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 | ㄉㄠ | ˋ | 貌 | ㄇㄠ | ˋ | 岸 | ㄢ | ˋ | 然 | ㄖㄢ | ˊ |
說明:
一、 時間:104年10月30日(星期五),19:00~21:00。
二、 地點:蘆竹區山腳國小二樓視聽教室。
三、 講題:『從上海北京深圳教育,看台灣教育的未來』。
四、 講師:顏學復校長
五、 請各校承辦處室協助事宜:(一)影印發放講座通知單(含報名表)(附件)。(二)完成家長報名統計表(參附件)並於104年10月28日前回傳,傳真:03-3245491,以利本校彙整統計人數製作簽到簿。
六、 首次參加之家長於簽到時發予學習護照,日後參加其他場次,請攜帶本護照以累記認證章,家長可依教育學堂課程表選擇參加,同一年度參與4場以上者,將由桃園市政府頒發「學習楷模」獎,連續二年度參與4場以上者,發予「學習典範」獎。
七、 教師請於104年10月30日中午前上教師研習系統「山腳國小」登錄報名,全程參與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八、 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具。
九、 參加本場次講座之家長,贈精美紀念品乙份。
十、 本案聯絡人:山腳國小訓導處梁主任,聯絡電話:3241884#310;傳真:3245491。
說明:
一、依據本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104年10月14日桃家防字第1040014243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本市外籍人士、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者(須口譯、手語人員翻譯或是需特教老師、諮商師協助詢問陪偵之智能障礙學生)於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及性交易時,不因語言隔閡或表達能力障礙致使求助過程受阻,故提供外籍語言、原住民語言、特教老師及心理諮商師之口語或手語翻譯等通譯服務,以保障被害人權益並提升服務品質及效益。
三、旨揭培訓時間及地點等,臚列如下:
(一)培訓時間:104年10月28日(三)8時50分至12時
(二)培訓地點:勞工育樂中心201教室
(三)參加對象:具雙語能力(越、印、泰、英等)之ㄧ般民眾及新移民、各級學校特教老師、心理輔導員或心理諮商師及本中心之社工人員。
四、檢附旨揭簡章1份供參,本案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聯絡人:蔣依玲小姐,電話:03-3322111#203。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4年10月12日臺教社(二)字第1040139421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委請國立空中大學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庭教育課程架構及數位多媒體學習教材計畫」及學習教材培訓暨發表會。
(一) 參訓對象:各縣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工作人員及志工或具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證書之家庭教育工作人員。
(二) 場次:
1、 臺北場:104年10月19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20分假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403教室辦理。
2、 新竹場:104年10月19日(星期一)下午1時至下午4時50分假新竹縣政府教育處B棟6樓第一會議室辦理。
(三) 報名方式:各級學校教師請於104年10月16日(星期五)前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http://inservice.edu.tw)。
(四) 本局同意旨案出席人員以公(差)假登記或公假派代,所需代課鐘點費先行由學校附屬單位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一併辦理補助申請作業;報名完竣之教師請於104年10月16日(星期五)前,將課表(含所屬學校、職稱、姓名、請領代課鐘點費用設算)核章、掃描,並以電子郵件寄至210009@ms.tyc.edu.tw彭小姐信箱,俾利彙辦。
三、 有關活動詳情請詳閱旨揭計畫或逕洽本案聯絡人:國立空中大學林立維小姐,電話:02-22829355轉7513。
說明:
一、 依據本府社會局104年10月13日桃社婦字第1040056345號函辦理。
二、 為提供新移民家庭周延性之服務,特邀請跨領域專家進行工作經驗分享,針對複雜性個案困境進行分析及討論,建立合作機制,使各領域得以互相學習、交流,並尋求整合性解決方案,提升資源網絡內工作人員之個案服務專業知能,提供更適切之服務。
三、 旨揭研討會時間及地點等,說明如下:
(一) 研討會時間:104年11月5日(四),上午09:00-12:00。
(二) 研討會地點:桃園婦女館1樓102會議室(桃園市延平路147號)。
(三) 參加對象:社政、警政、司法、民政、勞政、衛政等單位以及從事新移民相關專業工作人員,預計30名參與。
四、 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聯絡單位:桃園市新移民家庭服務中心薛曉萍社工,電話:03-218-1128。
五、 檢附旨揭研討會計畫書1份。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104年度加強教師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實施計畫。
二、研習時間:104年10月28日(三)下午1:00~4:10,共計三小時。
三、研習地點:大園國小視聽教室。
四、研習主題:情緒障礙學生問題行為介入策略
五、研習講師:呂謂正臨床心理師(現為台大醫院新竹分院臨床心理師、玄奘大學應用心理系兼任講師、台北監獄性侵害加害人輔導心理師、新竹縣市中小學駐點輔導心理師)
六、研習時數:研習時數之核發,依據教師實際參與狀況核發,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
七、參與本研習之他校教師,請准予在課務自理原則下以公(差)假參加。
八、研習報名請上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特教研習系統報名。網址https://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04年10月6日南大視訓字第1040015752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陳可華,聯絡電話:06-2133111分機721;電子郵件:amyc@mail.nutn.edu.tw。
四、隨文檢附臺南大學來函、旨揭活動實施計畫及議程表各1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
說明:
一、依據 鈞局104年6月12日桃教學字第1040042915號函、桃園市政府103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分組會議決議辦理。
二、研習時間:104年11月26日(四)下午1:00-4:00,共計三小時。
三、研習地點:興南國中活動中心
四、研習主題:特教學生性別平等教育知能研習
五、研習講師:中原大學話劇社
六、研習時數:研習時數之核發,依據教師實際參與狀況核發,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
七、參與本研習之他校教師,請准予在課務自理下以公(差)假參加。
說明:
一、依據國立新竹教育大學104年10月14日竹大特教中心字第1040013024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周文聿,聯絡電話:(03)5213132分機7203;傳真電話:(03)5611184;電子信箱:wchou@mail.nhcue.edu.tw。
四、其餘事項詳如附件,隨文檢附學校來函及實施計畫各1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
說明:
一、 依據104年3月26日桃教小字第1040018617號函辦理。
二、 講座時間:104年10月30日(星期五)19:00至21:00
三、 講座地點:桃園市中壢區元生國民小學四樓視聽教室(桃園市中壢區文化二路161號)。
四、 講座名稱:高效能父母學-孩子為什麼會這樣。
五、 主講人:李顯文老師。
六、 首次參加之家長於簽到時發予學習護照,日後參加其他場次,請攜帶本護照以累記認證章,家長可依教育學堂課程表選擇參加,同一年度參與4場以上者,將由桃園市政府頒發「學習楷模」獎,連續二年度各參與4場以上者,發予「學習典範」獎。
七、 教師請上教師研習系統「元生國小」登錄報名,全程參與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八、 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具。
九、 本案聯絡人:元生國小輔導室輔導組長,聯絡電話:03-4625566#611。
說明:
一、 依據本校104學年度加強教師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實施計畫。
二、 研習時間:104年10月21日(三)下午1:00-4:00,共計三小時。
三、 研習地點:大崗國中2樓簡報室。
四、 研習主題:用愛化礙無距離-腦性麻痺特教宣導。
五、 研習講師: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何麗梅女士。
六、 研習時數: 研習時數之核發,依據教師實際參與狀況核發,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
七、 參與本研習之他校教師,請准予在課務自理下以公(差)假參加。
八、 研習報名請上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特教研習系統報名。網址https://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
九、 注意事項:為響應環保,請自備水杯;另本校停車位有限,請共乘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