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 | ㄅㄧㄥ | ˋ | 入 | ㄖㄨ | ˋ | 膏 | ㄍㄠ | 肓 | ㄏㄨㄤ |
一、 依據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106年6月2日106桃特鑑字第1060000082號書函辦理。
二、 本案研習對象:
(一) 尚未參加本研習之中、高階心理評量人員(一律參加)。
(二) 初階心理評量人員。
三、 本案研習時間:106年8月7日(星期一)至8月11日(星期五),計5日;研習地點:桃園東門國小(地址:桃園區東國街14號)綜合大樓二樓視聽教室。
四、 本案報名方式:請於106年7月31日前至特殊教育網路通報系統(網址:http://www.set.edu.tw/)→研習活動→桃園市→學年(105)、學期(上)、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報名結果請逕行上網查詢,不另函通知。
五、 參加研習者研習期間准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30小時。
六、 隨文檢送研習實施計畫1份。
一、 依據中華民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106年6月7日聽體協字第1060066090號函辦理。
二、 活動日期及地點:
(一) 北區:9月23日至24日;新北市蘆洲國民運動中心。
(二) 南區:10月14日至15日;國立臺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
三、 檢附實施計畫1份供參或逕至該會網站查詢下載(http://www.deafsports.org.tw/web/)。
一、 課程內容:
(一) 諮商心理師與司法系統的合作。本課程邀請高雄地檢署楊碧瑛主任檢察官,探討當心理師被傳喚出庭作證、被法院要求提供諮商紀錄時要如何回應等倫理法律相關議題。
(二) 在諮商室與愛滋相遇:談愛滋與性議題。本場次邀請與愛滋感染者有多年工作經驗的蔡春美老師,探討內容包括(1)愛滋30年的演變:醫療、社會文化觀點。(2)感染者的生存處境。(3)愛滋相關法規與政策。(4)如何與感染者談性的議題。(5)諮商心理師與愛滋感染者工作之注意事項。
(三) 諮商心理師在性侵害事件通報之倫理、法律責任與實務。本場次邀請曾任家庭暴力與性侵害防治中心公職社工師,現任律師的周嘉鈴律師,從倫理、法律、與專業判斷角度探討,在實務的兩難情境中諮商心理師對於是否通報、如何通報的專業與倫理判斷與抉擇。
(四) 「從申訴陳情案件回應個案需求」與衛政體系合作之倫理教戰守則:本場次,特別邀請到彰化縣衛生局醫政科黃敏慧科長,從其豐富的衛政實務經驗之中,較常接觸到民眾的申訴陳情狀況,向諮商心理師們給予重要的提醒。
二、 主講人:楊碧瑛主任檢察官(高雄地檢署)、蔡春美老師(國立台北大學社會工作系兼任助理教授)、周嘉鈴律師(家事案件受僱律師)、黃敏慧科長(彰化縣衛生局醫政科)。
三、 課程時間:106年7月14日(五)、7月15日(六),共12小時。
四、 參加對象:諮商心理師、輔導教師、相關助人工作人員、具備考諮商心理師資格者或諮商心理研究所研究生。
五、 詳細資訊請連結至本校社區心理諮商及潛能發展中心網頁http://human.ncue.edu.tw或見附件簡章。
六、 電話洽詢時間:週一至週五8:00-17:00。04-7232105轉1445。
一、 依據本府106年6月7日府社婦字第1060120096號函辦理。
二、 為落實性別平等教育往下扎根之工作,建立無性別歧視及性別友善之校園環境,本府性別平等辦公室及本局特舉辦旨揭藝文競賽活動。
三、 本藝文競賽共分4項比賽項目,說明如下:
(一) 性別平等創意標語設計比賽
1、 參加對象:國小四年級以上至高中職學生(分國小、國中及高中職組)。
2、 收件日期:106年9月1日至106年9月19日止,逾期不受理收件。
3、 收件地點:請將參賽作品親送或寄送至桃園市青溪國民小學(33048桃園市桃園區自強路80號)。
(二) 性別平等四格漫畫比賽
1、 參加對象:國小四年級以上至高中職學生(分國小、國中及高中職組)。
2、 收件日期:106年9月1日至106年9月19日止,逾期不受理收件。
3、 收件地點:請將參賽作品親送或寄送至桃園市青溪國民小學(33048桃園市桃園區自強路80號)。
(三) 性別平等新詩創作比賽
1、 參加對象:國中以上至高中職學生(分國中及高中職組)
2、 收件日期:106年9月1日至106年9月19日止,逾期不受理收件。
3、 收件地點:請將參賽作品親送或寄送至桃園市青溪國民小學(33048桃園市桃園區自強路80號)。
(四) 性別平等作文比賽
1、 參加對象:國中一到三年級學生。
2、 報名時間及辦法:即日起至106年9月8日下午4時止,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並填報活動實施計畫附件3之參賽名冊後,以電子郵件寄送本案連絡人:本府性別平等辦公室蔡美雯小姐(電子郵件地址10010201@mail.tycg.gov.tw,確認電話03-3368858)。
3、 比賽時間及地點:106年9月20日(三)下午2時於桃園市青溪國民小學(330桃園市桃園區自強路80號)舉行。
