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為籌募「弱勢失能家庭服務」經費舉辦103年度「春季」義賣活動訊息,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103年2月18日伊總會電字第1031070192號函辦理。
二、詳細活動資訊及義賣目錄索取請逕洽聯絡人:邱美治小姐;連絡電話:(03)4942989。
三、隨文檢附衛衛生福利部同意該會申請辦理籌募「104年弱勢失能家庭服務」經費核定公文及該會103年度春季義賣活動目錄各1份供參。
主旨:轉知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為籌募「弱勢失能家庭服務」經費舉辦103年度「春季」義賣活動訊息,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103年2月18日伊總會電字第1031070192號函辦理。
二、詳細活動資訊及義賣目錄索取請逕洽聯絡人:邱美治小姐;連絡電話:(03)4942989。
三、隨文檢附衛衛生福利部同意該會申請辦理籌募「104年弱勢失能家庭服務」經費核定公文及該會103年度春季義賣活動目錄各1份供參。
主旨:有關本縣鑑輔會辦理102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情緒行為障礙學生鑑定工作一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身心障礙學生就學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及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103年度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鑑定工作請貴校務必公告週知,並依鑑定計畫規定辦理校內宣導及疑似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篩檢鑑定事宜。
三、請貴校指派相關人員組成鑑定小組並以團隊合作方式辦理本案鑑定工作,且為利蒐集學生鑑定申請資料,請校內輔導室、教務處(學務處)行政人員及相關教師(含普通班導師、科任教師及特教教師..等)務必協助提供學生相關學習表現資料及輔導紀錄等資料,以維護學生權益。
四、本案鑑定對象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縣國小1年級至國中8年級符合情緒行為障礙鑑定基準之在學學生,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具有慢性精神病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並具1學期之輔導紀錄者。
2、具有立案醫療院所(需有兒童青少年精神科專科醫師)開立持續就醫6個月內(精神分裂者僅需提供3個月)之「病歷摘要」,並具1學期之輔導紀錄者。
3、經校內輔導單位輔導人員輔導(認輔)至少1學期以上並具有詳細輔導紀錄(需含學生疑似情緒行為障礙之特徵描述、學校每月輔導內容、策略及成效..等)者。
(二)設籍本縣國中9年級之在學學生,原則上不受理鑑定。
五、本案鑑定申請方式及日期:
(一)學校受理家長提出鑑定申請:即日起至103年3月21日(星期五),由符合鑑定資格之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向學生就讀學校輔導室(或相關辦理特教業務人員)提出申請。各受理學校彙整學生申請相關資料,並進行初步篩選測驗,篩選測驗完成後疑似情緒行為障礙之學生,始得申請鑑輔會鑑定。
(二)學校上網提報鑑定:請貴校於103年3月28日(星期五)前至校內特教通報系統(http://www.set.edu.tw/)─學務系統內,將校內通過初步篩檢之疑似情緒行為障礙學生提報鑑定安置(提報作業區間:102學年度第24次),上網操作方式如附件流程圖。
(三)學校送件鑑輔會鑑定時間:請貴校彙整校內通過初步篩選之疑似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申請鑑定資料,於103年3月27日、28日(星期四、五)由專人送件(不受理郵寄)至本縣鑑輔會(東門國小,地址:桃園市東國街14號)統一收件報名。上開各校送件人員於送交鑑定申請資料當日,由所屬學校本權責准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給予公(差)假登記。
六、另為節省各校送件人員等待時間,各鄉鎮市學校送件鑑輔會時間分配如后:
(一)103年3月27日:中壢市、平鎮市、龍潭鄉、楊梅市、新屋鄉、觀音鄉。
二)103年3月28日:桃園市、龜山鄉、八德市、大溪鎮、大園鄉、蘆竹鄉、復興鄉。
七、本案附件(含102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情緒行為障礙學生鑑定及支援服務實施計畫、鑑定申請表件、鑑定安置團體清冊、各校提報特教鑑定安置系統作業流程圖及評量工具諮詢教師聯絡方式等)請至本局特殊教育科—公文附件網頁(網址: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使用。
八、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本縣鑑輔會邱郁甄教師、林揚國幹事、李孟儒教師,聯絡電話:3394572分機12、15、22。
主旨:檢送財團法人天使心家族社會福利基金會桃園服務處校園宣導企劃書1份,請宣導所屬教師、家長及學生知悉,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天使心家族社會福利基金會桃園服務處103年1月15日天使心(桃)字第1030002號函辦理。
二、本案校園宣導企劃目標:
(一)提供國小階段學生在生命教育課程,接納生命的多元與獨性,提升校園友善氛圍。
(二)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認識相關資源,促進自我與家庭功能,緩解存在的衝突與壓力,並學習如何增進親師關係,共同陪辦身心障礙孩子成長。
