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辦理本市105年公教員工子女托育服務等相關事宜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為照護本市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員工,減輕其育兒負擔,爰參照「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實施方案」及「友善家庭─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辦理子女托育服務。 |
二、 | 本案為符合員工需求,提供優質的托育服務,請各機關學校積極洽詢所屬公教員工子女已受托或當地之合法立案托育服務機構,與本府簽署特約托育合作同意書及提供優惠方案之意願,以提供同仁多樣化的選擇,並於105年6月30日(星期四)前依式填列「特約托育服務機構彙整表」,併同「公教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優惠方案合作同意書」及托育服務機構立案(設立許可)證書影本,逕送本府人事處彙辦,日後如有新增之特約合作托育服務機構亦同。 |
三、 | 各機關學校簽署特約托育合作同意書前,請務必詳閱特約須知,如有終止合作者,請將「特約托育服務機構終止托育優惠合作通知書」逕送本府人事處,俾憑更新子女優惠托育服務機構名單及優惠措施。 |
四、 | 為協助公教員工獲取托育相關資源、鼓勵各機關學校落實本項措施,將視各機關學校與各托育服務機構洽簽托育合作同意書之情形,另案辦理敘獎事宜。 |
五、 | 檢附本府員工子女優惠托育服務機構名單及優惠措施一覽表、特約托育服務機構彙整表及辦理公教員工子女托育服務相關表件各1份。 |
主旨:公告桃園市105年度學校護理人員及營養師暨公立幼兒園契約護理人員試務聯合甄選簡章及附件各1份,請至附檔自行下載運用。
說明:桃園市105年度試務聯合甄選作業之重要期程如下所列:
一、甄選簡章公告:
105年6月2日(星期四)公告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求才訊息」區及報名網站(桃園市
政府教育局網站「人事徵聘」區或桃園市立光明國民中學網站首頁)。
二、受理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初試網路報名日期:105年6月8日(星期三)上午8時起至105年6月20日(星期一)
下午8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二)資格審查繳費日期:105年6月25日(星期六)上午8時起至下午3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地點:桃園市蘆竹區南崁國民小學二樓活動中心(地址:桃園市蘆竹區吉林路160號)。
(三)複試報名繳費日期:105年7月19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至中午12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地點:桃園市蘆竹區南崁國民小學二樓校史室(地址:桃園市蘆竹區吉林路160號)。
※※報考人如未完成初試網路報名手續者,不得參加現場報名資格審查作業;另通過初試錄取
人員始得報名參加複試。
三、甄試日期:
(一)初試(筆試)甄試日期:105年7月16日(星期六)上午9時30分起至上午11時止。
初試甄試地點:桃園市蘆竹區南崁國民小學(地址:桃園市蘆竹區吉林路160號)。
(二)複試(口試及急救實務演練)甄試日期:105年7月23日(星期六)上午8時20分起。
複試甄試地點:桃園市蘆竹區南崁國民小學(地址:桃園市蘆竹區吉林路160號)。
※※四、本校(內海國小)徵才職稱:護理師(或護士),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五、成績公告:
(一)初試成績公告日期:105年7月16日(星期六)下午5時前。
初試成績公告網址: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桃園市立光明國民中學網站及桃園市蘆竹區南崁國民小學網站。
(二)複試成績公告日期:105年7月23日(星期六)下午5時30分前。
複試成績公告網址: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桃園市立光明國民中學網站及桃園市蘆竹區南崁國民小學網站。
六、公告錄取名單:
(一)放榜日期:105年7月23日(星期六)下午10時前。
(二)放榜地點: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園市立光明國民中學及桃園市各出缺學校、幼兒園。
(三)查榜網址: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桃園市立光明國民中學網站。
七、錄取人員報到日期:
錄取人員應於105年8月1日(星期一)中午12時以前至本校人事室統一辦理報到手續,錄取人員如未能於當日中午12時以前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時,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錄取人員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八、其餘事項,詳見附檔甄選簡章。
主旨: | 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105年5月4日考臺組貳二字第10500002391號令發布並自發布日施行,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銓敘部105年5月19日部退三字第10541026271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
二、 | 銓敘部配合本次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增訂第27條第4項規定,針對不願填寫資遣事實表者,修正「公務人員資遣事實表【服務機關代填】」,已刊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項下,請自行下載參考。 |
主旨: | 函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農場經營之「高雄農場」推出公教人員未婚聯誼優惠活動,請查照並參考運用。 |
說明: |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農場105年5月18日彰農觀字第105000178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
