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106年兒少證人司法訪談初階課程一案,請踴躍報名,相關出席人員請本權責核予公(差)假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106年2月21日府社家字第1060037377號函辦理。 |
二、 | 為增進本市各家庭暴力、性侵害及兒少保護網絡人員之專業知能,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規劃106年兒少司法訪談初階課程,因應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5條之1之施行,規劃辦理兒童證人司法訪談訓練,期許透過依循衛生福利部推動之司法訪談專業制度的建立,確保兒童及心智障礙者證詞的有效性權益,請轉知所屬人員參加。 |
三、 | 檢附報名簡章1份(如附件),本課程已申請社工繼續教育積分及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認證,請至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官網,線上報名平台─課程報名(https://goo.gl/vmcTvi)。 |
有關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基金會召開「106年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科技化評量施測及系統研習分區說明會」,惠請貴校公告並鼓勵所屬人員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基金會106年2月20日(106)技測資字第1060000239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說明會資訊如下: |
(一) | 各場次辦理時間、地點如下: |
1、 | 北區:3月10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至5時假致理科技大學辦理。 |
2、 | 中區:3月15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5時假國立臺中科技大學辦理。 |
3、 | 南區:3月13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至5時假實踐大學高雄校區城區教學中心辦理。 |
(二) | 本案採線上報名,囿於場地限制,各場次以60人為限,額滿為止,並請於本(106)年3月6日前完成報名。報名網址:https://goo.gl/forms/WTiNFuM7fsN4k6C73。 |
(三) | 本案倘有疑義,請洽蔡名琪小姐(05)5529726、賴盈伶小姐(05)5529723。 |
三、 | 本局同意參與研習人員於研習當日以公(差)假登記。 |
四、 | 檢附旨揭說明會計畫書1份供參。 |
有關本校辦理105年度下學期特教知能研習,惠 請轉知貴校教職員工、家長踴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研習主題: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的認識與輔導。 |
二、 | 研習講師:中山國小鄭友泰校長。 |
三、 | 研習時間:106年3月8日﹝星期三﹞下午1:00-4:00。 |
四、 | 研習地點:文山國民小學三樓視聽教室。 |
五、 | 研習對象:本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職員、特教助理員及家長。 |
六、 | 報名事宜:請於3月3日前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報名。(http://www.set.edu.tw) 105學年度下學期/桃園市/登錄單位(文山國小)。 |
七、 | 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准予公(差)假登記。 |
八、 | 研習備有茶水供應,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 |
九、 | 本校無提供汽車停車位,請出席人員以大眾交通工具或機車代步。 |
十、 | 聯絡人:輔導組長蔡怡華,分機03-3601400#611。 |
有關桃園市106學年度國民中學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家長說明會(106年3月3日)一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106年1月3日桃園市106學年度國民中學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委員會決議辦理。 |
二、 | 創造能力資優鑑定乃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重要政策之一,為推廣及宣導創造能力資優鑑定,請各校務必協助公告本說明會相關訊息,以維護學生權益,並鼓勵欲報名創造能力資優鑑定之國小六年級學生家長參與。 |
三、 | 參加對象:桃園市國小六年級家長。 |
四、 | 時間:106年3月3日(五)19:00~21:00,當天李乙明、于曉平教授蒞校指導。 |
五、 | 地點:經國國中3樓圖書館(桃園區經國路276號) |
六、 | 報名方式:請各校承辦人協助調查校內參與人數,填報資料(如附件)後回傳e-mail至(ta085@mail.jgjhs.tyc.edu.tw) |
七、 | 如對本案有疑問,請洽承辦人:特教組長杜維益,電話:03-3572699分機613。 |
