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10月2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20101217號函辦理。
二、前揭該函說明如下:
(一)本計畫係為推展中小學國際教育融入課程,鼓勵研發優質課程方案,發掘課程設計人才。
(二)請依旨案計畫報名並依規定繳交完整作品。
(三)參選作品注意事項如下:
1、請注意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如有違反,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教師自行負責。
2、凡已在國內外參加競賽且獲得獎項之作品不得參賽。
3、參選作品若因違反相關規定,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得獎項。
4、入選作品及其必要公開資訊將保留於活動網站,並得由全國各級學校及本署於非營利目的無限期無償推廣使用,本署並得修改、重製、散佈、展示、發行、發表、編製專輯及成果。
5、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案聯絡人陳佩欣小姐(聯絡電話:02-77343865;電子郵件:phchen0128@gmail.com)。
特展自102年10月28日(星期一)至102年12月12日(星期四)於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一樓介石廳(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號)展出。敬請踴躍參加。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暴力事件保護服務專業人才
培育計畫」一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10月21日臺教國署學
字第1020103468號函辦理。
二、旨揭訓練課程由財團法人呂旭立紀念文教基金會辦理,參
加對象包含辦理兒童及少年保護業務之學校教師等,請逕
向該會網站(www.shiuhli.org.tw)進行線上報名。訓練
課程之細部內容及報名程序等相關事宜,請洽該會(02-2
3639425)辦理。
三、活動結束將頒發「研習時數證明」,並登入公務人員終身
學習入口網站之學習時數,並申請中華民國社工師公會全
國聯合會、諮商及臨床心理師之繼續教育積分。
四、檢附原函影本及研習計畫各1份。
主旨:本局為充實原住民父母學習有效的親子溝通方法辦理「10
2年度桃園縣原住民家庭親職活動」,請 貴校轉知符合本
活動年齡之原住民學子,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活動內容如下:
(一)辦理時間:本活動分為二梯次辦理,第一梯次102年12
月1日(星期日),第二梯次102年12月7日(星期六),
請擇一梯次報名。
(二)參與人員:每一家庭最多4人,戶籍需全部設籍本縣,
其中家庭成員至少一名年齡需介於10歲至15歲間(87.01
.01-92.12.31止)並具備原住民身分。
(三)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額滿為止,每梯次參與人員100
名。
二、本活動全程免費,倘有任何疑問請洽:桃園縣政府原住民
行政局(03)3322101轉6683高毓慧。
三、檢附本活動相關行程及報名表。
主旨:有關中華非營利組織發展協會辦理「102年度第二場性侵
害或性騷擾事件法院判決案例研討會」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非營利組織發展協會102年10月21日(102)中營
謀總字第2013102157號函辦理。
二、研討會相關資訊:
(一)活動日期:102年11月23-24日(星期六、日)上午9時
至下午4時。
(二)活動地點:台北市老松國小綜合大樓1樓多功能階梯教
室(台北市萬華區桂林路64號)。
(三)參加對象: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相關人員或對
研討議題有興趣之教職員工及家長。
(四)報名截止日:102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五)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該協會網站:www.chinesenpo
.org.tw點選「性侵害性騷擾專區」-「102.11.23-24 1
02年度第二場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法院判決案例研討會
」進行報名。
主旨:轉知美國在臺協會與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國立
羅東高中)合作辦理「馬修的故事」討論會,請鼓勵所屬人
員踴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羅東高中102年10月24日羅中輔字第1020006237
號號函辦理。
二、有關討論會活動資訊如下:
(一)會議時間:
1、羅東場時間:2013年11月4日(一)10:00-12:00。
2、臺北場時間:2013年11月4日(一)15:00-16:30。
(二)會議地點:
1、羅東場地點:羅東高中輔導中心四樓會議室(羅東鎮
公正路324號)。
2、臺北場地點:美國在臺協會美國中心(臺北市信義區
基隆路一段333號國貿大樓21樓2101室)。
(三)參與人員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線上報名:
1、課程代碼:
(1)羅東場次:1405985。
(2)臺北場次:1405988。
2、報名截止:11月3日。
三、請各校本權責依相關規定核予假別登記。
四、隨函檢附羅東高中來函與討論主題,如有疑義,請洽羅東
高中胡敏華主任,電話03)9567645轉410。
主旨:轉知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教材研發與專
業知能研習」,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新竹教育大學102年10月21日竹大師培字第10200
11720號函辦理。
二、研習日期:102年10月26日、11月2日、11月9日及11月23
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11月23日研習至下午5時)。
三、研習地點:國立新竹教育大學綜合教學大樓N102教室。
四、請鼓勵貴校教師踴躍報名,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
名參加,並請學校本權責依相關規定核予參加人員假別登
記。
主旨:敬請 轉知所屬教師參加「身心障礙資優學生整合性鑑定
工具–第三類」研習。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1月18日臺教學(四)字第1020008738號函
辦理。
二、研習日期:102年12月9日(星期一)13時30分至17時。
三、參加對象:國小、國中及高中(職)教師。共計50名。
四、報名方式:請於12月4日(星期三)前至特殊教育通報網(ht
tps://www.set.edu.tw/default.asp)教師研習→大
專特教研習專區報名,錄取名單請自行上通報網查詢。本
次研習符合資格者依上網報名先後順序錄取,本中心保留
刪除不符資格人員參加之權利。
五、請准予參加研習人員公假與會。
六、研習詳情及相關規定請參閱附件研習計畫,或上特殊教育
通報網點選此研習,下載相關附件及說明。
「基本工資」調整,業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2年10月3日以勞動2字第1020132068號公告發布。每小時基本工資自103年1月1日起調整為新臺幣115元,每月基本
工資自103年7月1日起調整為新臺幣19,273元,請 查照。
A: |
是。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 條規定:「本保險包括殘廢、養老、死亡、眷屬喪葬及育嬰留職停薪五項。」據此,先生在職死亡時,其配偶及法定受益人得經由先生之服務機關請領公保死亡給付;又配偶本人得經由其服務機關請領公保眷屬喪葬津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