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107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及本局107年10月30日桃教小字第1070090585號函辦理。
二、旨案係為強化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為本的核心素養導向課程設計,並探討素養導向評量之方向與技巧,以提升教師教學品質。
三、培訓辦理相關資訊摘述如下:
(一)時間:107年12月15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三)報名方式:請於12月7日(星期五)前至桃園市教師專業 發展研習系統點選楊明國小報名。
四、參加人員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並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年5月21日桃教特字第1070038767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107年11月21日(三)13:30-16:30。
三、研習地點:大溪國小圖書館2樓視聽教室。
四、研習主題:如何與腦性麻痺孩子共處共融。
五、研習講師:桃園市腦性麻痺協會創會理事長 何麗梅。
六、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教師、幼兒園教師以及對此議題有興趣之教師助理員、家長、專業人員等,預計100人,依報名先後,額滿為止。
七、請出席人員於107年11月21日(三)12:00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pecial.moe.gov.tw/study.php)-開啟查詢-登入縣市(桃園市)-關鍵字(承辦單位)-(大溪國小)報名。。
八、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九、注意事項︰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停車位有限,請以機車代步、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或共乘方式前來。
十、聯絡人:特教業務承辦人古麗茜老師,電話:3882040,分機:611。
一、依據本局107年5月28日桃教小字第1070041494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訊息摘要如下:
(一)時間:107年12月1日(星期六)。
(二)活動地點:桃園市大溪區僑愛國小。
(三)參加對象:本市原住民重點學校及符合原住民重點學校比例各校師生及其家庭成員、愛好原住民傳統文化者。
(四)活動內容:由僑愛國小原住民語教師群分別帶領該校原住民學生及邀請鄰近學校表演團體,辦理原住民各族群傳統祭儀、傳統歌謠舞蹈、原住民傳統美食品嚐會、傳統生活體驗等活動,展現原住民文化傳承成果。
(五)報名方式:於107年11月28日(星期三)前,將報名表傳真至僑愛國小教務處(傳真號碼:03-3906990;聯絡電話:03-3801896分機210)。
一、依據新北市立板橋高級中學107年11月14日新北板高圖字第1077890357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訊息如下:
(一)為鼓勵跨域共創、縮短產學落差、開創新興科技教育之普及推廣與應用,該中心將於107年11月28日(星期三)至11月30日(星期五)辦理「2018全國新興科技教育數位內容設計挑戰」競賽。
(二)第二階段報名開始,為促進不同階段之教育交流,開放全國公私立國中、小教師報名,高中職教師報名連同延長報名時段。
(三)報名期間:107年11月12日(星期一)至11月21日(星期三)止。
(四)報名網址:https://reurl.cc/n0xg2。
三、參加旨揭活動人員,核予公假登記。
一、依據本局107年10月30日桃教中字第1070091739號函續辦。
二、旨揭說明會暨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一)時間:107年11月21日(星期三)早上10時至下午4時。
(二)地點:石門國中2F電腦教室。
(三)參加對象:有意願參賽之指導老師或各校業務承辦人。
(四)報名方式:請參加人員至「教師研習系統」報名研習(辦理單位:石門國中)。
(五)備註:旨揭研習有提供午餐。
三、本市公立學校教師參加旨揭研習核予公(差)假及課務排代。
一、依據國立臺灣大學107年11月14日校生科字第1070097027號函辦理。
二、研習對象:生物與自然領域(現職與退休)教師。
三、研習時間地點:
(一)研習時間共分3日,分別為107年12月15日、107年12月16日、108年1月13日。
(二)各場次研習主題如下:
1、107年12月15日:認識行動展示盒。
2、107年12月16日:植物、動物標本的製作。
3、108年1月13日:推廣主題之行動展示盒發展歷史及應用分享。
四、報到地點:國立臺灣大學(臺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戲劇系115階梯教室。
五、報名相關須知:
(一)請至https://goo.gl/Ea9VSM報名。
(二)植物組30人名額,動物組30人名額,自107年11月20日起開放報名,107年12月5日報名截止。審查後於12月7日中午12:00前由國立臺灣大學發送錄取通知。
(三)關於教師研習時數將於錄取後,於全國教師進修網研習課程進行教師報名。
六、本案如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國立臺灣大學鄭淑芬承辦人,電話:02-33662463,分機102。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11月12日臺教師(三)字第1070200857號函辦理。
二、活動內容,場次如下:
(一)107年12月14日(星期五):
1、適性教學網-因材網運用自主學習模式之教學觀摩。
2、場次地點:(1)上午場:臺中市北屯國小。(2)上午場:南投縣水里國中。(3)下午場:彰化縣田中國小。
(二)107年12月15日(星期六):
1、適性教學網-因材網成果報告及教師經驗分享。
2、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求真樓。
三、報名方式(可複選報名場次):
(一)請至http://adaptive-instruction.weebly.com點選報名表進行報名。
