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自閉症總會106年2月22日(106)華閉總字第80號函辦理。
二、 檢附該會來函及活動簡章各1份供參。
一、 時間:106年3月29日(三) 下午13:00-16:00
二、 地點:新路國小會議室
三、 主題:普通班學生常見行為情緒問題與處理方式
四、 講師:王意中 心理師
五、 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職員、特教助理員及家長。
六、 報名:請教師於3月27日(一)23:00前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教師研習」,關鍵字搜尋「承辦單位」:「新路國小」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七、 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具。
八、 當日請於13:20前入場完畢。
九、 聯絡人:特教組長-柯宜均 03-3203890*211。
一、 依據義興國小106年2月22日義小輔字第1060001062號函暨本市106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 本案鑑定重要資訊如下:
(一) 申請資格須具備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特質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設籍並就讀於本市國小二年級之學生。
2、 設籍並就讀於本市經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核定通過縮短修業年限,將於106學年度就讀國小三年級之學生。
(二) 鑑定安置家長說明會日期:106年3月17日(星期五),下午7時至9時。
(三) 鑑定安置家長說明會地點:申請鑑定安置學校(義興國小、西門國小或大華國小)。
(四) 初選報名日期:106年3月22日(星期三)至3月24日(星期五),每日早上8時至中午12時止,逾期不受理。
(五) 初選報名地點:申請鑑定安置學校(義興國小、西門國小或大華國小)報名。
(六) 初選鑑定評量日期:106年4月16日(星期日)。
(七) 若有相關問題,可逕洽承辦學校義興國小,聯絡電話:4913700分機610及611。
三、 本案簡章及報名表件請逕至本府教育局首頁(http://www.tyc.edu.tw/boe/main.php)「教育局重要訊息公告區」下載。
一、 | 依據國立羅東高級中學106年2月22日羅中輔字第1060001118號函辦理。 |
二、 | 辦理資訊如下: |
(一) | 北區(新竹市) |
1、 | 時間:106年3月24日(週五)8:30至16:10。 |
2、 | 地點:新竹市私立磐石高級中學-綜合大樓三樓行動教室。 |
(二) | 南區(臺南市) |
1、 | 時間:106年4月21日(週五)8:30至16:10。 |
2、 | 地點:臺南市私立長榮高級中學-一樓生命教育教室。 |
(三) | 中區(彰化縣) |
1、 | 時間:106年5月12日(週五)8:30至16:10。 |
2、 | 地點:國立永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行政大樓三樓會議室。 |
三、 | 參加人員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線上報名。北區(新竹)場次課程代碼2151124;南區(臺南)場次課程代碼2151130;中區(彰化)場次課程代碼2151132。名額各40位,依報名先後順序,額滿即止。 |
四、 | 本案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貴校依規定核支。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2月23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60021399號函辦理。 |
二、 | 活動時間及地點:106年5月5日(五)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於高雄展覽館(高雄市前鎮區成功2路39號)。 |
三、 | 活動對象:全國小學三至六年級師生及家長,並請學校本權責核派指導老師出席。 |
四、 | 活動報名及詳細內容請上活動官網:http://www.merrymama.org.tw/together.php,或逕洽連絡人電話:04-23716701分機43李佳倫小姐。 |
一、 | 依據財團法人桃園縣美好社會福利基金會106年2月16日(106)美好發字第025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該會來函及服務簡章各1份供參。 |
一、 | 依據國立彰化師範大學106年2月23日社中字第1061600012號函辦理。 |
二、 | 檢送旨揭課程簡章1份供參,相關資訊亦可至該校社區心理諮商及潛能發展中心網站查詢(網址:http://human.ncue.edu.tw)。 |
三、 | 本案倘有疑義,請逕洽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社區心理諮商及潛能發展中心,聯絡電話:04-7232105轉1445、04-7289258(週二至週六8:00-16:30)。 |
一、 | 時間:106年3月29日(三) 下午13:00-16:00 |
二、 |
地點:長庚國小圖書館 |
三、 | 主題:師生關係中的傾聽與理解 |
四、 | 講師:陳品皓 臨床心理師 |
五、 | 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職員、特教助理員及家長。 |
六、 | 報名:教師請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教師研習」,關鍵字搜尋「承辦單位」:「長庚國小」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
七、 | 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具。 |
八、 | 當日演講13:30開始,請於13:20前入場完畢。 |
九、 | 本校位於長庚醫護社區內,無通行證者需於社區入口警衛室換證進入,請備妥證件。 |
十、 | 本校空間有限,不開放校內停車場,但校園周邊道路皆可停車。 |
十一、 | 聯絡人:輔導組長-鄭涵 03-3182643*611。 |
一、 | 依據中華非營利組織發展協會106年2月21日中營謀總字第1060221037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本案簡章及議程表1份,並請本權責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 |
為辦理106年兒少證人司法訪談初階課程一案,請踴躍報名,相關出席人員請本權責核予公(差)假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106年2月21日府社家字第1060037377號函辦理。 |
二、 | 為增進本市各家庭暴力、性侵害及兒少保護網絡人員之專業知能,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規劃106年兒少司法訪談初階課程,因應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5條之1之施行,規劃辦理兒童證人司法訪談訓練,期許透過依循衛生福利部推動之司法訪談專業制度的建立,確保兒童及心智障礙者證詞的有效性權益,請轉知所屬人員參加。 |
三、 | 檢附報名簡章1份(如附件),本課程已申請社工繼續教育積分及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認證,請至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官網,線上報名平台─課程報名(https://goo.gl/vmcTv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