表會現職未婚公教同仁、約聘僱人員等報名參加者,本府每人補助一半活動費用。報名人員經確認參加後,須先繳交全額活動費用,補助費用將於活動當日報到時領回。 |
三、 | 請各機關學校人事單位積極鼓勵,並協助符合報名資格之未婚公教同仁報名參加。 |
四、 | 活動相關資訊可至本府人事處網站(http://personnel.tycg.gov.tw)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福利e化平台(http://eserver.dgpa.gov.tw)未婚聯誼專區查詢。 |
主旨: | 訂定「桃園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業經本府105年5月19日府教中字第1050093839號令發布,並自105年5月19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檢送旨揭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
二、 | 原繼續適用之「桃園縣國民中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及「桃園縣國民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業公告廢止,並自105年5月19日生效。 |
主旨: | 為增進公教員工福利,請賡續配合辦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國公教員工優惠商店推動方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5年4月18日總處給字第1050038911號函辦理。 |
二、 | 人事總處經檢視截至105年2月29日止,各主管機關於公務福利e化平台刊載之全國公教員工優惠商店(以下簡稱全國優惠商店)所提供之優惠對象及期限,部分商店優惠對象僅侷限洽簽機關及其所屬員工,或有優惠期限超過2年之情形;又為因應高齡及少子女化之社會趨勢及配合衛生福利部肥胖防治政策等,請各機關學校於全國優惠商店之洽簽選擇上,繼續配合前述相關政策,並檢視優惠對象與期限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
三、 | 查本府目前已與124家業者簽訂員工卡特約商店,基於本府員工卡特約商店與全國優惠商店均係運用公私協力合作機制,請各機關學校洽簽全國優惠商店時,一併洽詢與本府簽訂員工卡特約商店意願。 |
四、 | 請各機關學校將已簽訂之全國優惠商店同意書及本府員工卡特約商店契約書,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彙辦,辦理洽簽事宜確有績效者,將於年底辦理獎勵事宜。 |
五、 | 檢附人事總處原函影本、全國公教員工優惠商店推動方案及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卡特約廠商契約書各1份。 |
旨: | 訂定「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酒後駕車懲處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檢送「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酒後駕車懲處要點」一份。 |
主旨: | 有關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第25條、第32條、第34條修正條文發布施行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
說明: |
一、 | 依桃園市政府人事處105年5月18日桃人給字第1050003762號函並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供參。 |
二、 | 旨揭修正條文,業經考試院105年5月4日考臺組貳二字第10400093761號令發布,並刊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下),可自行下載參考。 |
三、 | 本次修正條文第25條規定,銓敘部受理因公撫卹申請案審定流程,改採2階段方式辦理;第1階段銓敘部先按病故或意外給卹標準核定,並由支給機關或服務機關發給撫卹金;第2階段則俟該部完成相關審查作業後,再據以辦理最終審定事宜。希藉此改善「現行因公撫卹案件耗時查證,致延宕遺族撫卹金發給」之缺失,俾收及時照護遺族目的。 |
四、 | 為避免遺族將第1階段核發撫卹金作業,誤認為最終審定結果引起爭議,請各機關校於辦理是類案件時,適時向遺族妥為說明;另請告知遺族如擬提起救濟,亦請俟銓敘部做出第2階段處分時,再行為之。 |
主旨: | 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基隆分局修正「百年好荷花現之旅」105年未婚聯誼活動實施計畫,請查照並鼓勵未婚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
說明: | 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基隆分局105年5月24日防檢基人字第105153787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
主旨: | 有關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及企業管理教育中心105年「暑期語言課程」招生資訊,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依國立政治大學105年5月23日政公字第1050014951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影本1份。 |
主旨: | 函轉行政院訂定「各機關員工福利措施推動原則」,自105年4月26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行政院105年4月26日院授人給字第1050039810號函辦理。 |
二、 | 行政院為建立各機關學校規劃辦理員工福利措施及執行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七點所定福利事項報院之準據,爰訂定本原則。 |
三、 | 各機關學校編列預算辦理之員工福利措施,除行政院另有規定或下列情形外,均應報行政院核定,若本原則生效前已編列預算,且經立法機關審議通過者,得依原規劃措施辦理,惟其後年度應依上開規定辦理: |
(一) | 配合高齡化、少子女化等政策,以自籌財源不要求中央補助方式,辦理因地制宜福利措施,且訂定實施計畫或相關規定送行政院備查,並定期評估檢討其成效,以為續辦依據。但行政院已提供性質相當之福利措施,不得重複辦理。 |
(二) | 運用設施辦理照顧或服務性福利措施。 |
四、 | 請各機關學校依本原則配合辦理,並將目前編列預算辦理之員工福利措施執行情形,於105年6月3日前逕送本府人事處。 |
五、 | 檢附行政院原函影本、附件及調查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