主旨: | 函轉臺東縣政府於105年7月1日至2日(星期五、六)辦理「球愛天空~臺東ing」愛戀一夏聯誼活動,請查照並鼓勵未婚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
說明: | 依臺東縣政府105年5月27日府人福字第105010547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
主旨: | 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函以,104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決算業已公告於該委員會網站,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105年5月27日台管主字第1051238047號書函辦理。 |
二、 | 旨揭決算,請逕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網站http://www.fund.gov.tw之「政府公開資訊」、「基金管理委員會預算決算書」項下下載參考。 |
主旨: |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第二條、第十五條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05年5月18日修正發布,請查照。 |
說明: |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5月18日總處培字第1050042123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
主旨: | 檢送本市105年「桃緣戀夏協奏曲」未婚公教同仁聯誼活動實施計畫、行程表及報名表各1份,請查照並鼓勵未婚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
說明: |
一、 | 為擴大本市各機關(構)學校未婚公教同仁社交生活領域,增進良性互動、情感交流進而締結良緣,爰辦理旨揭聯誼活動,活動內容摘述如下: |
(一) | 活動時間、地點及費用: |
1、 | 第1梯次「愛戀Movie Loving室內聯誼」:105年6月19日(星期日),本市白木屋-la wish歐式餐廳,每人新臺幣(以下同)772元整。 |
2、 | 第2梯次「海洋莊園藍染物語一日遊」:105年7月23日(星期六),新北市晶宴海洋莊園、三峽文化工坊,每人1,480元整。 |
3、 | 第3梯次「戀戀清境風車傳情二日遊」:105年8月27日至28日(星期六、日),彰化縣愛荔枝園、南投縣清境農場及寶島時代村,每人3,600元整。 |
4、 | 第4梯次「童話森林密室情緣一日遊」:105年9月24日(星期六),本市河岸童話森林、絕對零度,每人1,480元整。 |
(二) | 參加人數:各梯次參加人數上限為40人,並以男、女生人數各半為原則。 |
(三) | 參加對象: |
1、 | 本市議會、本府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各區公所及復興區民代表會現職未婚公教同仁、約聘僱人員等(不含勞務派遣、勞務承攬人員及替代役)。 |
2、 | 全國各機關(構)及公立學校現職之未婚公教同仁、約聘僱人員等(不含勞務派遣、勞務承攬人員及替代役)。 |
3、 | 本市各科技工業園區內知名企業、台塑關係企業、醫師公會、律師公會等知名企業正職未婚人員。 |
二、 | 本市議會、本府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各區公所及復興區民代表會現職未婚公教同仁、約聘僱人員等報名參加者,本府每人補助一半活動費用。報名人員經確認參加後,須先繳交全額活動費用,補助費用將於活動當日報到時領回。 |
三、 | 請各機關學校人事單位積極鼓勵,並協助符合報名資格之未婚公教同仁報名參加。 |
四、 | 活動相關資訊可至本府人事處網站(http://personnel.tycg.gov.tw)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福利e化平台(http://eserver.dgpa.gov.tw)未婚聯誼專區查詢。 |
主旨: | 訂定「桃園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業經本府105年5月19日府教中字第1050093839號令發布,並自105年5月19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檢送旨揭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
二、 | 原繼續適用之「桃園縣國民中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及「桃園縣國民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業公告廢止,並自105年5月19日生效。 |
主旨: | 為增進公教員工福利,請賡續配合辦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國公教員工優惠商店推動方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5年4月18日總處給字第1050038911號函辦理。 |
二、 | 人事總處經檢視截至105年2月29日止,各主管機關於公務福利e化平台刊載之全國公教員工優惠商店(以下簡稱全國優惠商店)所提供之優惠對象及期限,部分商店優惠對象僅侷限洽簽機關及其所屬員工,或有優惠期限超過2年之情形;又為因應高齡及少子女化之社會趨勢及配合衛生福利部肥胖防治政策等,請各機關學校於全國優惠商店之洽簽選擇上,繼續配合前述相關政策,並檢視優惠對象與期限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
三、 | 查本府目前已與124家業者簽訂員工卡特約商店,基於本府員工卡特約商店與全國優惠商店均係運用公私協力合作機制,請各機關學校洽簽全國優惠商店時,一併洽詢與本府簽訂員工卡特約商店意願。 |
四、 | 請各機關學校將已簽訂之全國優惠商店同意書及本府員工卡特約商店契約書,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彙辦,辦理洽簽事宜確有績效者,將於年底辦理獎勵事宜。 |
五、 | 檢附人事總處原函影本、全國公教員工優惠商店推動方案及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卡特約廠商契約書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