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7年11月7日師大數學中字第1071031301號函辦理。
二、研習目的:本數學活動師培訓研習工作坊,針對數學學習準備不足之學生,藉由有趣的數學活動,奠立其學習數學的先備經驗,提高學習意願。
三、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委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
五、協辦單位:花蓮縣吉安鄉宜昌國小。
六、研習對象:領有教師證的國小教師或領有數學科教師證的國中教師,代課老師和實習老師亦可。
七、名額:花蓮場各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各開二班及國中組開一班),每班以28名為原則,並視報名情況調整。
八、研習時間及地點:
(一)研習時間:108年1月26日(星期六)9:00至16:20。
(二)研習地點:花蓮縣吉安鄉宜昌國小。
九、報名方式:請於108年1月18日(星期五)中午12點前至以下網址(https://goo.gl/forms/qOsX3nF7RLahwrQV2),填寫報名表,逾期不受理。
十、費用: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有提供午餐,其他保險費、住宿及交通費請自理。
十一、「數學活動師」證書:
(一)符合上述資格的數學教師,參加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舉行的「數學活動師培訓營」,並完成所有課程內容(需上滿該組別每一奠基模組課程)取得認證合格者,頒發該期該組別「數學活動師」證書。
(二)為確保培育之數學活動師品質,若其中一模組未上滿該模組課程2/3時數者,可繼續旁聽研習課程,但不給予活動師證書。
(三)取得「數學活動師」資格者,方可申請辦理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的「好好玩數學研習營」。
(四)「數學活動師」證書期限為三年,於三年期限內辦理「好好玩數學營」者,可申請展延活動師期限三年。
十二、課表、其他相關資訊及動態可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網站(http://www.sdime.ntnu.edu.tw/main.php)。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7年11月6日北市教資字第10760568273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予6小時研習時數。
(二)研習日期:107年11月16日(星期五)上午8時40分至下午4時10分。
(三)報名網址:請國小、國中、高中(職)教師於107年11月13日(星期二)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https://www1.inservice.edu.tw/)報名。
(四)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南湖國民小學辦理(地址: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3段200號)。
三、倘有疑義或未盡事宜,請洽南湖國小教學資源中心李官主任,電話(02)26321296分機81。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年6月29日桃教學字第1070053281號函辦理。
二、研習日期:107年12月12日(星期三)13:30~16:30。
三、研習地點:桃園市平鎮區復旦國民小學三樓視聽教室(桃園市平鎮區廣平街一號)。
四、主講人:新北市板橋區新埔國民小學游世郎老師。
五、主題:教師輔導管教的法律基礎—兼談正向管教。
六、參加人員:桃園市國小各校承辦人或對研習主題有興趣之教師,研習人數120人,在課務自理原則下,准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
八、報名方式及聯絡人:即日起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http://passport.tyc.edu.tw) 進行報名(開課單位:復旦國小),全程參與教師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聯絡人:學務主任吳瑞香,電話:03-4917491 分機310。
九、注意事項: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當日綜合球場開放停車,由於適逢周三全校大放學,請於12:50後再進入校園停車,若車位已滿,請您將車輛停放於校園周邊停車格或廣北停車場(民族路與廣成街口)。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7年11月7日師大數學中字第1071031248號函辦理。
二、研習目的:本數學活動師培訓研習工作坊,針對數學學習準備不足之學生,藉由有趣的數學活動,奠立其學習數學的先備經驗,提高學習意願。
三、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委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
五、協辦單位:
(一)第一期及第三期臺北場: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二)第一期及第三期高雄場:高雄市左營區勝利國小。
六、研習對象:領有教師證的國小教師或領有數學科教師證的國中教師,代課老師和實習老師亦可。
七、名額:
(一)第一期及第三期臺北場各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各開二班及國中組開一班),每班以28名為原則,並視報名情況調整。
(二)第一期及第三期高雄場各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各開二班及國中組開一班),每班以28名為原則,並視報名情況調整。
八、研習時間及地點:
(一)臺北場:
1、第一期場次:
(1)時間:107年12月15日(星期六)9:00至16:20。
(2)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11677臺北市文山區汀州路四段88號)。
2、第三期場次:
(1)時間:107年12月16日(星期日)9:00至16:20。
(2)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11677臺北市文山區汀州路四段88號)。
(二)高雄場:
1、第一期場次:
(1)時間:108年1月5日(星期六)9:00至16:20。
(2)地點:高雄市左營區勝利國小(813高雄市左營區南屏路1號)
2、第三期場次:
(1)時間:108年1月6日(星期日)9:00至16:20。
(2)地點:高雄市左營區勝利國小(813高雄市左營區南屏路1號)
九、報名方式:
(一)臺北場請於107年12月7日(星期五)中午12點前至以下網址,填寫報名表,逾期不受理。
1、第一期臺北場次報名網址:https://goo.gl/forms/RQS4u3mp73YwlrK93。
2、第三期臺北場次報名網址:https://goo.gl/forms/BUBN3LGCEqo44ts92。
