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社團法人台灣數位有聲書推展協會106年6月14日台有聲字第1060000056號函辦理。
二、 檢附社團法人台灣數位有聲書推展協會來函、簡章及報名表各1份。
一、 依據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106年6月2日106桃特鑑字第1060000081號書函辦理。
二、 本研習對象依下列先後順序錄取:
(一) 本市學前心理評量人員(一律參加)。
(二) 本市國小心理評量人員,以中、高階心理評量教師優先。
(三) 本市高、國中心理評量人員,以中、高階心理評量教師優先。
三、 研習時間:106年8月14日(星期一)至8月16日(星期三),計3日;研習地點:東門國小(地址:桃園區東國街14號)博愛樓會議室。
四、 本案報名方式:請於106年7月31日前至特殊教育網路通報系統(網址:http://www.set.edu.tw/)→研習活動→桃園市→學年(106)、學期(上)、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報名結果請逕行上網查詢,不另函通知。
五、 參加研習者研習期間核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18小時。
六、 隨文檢送研習實施計畫1份。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6年6月12日師大特教字第1061014736號函辦理。
二、 本案報名參與人員,研習期間由服務學校逕依差勤管理相關規定本權責核予差假事宜。
三、 檢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來函及研習計畫各1份。
一、 依據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106年6月2日106桃特鑑字第1060000083號書函辦理。
二、 本研習對象:本市心理評量人員,計100人。
三、 研習時間:106年8月17日(星期四)至8月18日(星期五),計2日;研習地點:東門國小(地址:桃園區東國街14號)博愛樓會議室。
四、 本案報名方式:請於106年8月7日前至特殊教育網路通報系統(網址:http://www.set.edu.tw/)→研習活動→桃園市→學年(106)、學期(上)、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報名結果請逕行上網查詢,不另函通知。
五、 參加研習者研習期間准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12小時。
六、 隨文檢送研習實施計畫1份。
一、 依據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106年6月2日106桃特鑑字第1060000082號書函辦理。
二、 本案研習對象:
(一) 尚未參加本研習之中、高階心理評量人員(一律參加)。
(二) 初階心理評量人員。
三、 本案研習時間:106年8月7日(星期一)至8月11日(星期五),計5日;研習地點:桃園東門國小(地址:桃園區東國街14號)綜合大樓二樓視聽教室。
四、 本案報名方式:請於106年7月31日前至特殊教育網路通報系統(網址:http://www.set.edu.tw/)→研習活動→桃園市→學年(105)、學期(上)、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報名結果請逕行上網查詢,不另函通知。
五、 參加研習者研習期間准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30小時。
六、 隨文檢送研習實施計畫1份。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桃園市服務站106年6月9日移署北桃服字第1068289260號書函辦理。
二、為協助本市新住民對社會福利、衛生保健、教育、兒童發展及家庭暴力防治、機車考照、就業及稅務等資源福利認識,以及保障其自我權益,該站每月均定期辦理旨揭活動,協助新住民儘速融入臺灣社會。
三、旨揭活動106年7至12月排定課程日期分別為7月13日、8月17日、9月14日、10月19日、11月16日、12月14日,宣導時間為上午9時30分至10時30分,地點為該站2樓家庭教育教室。
四、本案聯絡人: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桃園市服務站方惠娟小姐:03-3310409分機137。