(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7年12月3日(星期一)止。
(三)報名成功將另以電子郵件通知,若時間地點等資訊有所異動,將於計畫網站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
四、相關事宜,請逕洽計畫助理蘇宥曲小姐、顏德婷小姐04-22181033,電子信箱ai.ntcu.edu@gmail.com。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7年11月13日師大科教中字第1071032022號函辦理。
二、旨揭工作坊資訊摘錄如下:
(一)時間及地點:北區國小組:107年12月15至16日,上午8:50至下午16:10,上限30人,臺北市文山區汀州路四段88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科教大樓。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各場次開始前4日為止,各區名額以30為上限,敬備午餐,報名網址請參考如下(http://w2.dorise.info/sonl15/Default.aspx);參加並完成課程之教師可核發12小時研習時數。
三、本案若有疑問,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計畫助理:黃惠珍女士電話:02-7734-6966;鄧弘仁先生電話:02-7734-6966;02-7734-6965、E-mail:cordelia@ntnu.edu.tw、alomar@ntnu.edu.tw。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7年11月13日師大資院字第1071031997號函辦理。
二、研習對象:依下列順序錄取名額,額滿為止。
(一)通過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學年度教育部國教署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計畫」之國小圖書教師、貴校教務處及自然/數學教師同時報名參加者(3人)優先錄取;其次為國小圖書教師及自然/數學教師(2人)同時報名者。
(二)非教育部補助之國小負責閱讀推動之教師、貴校教務處及自然/數學教師同時報名參加者(3人);其次為國小負責閱讀推動之教師及自然/數學老師(2人)同時報名者。
(三)對本課程有興趣的國小教師。
三、本工作坊場次如下:
(一)臺北場:107年12月10日(星期一)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B1國際會議廳辦理(課程代碼:2517387,報名時間:107年11月16日至12月3日止)。
(二)臺中場:107年12月27日(星期四)假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2樓第一會議室辦理(課程代碼:2517381,報名時間:107年11月16日至12月13日止)。
(三)臺南場:107年12月13日(星期四)假國立臺南大學誠正大樓3樓B308會議室辦理(課程代碼:2517398,報名時間:107年11月16日至12月3日止)。
四、敬請協助轉知貴校負責圖書館閱讀推動之教師及教務處、自然/數學科教師自由報名參加,並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填寫報名表(http://www.inservice.edu.tw/),研習是日核予講師及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倘需課務派代請專案報局。
五、本案聯絡人:鄭水柔小姐,02-77345428,shueizheng@gmail.com。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7年11月13日師大數學中字第1071031693號函辦理。
二、研習目的:本數學活動師培訓研習工作坊,針對數學學習準備不足之學生,藉由有趣的數學活動,奠立其學習數學的先備經驗,提高學習意願。
三、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委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
五、協辦單位:臺東縣臺東市新生國民小學。
六、研習對象:領有教師證的國小教師或領有數學科教師證的國中教師,代課老師和實習老師亦可。
七、名額:臺東場各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各開兩班及國中組開一班),每班以28名為原則,並視報名情況調整。
八、研習時間及地點:
(一)研習時間:108年1月12日(星期六)9:00至16:20。
(二)研習地點:臺東縣臺東市新生國民小學(950台東縣台東市更生路474巷45號)。
九、報名方式:請於108年1月4日(星期五)中午12點前至以下網址(https://goo.gl/forms/BCg7ljcERaH7vv3B2),填寫報名表,逾期不受理。
十、費用: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有提供午餐,其他保險費、住宿及交通費請自理。
十一、「數學活動師」證書:
(一)符合上述資格的數學教師,參加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舉行的「數學活動師培訓營」,並完成所有課程內容(需上滿該組別每一奠基模組課程)取得認證合格者,頒發該期該組別「數學活動師」證書。
(二)為確保培育之數學活動師品質,若其中一模組未上滿該模組課程2/3時數者,可繼續旁聽研習課程,但不給予活動師證書。
(三)取得「數學活動師」資格者,方可申請辦理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的「好好玩數學研習營」。
(四)「數學活動師」證書期限為三年,於三年期限內辦理「好好玩數學營」者,可申請展延活動師期限三年。
十二、課表、其他相關資訊及動態可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網站(http://www.sdime.ntnu.edu.tw/main.php)。
十三、本案如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黃緯宏先生,電話:02-77346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