轉知國立嘉義大學辦理「認知功能嚴重缺損學生之自然領域課程調整設計-對應十二年國教自然領域綱要的內涵」研習訊息供參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嘉義大學106年2月16日嘉大特領字第1069000540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如有疑問,請洽承辦單位聯絡人:魏瑞霙,電話:(05)2263411分機2303;電子信箱:ncyu2303@gmail.com。 |
三、 | 檢附來函及實施計畫各1份供參。 |
檢送本市106年度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106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辦理。 |
二、 | 為提振特殊教育人員士氣,激發見賢思齊效應,推展特殊教育,特辦理本案特殊教育楷模表揚。 |
三、 | 旨揭實施計畫摘要如下(詳見附件實施計畫): |
(一) | 推薦基準 |
1、 | 應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
(1) | 最近三年連續服務於特殊教育界,且績效考核最近二年(103至104學年)評列甲等或相當等級以上者。 |
(2) | 未曾受刑事判決、懲戒處分,或最近五年(101至105年)內未受行政懲處者。 |
(3) | 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所列情事之一者。 |
2、 | 應具下列優良事蹟之一之特殊條件: |
(1) | 從事特殊教育教學,改進特殊教育教材、教法或教具,有具體成效者。 |
(2) | 長期獻身特殊教育輔導工作,績效卓著者。 |
(3) | 從事特殊教育研究,其成果有助特殊教育發展,事蹟具體者。 |
(4) | 推展特殊教育行政工作,有具體績效者。 |
(5) | 其他辦理特殊教育有具體事蹟及卓越成效者。 |
(二) | 辦理方式 |
1、 | 各校推薦:各校應以公開方式遴選優良特殊教育人員,被推薦人員應填寫審核查驗單及推薦表,由學校將推薦表及相關資料依初選審核查驗單所列項目依序裝訂成冊,如有錄音、錄影或其他相關資料尤佳,隨推薦表檢附全案遴選過程資料(包括會議紀錄),依限於106年3月15日前逕送(寄)承辦單位大溪國小輔導室。 |
2、 | 本府遴選:由本局組成遴選小組,針對各校推薦人員進行訪視及選拔。本市錄取人員將送教育部參加決選。 |
(三) | 收件規定 |
1、 | 各校檢附初選審核查驗單、推薦表(A4直式橫書、14號新細明體繕打)及相關資料,並依初選審核查驗單所列項目依序彙整裝訂成冊。 |
2、 | 收件地點:大溪國小輔導室(33541桃園市大溪區登龍路19號)。 |
3、 | 收件日期:106年3月15日(星期三)下午4時截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
4、 | 本案倘有問題,請洽大溪國小輔導室(徐雪芳主任,聯絡電話:03-3882040轉610、611。Email:meow417@teacher.dsps.tyc.edu.tw)。 |
主旨: | 為辦理「幸福女力 2017桃園婦女節園遊會」,請貴單位踴躍報名參加,並廣為周知宣傳,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旨揭活動訊息如下: |
(一) | 106年3月4日上午9時30分中壢區中正公園(中壢區中美路及延平路口) 。 |
(二) | 本次大活動分為4大區,歡迎全家來參加: |
1、 | 主舞台區(亮點儀式設計、表演、性平Q&A、摸獎(42吋液晶電視、折疊腳踏車、藍芽麥克風、隨行杯咖啡壺)。 |
2、 | 闖關區(各局處、團體設攤互動遊戲、按摩舒壓及靜態成果展示。 |
3、 | 手作DIY區(現場製作女性創業之特色手工藝)。 |
4、 | 美食區。 |
二、 | 手作DIY採預先報名,報名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203c5db58943ef6735b6 |
主旨: | 銓敘部函轉財團法人周大觀文教基金會自106年3月1日至6月30日,接受各界推薦熱愛生命獎章候選人,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依銓敘部106年2月16日部管三字第1064193096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
主旨: | 有關本校辦理「桃園市106年度加強各校教職員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請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106.02.07桃教特字第1060008080號辦理。 |
二、 | 研習主題:初談情緒障礙認識與相處之道。 |
三、 | 研習講師:徐婉禎 心理師 |
四、 | 研習日期:106年2月22日(三)下午13:00-16:00。 |
五、 | 研習地點:大業國民小學四樓視聽教室。 |
六、 | 研習對象:本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職員、特教助理員及家長。 |
七、 | 報名事宜:請於106年2月22日(三)前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報名。(http://www.set.edu.tw) 105學年度下學期/桃園市/登錄單位(大業國小)。 |
八、 | 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准予公 (差)假登記 |
九、 | 研習備有茶水供應,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 |
十、 | 本校無提供汽車停車位,請出席人員以大眾交通工具或機車代步。 |
十一、 | 聯絡人:特教組長陳韻雯,分機3337771#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