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轉知105年運動i臺灣計畫─「105年桃園市國民體育日全民運動嘉年華」活動相關資訊及報名方式,惠請協助公告,並轉知所屬踴躍到場參與或報名參與千人武術表演,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桃園市平鎮區體育會105年8月9日平鎮體字第1050809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活動係由教育部體育署指導,市府主辦,並由桃園市平鎮區體育會承辦,惠請貴單位協助公告活動資訊,並轉知所屬踴躍到場參與或報名參與千人武術表演。 |
| 三、 | 活動日期:105年9月4日(星期日)上午7:00~中午11:30。 |
| 四、 | 活動地點:平鎮區新勢運動公園及老街溪河濱步道。 |
| 五、 | 活動對象:本市各運動社團、一般民眾。 |
| 六、 | 活動內容: |
| (一) | 7:00~8:00 報到(8:00集合整隊)。 |
| (二) | 8:25~8:30 千人武術大會師--忠義拳展演(有意參加者,請依說明六完成報名及後續檢證程序)。 |
| (三) | 8:30~9:00 長官及貴賓致詞、體育有功人員授證、各區體育會授旗等。 |
| (四) | 9:00~11:00 老街溪「運動健身、快樂人生」親水健行(歡迎帶手機或相機捕抓野生寶物換紀念品)。 |
| (五) | 10:00~11:30 趣味體驗活動。 |
| (六) | 10:30~11:30 摸彩活動十輛單車及100份品。 |
| 七、 | 活動報名方式: |
| (一) | 國民體育日千人武術網路報名(個人報名系統)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bC33E ... wform?edit_requested=true |
| (二) | 國民體育日千人武術表演(團體報名系統)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hj_1J ... wform?edit_requested=true |
| 八、 | 千人武術展演忠義拳示範教學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Z-XnnHj5oQ&feature=youtu.be。 |
| 主旨: | 轉知南臺科技大學辦理教育部「友善臺灣─境外學生接待家庭專案計畫」之北區接待家庭培訓課程一案,請各校教職員、學生及新移民家庭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南臺科技大學105年8月9日南科大國務字第1050010448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活動資訊摘錄如下: |
| (一) | 時間:105年9月3日(星期六)8時50分至12時40分。 |
| (二) | 地點:臺北市萬華新移民會館4樓禮堂 (臺北市萬華區長沙街2段171號)。 |
| (三) | 參加對象:各級學校教職員及有意願加入接待工作之家庭。 |
| (四) | 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05年9月2日(星期五)止逕至http://hostfamily.org.tw/tc/news/12-10032網站報名。 |
| 三、 | 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本案活動聯絡人南臺科技大學鄭嫣栴小姐,電話:(06)253-3131分機1603;電子信箱:hostfamily@stust.edu.tw。 |
| 四、 | 檢附旨揭課程議程表1份。 |
| 主旨: | 轉知中華民國體操協會辦理「105年全國競技體操錦標賽」一案,請踴躍報名參賽,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中華民國體操協會105年8月8日國操騫字第1050000152號函辦理。 |
| 二、 | 比賽日期及地點:105年10月27日至10月30日,新北市三重區厚德國小體操館 (地址:新北市三重區忠孝路一段70號)舉行。 |
| 三、 | 檢附旨揭賽事競賽規程及報名表(如附件)。 |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新竹教育大學105年8月8日竹大推廣字第1050010334號函辦理。
二、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本(105)年度開設「創造性教學專題研究」(碩士3學分)、「數學玩具遊戲與教學」(碩士3學分)共2班次,學費由教育部全額補助,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05年8月30日止。。
三、 簡章、課程大綱、上課時間及報名表請參考附件或至國立新竹教育大學進修及推廣教育處網頁之最新課程內下載:http://cee.web2.nhcue.edu.tw/。
| 主旨: | 函轉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辦理105年單親培力計畫相關資料1份(如附件),請惠予公告周知,以利學生於105年9月7日至105年10月6日期間提出申請,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8月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50089842號函辦理。 |
| 二、 | 如對旨揭計畫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署蔡小姐(聯絡電話:04-22500819)。 |
| 主旨: | 轉知衛生福利部函釋同性伴侶雖非親屬,尚得依民法第1123條第3項規定取得家屬身分,爰有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5條第1項之適用一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05年8月4日臺教學(三)字第1050102505號函辦理。 |
| 二、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以下簡稱本法)第15條第1項規定略以,「被害人之…家屬…得於偵查或審判中,陪同被害人在場,並得陳述意見。」,衛生福利部依據法務部105年6月29日法律字第10503510300號函針對民法「家屬」規定之適用略以,民法第1123條第3項規定,雖非親屬但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爰認定同性伴侶雖非親屬,尚得依民法第1123條第3項規定取得家屬身分,有本法第15條第1項之適用。 |
| 三、 | 檢附衛生福利部105年7月21日衛部護字第1051461389號函及法務部105年6月29日法律字第10503510300號函影本各1份供參。 |
| 主旨: | 轉知中華民國足球協會辦理「2016台日足球友誼賽」一案,請各級學校學生社團踴躍進場觀賞,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中華民國足球協會105年8月3日(105)足十一外字第1050000403號函暨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
| 二、 | 賽事名稱:台日足球友誼賽。 |
| 三、 | 賽事時間:2016年8月29日、9月1日(均為晚間7點)。 |
| 四、 | 賽事地點:台北市立田徑場。 |
| 五、 | 相關補助作業要點,可電洽教育部體育署綜合規劃組呂先生(02-8771-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