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與中華民國運動教練學會共同辦理「2016競技運動暨教練科學國際研討會」訊息一則,請鼓勵所屬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105年5月20日臺體競競字第1050004659號函辦理。
二、研討會時間:105年7月11日至13日(星期一至星期三)共三天。
三、研討會地點:台中金典酒店圓二廳(台中市健行路1049號10樓)。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5年6月30日止,均採網路報名。
五、活動詳情請逕至官網查詢:https://sites.google.com/a/integrationsports.com/2016scsc/ 或洽蓬勃運科學院車小姐及林小姐,連絡電話:(04) 2299-0888#10。
六、檢附本案研討會舉辦內容及流程或逕至本局網站-活動訊息下載(http://www.dst.tycg.gov.tw/tcs103/download_01.php)。
說明:
一、依據本市新住民學習中心105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旨揭活動係希望透過多元文化活動,增進國人拓展多元文化視野,提升相關素養及對多元文化之尊重與包容。
三、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05年5月27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檢附活動計畫及申請表供參。
| 旨: | 轉知教育部臺教人(三)字第1050006022號函,有關教師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申請延長病假前所請事假期間得否視同「病假」,並由學校核支代課鐘點費疑義一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臺教人(三)字第1050006022號函辦理。 |
| 二、 | 檢附原函影本供?。 |
| 主旨: | 函轉新北市政府於105年6月25日(星期六)辦理「愛的呼吸,夏日遊園趣」未婚同仁聯誼活動,請查照並鼓勵未婚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
| 說明: | 依新北市政府105年5月18日新北府人給字第1050920508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
| 主旨: | 有關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稱文官學院)「文官e學苑」網站現正推出「風格興趣測給你」活動,請轉知所屬同仁踴躍參加,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文官學院105年5月19日國院數字第1050800107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1份。 |
| 二、 | 旨揭活動將於105年6月30日截止,凡完成興趣量表或學習風格量表檢測者,即各獲1次抽獎機會。活動辦法詳見「文官e學苑」網站公告(http://ecollege.nacs.gov.tw)。 |
| 主旨: | 轉知教育部105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1名辦理海外臺灣學校相關業務一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05年5月11日臺教文(六)字第1050064989號函辦理。 |
| 二、 | 為辦理海外臺灣學校相關業務,教育部擬於105學年度商借公立學校優秀教師1名到部擔任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
| (一) | 教師資格: |
| 1、 |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
| 2、 | 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具教育行政經驗者優先考量。 |
| 3、 | 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
| 4、 | 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
| 5、 | 未曾受刑事懲戒或行政處罰者。 |
| (二) | 商借期限:自105年8月1日起至106年7月31日止,表現良好者可續聘,以2年為限,倘有延長商借期間必要者,至多再延長2年。 |
| (三) | 服務地點: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3樓)。 |
| (四) | 辦理業務:以海外臺灣學校相關業務為範疇,經錄取後再分派工作。 |
| (五) | 其餘事項依所附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
| 三、 | 請協助轉知所屬教師相關訊息,並擇優推薦,請於105年5月24日(星期二)前將履歷表以電子郵件寄至study547@mail.moe.gov.tw,電話(02)7736-6704,由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組成小組審查遴選之。 |
| 四、 | 檢附徵才訊息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各1份供參。 |
| 主旨: | 為維終身學習時數資料正確性,請依新建性別主流化課程之類別代碼登載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請查照配合辦理。 |
| 說明: |
| 一、 |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5年5月13日總處培字第1050041792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
| 二、 | 行政院前於104年8月18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0400437961號函修正「各機關公務人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第五點附表「性別主流化基礎及進階課程內容分類表」,並自105年1月1日生效。 |
| 三、 | 為配合前開附表課程分類修正,人事總處爰刪除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原性別主流化課程類別代碼(註:原代碼為346至385),另新建性別主流化課程類別代碼為386至413(如附件)。爰請各機關依新建課程類別代碼及相關規定覈實登載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如自105年1月1日起有以原代碼開辦課程並登載時數者,請重行以新代碼再次上傳時數;非開課機關俟相關課程重行以新代碼上傳後,即可由後台管理、統計時數資料,以維學習時數資料正確性。 |
| 主旨: | 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第25條、第32條、第34條修正條文發布施行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
| 說明: |
| 一、 | 依銓敘部105年5月12日部退四字第1054102629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修正條文,業經考試院105年5月4日考臺組貳二字第10400093761號令發布,並刊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下),請自行下載參考。 |
| 三、 | 本次修正條文第25條規定,銓敘部受理因公撫卹申請案審定流程,改採2階段方式辦理;第1階段銓敘部先按病故或意外給卹標準核定,並由支給機關或服務機關發給撫卹金;第2階段則俟該部完成相關審查作業後,再據以辦理最終審定事宜。希藉此改善「現行因公撫卹案件耗時查證,致延宕遺族撫卹金發給」之缺失,俾收及時照護遺族目的。 |
| 四、 | 為避免遺族將第1階段核發撫卹金作業,誤認為最終審定結果引起爭議,請各機關學校於辦理是類案件時,適時向遺族妥為說明;另請告知遺族如擬提起救濟,亦請俟銓敘部做出第2階段處分時,再行為之。 |
| 五、 | 檢附銓敘部原函影本1份。 |
| 主旨: | 有關高雄市政府「高雄猴賽雷─一定會幸福系列」港都e學苑數位閱讀活動辦法,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踴躍參與。 |
| 說明: |
| 一、 | 依高雄市政府105年5月13日高市府人發字第1057017800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
| 二、 | 為使「港都e學苑」數位學習網(http://elearning.kcg.gov.tw/)資源有效運用,高雄市政府於105年5月16日起至6月19日辦理「高雄猴賽雷─一定會幸福系列」數位閱讀活動,於活動期間內選修指定數位課程,完成1門課程者即可獲得1次抽獎資格,請協助轉知並鼓勵同仁踴躍報名選讀。 |
| 主旨: | 銓敘部令以,自106年1月1日以後始任公務人員者,曾任所列12大類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公務人員於106年1月1日前已依原規定核定有案之休假年資仍予維持,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
| 說明: |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5年5月9日部法二字第1054104228號令副本辦理,並檢附原令影本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