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106年5月16日府教特字第1060111872函辦理。
二、 山豐國小106學年度藝術才能美術班招生說明會日期:106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7:00舉行。
三、 地點:山豐國小1樓視聽教室。
四、 有意願就讀本校藝術才能美術班學生,請家長及學生務必參與招生說明會,詳情請見本校網頁最新消息。招生網址為http://www.sfes.tyc.edu.tw/。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6年5月10日師大特教中字第1061011423號函辦理。
二、 本案報名參與人員,研習當日由服務學校(園)逕依差勤管理相關規定本權責核予差假事宜。
三、 檢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來函及研習計畫各1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
一、 依據教育部106年5月5日臺教師(三)字第1060063082A號函辦理。
二、 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生命教育在高中教育階段為必修1學分,並將融入各教育階段相關領域中,爰教育部補助國立臺灣大學辦理生命教育教師增能實驗及推廣計畫,以增進學校教師生命教育之專業知能。
三、 為說明生命教育五大核心素養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介紹生命教育增能學分班的開課模式及分享生命教育融入各領域之教案,國立臺灣大學訂於106年5月25日、6月1日及6月3日於北、中、南等地辦理3場次分享發表會(詳如附件)。
四、 本案請貴校鼓勵教師擇場次參加,並請於106年5月19日前完成報名,另本局同意貴校教師參加旨揭發表會期間,經學校同意後核予公(差)假出席。
五、 本案如有任何相關疑義,請逕洽臺大生命教育中心葛凱婷小姐,聯絡電話: (02)3366-1755 轉 103。
六、 檢附旨案分享發表會實施計畫1份。
一、 時間:106年5月26日(星期五)19:00至21:00。
二、 講師:盧蘇偉老師。
三、 主題:如何教出主動積極為自己負責的孩子。
四、 地點:南勢國小活動中心。
五、 報名:教職員工請至教師研習系統點選「南勢國小」登錄報名,全程參與可核發2小時研習時數,家長及社區人士當日直接至會場即可參加。
六、 本案聯絡人:輔導組長黃錦惠,連絡電話:(03)4393724,分機611。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6年5月10日師大特教中字第1061011439號函辦理。
二、 本案報名參與人員,研習期間由服務學校逕依差勤管理相關規定本權責核予差假事宜。
三、 檢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來函及研習計畫各1份。
一、 依據福豐國中106年5月4日福國資字第1060003337號函辦理。
二、 本案活動訊息摘要如下:
(一) 時間:106年6月10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30分。
(二) 地點:福豐國中(桃園市桃園區延平路326號)。
(三) 對象:以本市公私立國小五到六年級及國中七至九年級之學生為主,至少符合下列一項條件:
1、 通過本市各類資優鑑定之資優學生。
2、 通過本市資優學生縮短修業年限。
3、 擔任學生自治幹部或班級幹部者。
4、 各校師長推薦之學生。
(四) 活動人數(160人)
1、 每校薦派3名學生參加,同時安排1名候補學生。
2、 若有剩餘名額,候補名單之錄取依照各校報名先後順序遞補,額滿為止。
三、 相關報名方式及學習課程內容如附件實施計畫。
一、 活動宗旨:本中心辦理社區家庭教育電影系列研討會,挑選與家人關係、移民、性別、生命教育等議題有關的影片,透過電影賞析及討論,分享民眾對影片的觀點及自己生命經驗的反思,以增進民眾對各類型家庭教育議題有更深入的認識與了解。
二、 對象及名額:家長、教師及對電影討論有興趣之一般民眾皆可參加,以40人為限。
三、 活動時間:106年6月21日至106年11月8日(每月一場或二場固定星期三)18時30分至21時。
四、 活動地點:家庭教育中心二樓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1號-桃園國中斜對面)。
五、 進行方式:導讀、影片欣賞、心得分享及討論。
六、 報名方式:
(一) 於每場次活動前二個月開放線上報名。一般民眾請至「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首頁(http://family.tycg.gov.tw/)右上角點選「線上報名」。
(二) 教師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或「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二擇一)報名(承辦單位:家庭教育中心)。
(三) 若無法使用線上報名,亦可傳真報名,傳真後請電話確認,傳真:03-3333063,洽詢電話:3323885-28。
七、 本活動可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教師研習時數」2小時及「愛的存款簿學習護照」2小時。活動當天需簽到退,未依規定簽到退者,一律不核發研習時數。
八、 活動簡章及報名表可至家庭教育中心網站(http://family.tycg.gov.tw/)下載。
一、 依據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鑑定工作作業要點暨福豐國中106年5月2日福國輔字第1060003325號函暨本市106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國樂)班鑑定二次招生第一次鑑定小組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 本案簡章可至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網站(http://www.tyc.edu.tw/ses/)下載。
一、 依據文化部106年5月11日文藝字第10630136002號函辦理。
二、 為深入探討未來公共藝術之發展,爰辦理旨揭論壇。
三、 論壇相關訊息如下:
(一) 參與對象:辦理公共藝術業務、建築師、參與公共藝術計畫相關專業人士。
(二) 時間:106年6月2日(五)9時-15時30分。
(三) 地點:臺北市非政府組織(NGO)會館(臺北市中正區青島東路8號)。
(四) 報名方式:欲參加者,請逕上官網報名。
(五) 上課時數可計入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時數。
四、 本案聯絡人:張小姐,電話:(02) 2391-9394分機23。
五、 活動詳細資訊請逕至官網(https://goo.gl/iyQz7S)查詢。
一、 依據本局106年3月29日桃教學字第1060024213號函辦理。
二、 辦理時間:106年6月7日(星期三)。
三、 參加對象:本市所屬公立國民中小學請薦派專任輔導教師參加。
四、 旨揭研習全程參與之教師,核予研習時數3時,並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
五、 另因承辦學校中平國小校內無法停車,請將車輛停於側門雙福路不妨礙民宅出入處。
六、 檢附計畫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