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研習主題:「心心相印-如何與情緒或行為困擾家長溝通」。
二、 講師:宇寧身心診所許美雲心理師。
三、 研習日期:104年11月11日(星期三)13:00-16:00。
四、 研習地點:長庚國小二樓圖書館。
五、 研習人員:桃園市各國中、國小教師。
六、 報名事宜:請於104年11月11日(星期三)前至桃園市教師研習系統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出席人員請准予在課務自理、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以公(差)假登記。
七、 為響應環保,請參加研習人員自備環保杯。
八、 聯絡人:本校輔導主任謝淑貞老師(03)3182643分機610。
一、 依據104年3月26日桃教小字第1040018617號函辦理。
二、 講座時間:104年10月17日(星期六)9:00至12:00
三、 講座地點:桃園市立楊光國民中小學國小部四樓視聽教室(桃園市楊梅區瑞溪路一段88號)
四、 講座名稱:翻轉教育,從玩開始
五、 主講人:林方蔚
六、 首次參加之家長於簽到時發予學習護照,日後參加其他場次,請攜帶本護照以累記認證章,家長可依教育學堂課程表選擇參加,同一年度參與4場以上者,將由桃園市政府頒發「學習楷模」獎,連續二年度各參與4場以上者,發予「學習典範」獎。
七、 教師請上教師研習系統「楊光國中小」登錄報名,全程參與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八、 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具。
九、 本案聯絡人:楊光國中小輔導室輔導組長,聯絡電話:03-4827987#610。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5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40049905E號函續辦。
二、 旨揭研討會邀請身心障礙、殘而不廢人士和對生命教育課程實施學有專長人士,實地分享其心路歷程、課程安排規劃應以「生命教育」為主軸,不得含個人或團體宗教、性別、文化等觀念灌輸或傳遞;並邀請本市推動生命教育課程成效卓越之國中小教師進行相關成果發表及討論,以期提升老師對生命的珍視及增進其推動之意願。
三、 研討會時間:104年11月20日(星期五)。
四、 研討會地點:本市忠貞國小。
五、 本研討會請各校遴派一名教師與會,本局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研習時數6小時,研習系統報名事項後續由忠貞國小統一開設。
六、 另各國小生命教育成果請於104年11月30日(星期一)免備文送至忠貞國小,以利彙整成冊。
七、 檢附本市104年度「全市教師生命教育成長工作坊研討會」活動流程1份(如附件)。
一、 依據本校104學年度加強教師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實施計畫。
二、 研習時間: 104年10月7日(三)下午1:00-4:00,共計三小時。
三、 研習地點: 文山國小視聽教室
四、 研習主題:針對普通班教師融合教育-班級經營策略及多元學習評量考試調整
五、 研習講師: 中原大學特教中心主任潘惠銘教授
六、 研習時數: 研習時數之核發,依據教師實際參與狀況核發,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
七、 參與本研習之他校教師,請准予在課務自理下以公(差)假參加。
八、 研習報名請上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特教研習系統報名。網址https://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
一、 依據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104年9月7日104桃特鑑字第1040000140號書函辦理。
二、 本次鑑定安置資訊,請貴校確實轉知所屬師生、家長及心理評量教師,並協助家長瞭解申請手續及市內特教服務現況,倘貴校有符合申請鑑定安置資格之學生,請依規定辦理申請,以免影響學生權益。
三、 本次鑑定安置實施計畫暨申請表件(如附件資料),或請自行上網至本局-特殊教育科-公文附件(網址: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使用。
四、 本次鑑定安置實施對象如下:
(一) 就讀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1至8年級疑似身心障礙學生者。
(二) 業經鑑輔會鑑定之身心障礙學生需重新安置其他特殊教育班型或服務者。
五、 實施方式:由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向學區學校或就讀學校提出鑑定安置申請,學校造冊並檢齊各項資料後送交本市鑑輔會,鑑輔會再依作業流程彙整資料進行鑑定、轉介及安置工作。
六、 鑑定安置申請時間及送件日期:即日起至104年9月30日止,由本市各國民中小學受理學生鑑定安置申請,各受理學校上網提報鑑定安置(提報區間:104學年度第8次,提報時間:104年9月20日至10月6日)、造冊並檢附各項學生資料於104年10月6日及10月6日依分配時間親送本市鑑輔會。
七、 為使本次鑑定安置業務順利推展,本市鑑輔會已於104年9月9日(三)下午13時30分假中壢國小及快樂國小分別辦理「南北區國中、小特教業務承辦人鑑定安置業務說明會」,因本次鑑定安置作業略有調整及變動,倘貴校未派員參加上揭研習者請務必逕洽鄰近學校或本市鑑輔會詢問,倘因故損害學生權益者由貴校逕行負責,本局亦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八、 本案各校業務承辦人、教師、心評人員或鑑輔會工作人員辦理10月5日及10月6日送件、10月16日(三)心評人員鑑定工作研習、11月11日(三)分區綜合研判會議、12月26日(六)鑑定安置會議,請貴校在課務自理、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本權責給予相關人員公(差)假登記,另假日參加安置會議之本市所屬學校教師及假日執行業務相關工作人員於活動結束後6個月內,在課務自理、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假。
九、 本案鑑定安置實施中,若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建議安置學校、原就讀學校對鑑輔會初步安置結果不滿意或需進一步瞭解者,請務必參加「鑑輔會鑑定安置會議」(預計104年12月26日辦理),且負責該生之心理評量人員、建議安置學校及原就讀學校代表人員應隨同參與,不得拒絕。
十、 本次鑑定原則不受理國中9年級學生申請,倘校內國中9年級疑似身心障礙學生符合各鑑定組別資格者,請設籍學校以正式公文敘明申請原因(含遲至9年即申請鑑定原因)並備妥學校轉介前介入輔導資料及醫療診斷證明書等資料(影本)報本局申請專案鑑定,經核准後再行依指定時間送本市鑑輔會。又本次鑑定結果預計105年1月底完成,請確實轉知欲申請專案鑑定之國中9年級疑似身心障礙學生家長知曉。
十一、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詢本市鑑輔會,聯絡人:邱郁甄老師或江承翰老師,聯絡電話:(03)3394572分機12或26。
十二、 副本抄送本市各身心障礙福利團體及相關醫院,敬請各單位協助宣導鑑定安置資訊。
一年甲班 吳玫玢老師
二年甲班 張湘苡老師
三年甲班 陳碧雲老師
四年甲班 梁映晨老師
五年甲班 周坤億老師
六年甲班 吳玫瑗老師
一、104年度開設之課程「科學課程與環境教育專長增能碩士3學分班」、「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專長 增能學士2學分班」,各課程費用由教育部全額補助,惠請教師把握學習資源踴躍參加。
二、報名期間:即日起至各班別報名截止日,詳細課程資訊請至國立新竹教育大學進修及推廣教育處 網頁查詢(http://cee.web2.nhcue.edu.tw/),另新增線上報名系統,請多加利用 (http://140.126.22.165/CEEProject/)。
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04年5月22日教研資字第1040501389號函辦理。
二、愛學網系列活動系列活動項目說明如下:
(一)系列1:教師創新教學媒體徵集(104年9月1日截止收件)。
(二)系列2:教師創意教案徵集(104年9月1日截止收件)。
(三)系列3:創意影音徵集(微電影、紀錄片、動畫等形式呈現)(104年9月30日截止收件)。
(四)系列4:拍照片說故事(104年9月30日截止收件)。
三、詳細參賽訊息請參閱「愛學網」,網址為 http://stv.moe. 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