四、 旨揭競賽宣傳海報放置於本局所設之各校交換櫃,請各校自行至本局領取;無設置交換櫃之學校則將海報隨函寄出。
五、 另關於本次競賽獎勵額度暨參賽稿件規格之相關規定,請詳參本活動實施計畫。
六、 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府性別平等辦公室蔡美雯小姐(03-3322101轉7436、7437)。
一、 依據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亞太地區創作藝術推廣協會106年5月30日藝協字第10605001號函辦理。
二、 檢附該會來函及計畫書各1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
一、 時間:106年6月16日(星期五)晚間7-9時。
二、 地點:僑愛國小社區圖書館。
三、 講題:扎根教養----引領孩子活出自信與價值
四、 講師:傅木龍博士(國立大學兼任教師,教育部前訓育委員會專門委員兼秘書、教育部綜合規劃司前副司長)
五、 報名:
(一)教職員工:請至教師研習系統點選「慈文國中」登錄報名,全程參與可核發2小時研習時數。
(二)家長及社區人士:請當日直接至會場即可參加。
六、 本案連絡人:輔導主任傅聖坤,電話:3801896#610。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6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052672號函辦理。
二、 國教署委請國立臺南大學辦理「國民中小學數學科補救教學教材研發計畫」,本(106)年度已完成國小三年級及五年級數學科補救教學教材研發,為提升教師進行數學領域補救教學課程之專業知能,透過簡單基礎且概念明確的教材資源與教學策略,期能強化學生學習數學的興趣及對數學的理解能力,爰規劃辦理本次研習課程。
三、 本研習課程參加對象以公立國民小學 (含國立學校)現職教師、已完成補救教學現職教師8小時研習時數,且擔任校內補救教學班之教學人員為優先。囿於場地限制以50人為限額滿為止,相關研習資訊同步公告於國教署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資源平臺及科技化評量系統。各場次時程摘要如下:
(一) 宜蘭縣二場:106年7月3日(一),三年級(含銜接四年級課程);7月4日(二),五年級(含銜接四年級課程)。研習場地於宜蘭縣壯圍鄉壯圍國民小學。
(二) 臺北市一場:106年7月5日(三),三年級(含銜接四年級課程)及五年級(含銜接四年級課程)分場次辦理。研習場地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
(三) 臺南市一場:106年7月7日(五),三年級(含銜接四年級課程)及五年級(含銜接四年級課程)分場次辦理。研習場地於國立臺南大學府城校區。
四、 本案研習訊息同步公告於國教署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資源平臺(http://priori.moe.gov.tw/index.php)及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科技化評量系統(https://exam.tcte.edu.tw/tbt_html/index.php),研習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大學應用數學系林小姐聯繫詢問:06-2133111轉654、電子郵件:linyr@mail.nutn.edu.tw。
五、 檢附研習課程計畫1份,請貴校協助公告並鼓勵所屬教師報名參加。
一、 依據中華民國全國家長教育協會106年5月31日全家協字第1060222034號函辦理。
二、 為協助學生適性多元學習及建立良好親師關係,該會依循往例辦理旨揭說明會。
三、 旨揭說明會(桃園場次)訊息摘要如下:
(一) 辦理時間:106年6月17日(星期六)晚上6時30分至9時30分。
(二) 辦理地點:國立武陵高級中學(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889號)。
(三) 報名方式:請各校於106年6月15日(星期四)前將報名人數通報單(如附件)傳真或寄至該協會(傳真電話:02-25284888或02-25285198;電子信箱:nea.edu@msa.hinet.net)。
(四) 本案倘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該協會(聯絡電話:0977157468或02-27006818)。
四、 檢送旨揭說明會實施計畫與報名人數通報單各1份供參。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6月3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60057921號函辦理。
二、 檢附社團法人台灣數位有聲書推展協會原函及活動簡章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