三、本案校園宣導企劃對象:
(一)國小身心障礙學生家長或主要照顧者以及其他對於照顧或教養身心障礙學生有興趣之家長。
(二)國小學生、家長及教師。
四、本案倘各校有意願與該基金會桃園服務處合作宣導,請逕行電話聯絡(03-2200438)洽詢。
五、檢送該基金會簡介及桃園服務處校園宣導企劃書各1份。
主旨:轉知中華民國輔導教師協會辦理「中華民國輔導教師協會春季論壇-學校輔導實務與制度設計研討會」相關時程,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輔導教師協會103年2月13日全輔師字第10302001號函辦理。
二、旨揭會議相關說明如下:
(一)會議時間:103年3月15日(六)09:00~16:55。
(二)會議地點:高雄市獅甲國小(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45號)。
(三)研習對象:所有關心學校輔導工作的輔導夥伴。
三、本案報名方式,請參照該會網站資訊,網誌:http://www.rocgta.org.tw/,或洽聯絡人劉慈倫,電話:0980-350020。
主旨:函轉董氏基金會辦理102學年度「嚴道博士公益獎助學金」申請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董氏基金會103年2月14日103董執字第001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供參。
三、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董氏基金會承辦人:姚慕蘭;電話:(02)27766133分機158。
主旨:有關本縣自閉症協進會於103年2月23日辦理「築巢人紀錄片欣賞活動」一案,請轉知校內行政人員、教師及家長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社團法人桃園縣自閉症協進會103年2月13日電子郵件辦理。
二、辦理目的:邀請各界朋友一同欣賞自閉症家庭照顧的生活點滴,共同響應生命中有意義的活動,並透過大家的支持及肯定,讓這份「愛」的能量擴散延續不斷。
三、活動時間:103年2月23日(星期日)上午10時。
四、活動地點:大江購物中心─星橋國際影城(地址:中壢市中園路二段509號5樓)。
五、票卷:免費。
六、索票方式:貴校教職人員及家長倘有興趣欣賞紀錄片者,請貴校電話洽詢本縣自閉症協進會辦理登記(以學校為單位),協進會聯絡人:邱筱涵小姐,聯絡電話:3386117,地址:桃園市南華街77號9樓之1。另請參加者於2月23日(日)上午9時40分至星橋國際影城5樓報到處,以學校為單位領票進場欣賞紀錄片。
七、檢附築巢人紀錄片宣傳單1份,請至本局特殊教育科—公文附件網頁(網址: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使用。
主旨:大成國小承辦「桃園縣103年度教師優質情緒管理學習坊」,敬請轉知貴校教師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縣教育領航研究中心103年度計畫。
二、研習課程:藉由專業的情緒管理相關系列課程,讓教師透過情緒來源、發生等專業認知及相關實務的分享與操作,漸次地學習如何控制自己情緒,培養優質情緒管理的能力,教師專業教學能力得以發揮,進而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三、承辦單位:桃園縣八德市大成國小。
四、開課時間:分兩梯次,隔週上課。第一梯次:103年3月12日至5月21日,第二梯次:103年3月19日至5月28日。每梯次各6週,每週3小時(13:30-16:30),共計18小時。
五、招生對象:桃園縣中小學教師,每梯次人數上限30人。
六、報名方式:自103年3月3日起,請逕至桃園縣教師專業發展研生學習成效。
三、承辦單位:桃園縣八德市大成國小。
四、開課時間:分兩梯次,隔週上課。第一梯次:103年3月12日至5月21日,第二梯次:103年3月19日至5月28日。每梯次各6週,每週3小時(13:30-16:30),共計18小時。
五、招生對象:桃園縣中小學教師,每梯次人數上限30人。
六、報名方式:自103年3月3日起,請逕至桃園縣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辦理研習學校:桃園縣八德市大成國小)。
七、研習地點:大成國小忠孝樓二樓會議室。
八、參與本學習坊之教師,請各校依權責核與公假辦理。
主旨:為落實本縣自殺防治工作及提供可近性的自殺防治協談專線以及關懷服務,本府衛生局委由桃園縣生命線協會辦理「自殺防治專線志工」培訓課程一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03年2月10日桃衛醫字第1030013066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自殺防治協談專線及關懷等服務,結合民間團體資源培養志願服務人員,並透過有系統的訓練,提升志工助人動機及危機處理能力,協助徘徊在生命十字路口的個案正向面對挫折壓力,以期有效降低自殺行為發生。
三、開課時間:103年2月11日(星期二)。
四、對象資格:年滿23歲至60歲,性別不拘,高中(職)以上畢業,能聽講國、台語,略懂電腦,思想成熟,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五、檢附志工培訓課程表及自殺防治專線志工報名表1份供參。
主旨:為推動及宣導本縣社區心理衛生健康促進之概念及重要性,以提升民眾正確認知,落實網絡資源建立,本局擬辦理「103年社區心理衛生宣導講座」,惠請各單位於相關網頁宣導並轉知所屬申請報名,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03年度整合型精神疾病防治與心理衛生工作計畫」辦理。
二、報名截止日為發文公告日起一個月內,如不足額,則持續開放至額滿為止,宣導講座委由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桃園分事務所辦理。
三、隨函檢附103年度社區心理衛生宣導講座申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