一、 依據中華民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106年6月7日聽體協字第1060066090號函辦理。
二、 活動日期及地點:
(一) 北區:9月23日至24日;新北市蘆洲國民運動中心。
(二) 南區:10月14日至15日;國立臺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
三、 檢附實施計畫1份供參或逕至該會網站查詢下載(http://www.deafsports.org.tw/web/)。
一、 課程內容:
(一) 諮商心理師與司法系統的合作。本課程邀請高雄地檢署楊碧瑛主任檢察官,探討當心理師被傳喚出庭作證、被法院要求提供諮商紀錄時要如何回應等倫理法律相關議題。
(二) 在諮商室與愛滋相遇:談愛滋與性議題。本場次邀請與愛滋感染者有多年工作經驗的蔡春美老師,探討內容包括(1)愛滋30年的演變:醫療、社會文化觀點。(2)感染者的生存處境。(3)愛滋相關法規與政策。(4)如何與感染者談性的議題。(5)諮商心理師與愛滋感染者工作之注意事項。
(三) 諮商心理師在性侵害事件通報之倫理、法律責任與實務。本場次邀請曾任家庭暴力與性侵害防治中心公職社工師,現任律師的周嘉鈴律師,從倫理、法律、與專業判斷角度探討,在實務的兩難情境中諮商心理師對於是否通報、如何通報的專業與倫理判斷與抉擇。
(四) 「從申訴陳情案件回應個案需求」與衛政體系合作之倫理教戰守則:本場次,特別邀請到彰化縣衛生局醫政科黃敏慧科長,從其豐富的衛政實務經驗之中,較常接觸到民眾的申訴陳情狀況,向諮商心理師們給予重要的提醒。
二、 主講人:楊碧瑛主任檢察官(高雄地檢署)、蔡春美老師(國立台北大學社會工作系兼任助理教授)、周嘉鈴律師(家事案件受僱律師)、黃敏慧科長(彰化縣衛生局醫政科)。
三、 課程時間:106年7月14日(五)、7月15日(六),共12小時。
四、 參加對象:諮商心理師、輔導教師、相關助人工作人員、具備考諮商心理師資格者或諮商心理研究所研究生。
五、 詳細資訊請連結至本校社區心理諮商及潛能發展中心網頁http://human.ncue.edu.tw或見附件簡章。
六、 電話洽詢時間:週一至週五8:00-17:00。04-7232105轉1445。
一、 依據本府106年6月7日府社婦字第1060120096號函辦理。
二、 為落實性別平等教育往下扎根之工作,建立無性別歧視及性別友善之校園環境,本府性別平等辦公室及本局特舉辦旨揭藝文競賽活動。
三、 本藝文競賽共分4項比賽項目,說明如下:
(一) 性別平等創意標語設計比賽
1、 參加對象:國小四年級以上至高中職學生(分國小、國中及高中職組)。
2、 收件日期:106年9月1日至106年9月19日止,逾期不受理收件。
3、 收件地點:請將參賽作品親送或寄送至桃園市青溪國民小學(33048桃園市桃園區自強路80號)。
(二) 性別平等四格漫畫比賽
1、 參加對象:國小四年級以上至高中職學生(分國小、國中及高中職組)。
2、 收件日期:106年9月1日至106年9月19日止,逾期不受理收件。
3、 收件地點:請將參賽作品親送或寄送至桃園市青溪國民小學(33048桃園市桃園區自強路80號)。
(三) 性別平等新詩創作比賽
1、 參加對象:國中以上至高中職學生(分國中及高中職組)
2、 收件日期:106年9月1日至106年9月19日止,逾期不受理收件。
3、 收件地點:請將參賽作品親送或寄送至桃園市青溪國民小學(33048桃園市桃園區自強路80號)。
(四) 性別平等作文比賽
1、 參加對象:國中一到三年級學生。
2、 報名時間及辦法:即日起至106年9月8日下午4時止,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並填報活動實施計畫附件3之參賽名冊後,以電子郵件寄送本案連絡人:本府性別平等辦公室蔡美雯小姐(電子郵件地址10010201@mail.tycg.gov.tw,確認電話03-3368858)。
3、 比賽時間及地點:106年9月20日(三)下午2時於桃園市青溪國民小學(330桃園市桃園區自強路80號)舉行。
四、 旨揭競賽宣傳海報放置於本局所設之各校交換櫃,請各校自行至本局領取;無設置交換櫃之學校則將海報隨函寄出。
五、 另關於本次競賽獎勵額度暨參賽稿件規格之相關規定,請詳參本活動實施計畫。
六、 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府性別平等辦公室蔡美雯小姐(03-3322101轉7436、7437)。
一、 依據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亞太地區創作藝術推廣協會106年5月30日藝協字第10605001號函辦理。
二、 檢附該會來函及計畫書各1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