(二)高雄場請於107年12月28日(星期五)中午12點前至以下網址,填寫報名表,逾期不受理。
1、第一期高雄場次報名網址:https://goo.gl/forms/tpLclFZ9vys6vG0D2。
2、第三期高雄場次報名網址:https://goo.gl/forms/8rnBexao7q9NcPsu2。
十、費用: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有提供午餐,其他保險費、住宿及交通費請自理。
十一、「數學活動師」證書:
(一)符合上述資格的數學教師,參加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舉行的「數學活動師培訓營」,並完成所有課程內容(需上滿該組別每一奠基模組課程)取得認證合格者,頒發該期該組別「數學活動師」證書。
(二)為確保培育之數學活動師品質,若其中一模組未上滿該模組課程2/3時數者,可繼續旁聽研習課程,但不給予活動師證書。
(三)取得「數學活動師」資格者,方可申請辦理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的「好好玩數學研習營」。
(四)「數學活動師」證書期限為三年,於三年期限內辦理「好好玩數學營」者,可申請展延活動師期限三年。
十二、課表、其他相關資訊及動態可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網站(http://www.sdime.ntnu.edu.tw/main.php)。
十三、旨案各場次研習工作坊公告及參考課程請至http://edoc.scr.ntnu.edu.tw/IFDEWebBB ... Download/AttDownload.html下載(發文字號:師大數學中字第1071031248號,下載密碼:9ad8)。
一、依據本校107年8月24日光國輔字第1070006226號函辦理。
二、研習對象:本市資優班教師及有興趣之教師。
三、第一場次:
(一)研習時間:107年11月9日(五)下午13:00至16:00。
(二)研習地點:光明國民中學3F會議室。
(三)講師:新北市立二重國民中學鍾兆晉校長(國立台灣師範大學通識教育助理教授)。
(四)研習主題:自然科學探究-如何指導學生進行專題研究。
四、第二場次:
(一)研習時間:107年11月19日(一)下午13:00至16:00。
(二)研習地點:光明國民中學5F沙士比亞教室。
(三)講師:基隆市立建德國民中學徐仁斌校長。
(四)研習主題:特殊需求課程-獨立研究。
五、報名方式: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網址: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 107學年上學期/桃園市。
六、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 (差)假登記。
七、提供飲水,請自備環保杯。
八、停車位有限,請盡量共乘或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前來。
九、如有疑義請洽特教組長鍾裕勝老師,電話:3114355分機613。
一、依據107年8月16日桃教特字第1070066355號函辦理。
二、研習對象:本市教職員工及家長。
三、研習時間:107年11月28日(星期三)13:30至16:30。
四、研習地點:溪海國小會議室。
五、講師:成功國小呂美玲老師。
六、研習主題:普通班級中情緒與行為困擾學生之輔導。
七、報名方式:請於107年11月27日(星期二)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pecial.moe.gov.tw/study.php)->開啟查詢->關鍵字->登錄單位(關鍵字:溪海國小)報名。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八、為響應環保政策,請自備水杯。
一、依據本市東安國小107年10月15日東小總字第1070007249號函辦理。
二、旨揭輔導工作坊辦理時間為107年11月12日(星期一),請教師踴躍參加,並請至教師研習系統/東安國小報名,參加者及工作人員於說明會是日,在課務自理原則下以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研習活動者覈實核給研習時數。
一、依據本局107年10月30日桃教小字第1070090585號函續辦。
二、本案社會領域研習辦理時間原訂107年12月22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建德國小辦理,因是日適逢108年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調整放假日之補行上班上課日,該研習時間調整至107年11月21日及12月5日(星期三)辦理。
三、本案各領域辦理時間及地點修正後如下:
(一)國語文領域:107年11月10日(星期六)上午8時40分至下午4時假新勢國小辦理。
(二)數學領域:107年11月10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新坡國小辦理。
(三)藝術與人文領域:107年11月10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大業國小辦理。
(四)生活課程:107年12月1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南美國小辦理。
(五)自然領域:107年12月15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大崙國小辦理。
(六)英語文領域:107年12月15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楊明國小辦理。
(七)社會領域:107年11月21日(星期三)及107年12月5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共計6小時,假建德國小辦理。
四、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登錄報名(辦理單位:各開課學校)。
五、請各領域召集人或教師參加該領域領綱宣導研習,參加人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並覈實核發研習時數,為鼓勵教師參與研習,核予補休事宜。
一、依據國立屏東大學107年11月6日屏大人文字第1073200936號函辦理。
二、本案研習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研習日期與地點:
1、日期:107年12月1日(星期六)、2日(星期日);地點:臺北市內湖區麗山國小。
2、日期:107年12月8日(星期六)、9日(星期日);地點:高雄市鳳山區中正國小。
(二)研習對象:本案計畫各分區專長教師社群成員、各縣市輔導團視覺藝術輔導員及視覺藝術任課教師。
(三)本案研習活動相關費用由本計畫經費預算項目支應。
三、本案鼓勵藝文領域任課教師報名參加,並核予差假以公假登記辦理,及協助課務調整、補休等事宜。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11月6日臺教師(三)字第1070196948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訊息說明如下:
(一)辦理時間、地點
1、中區:107年11月17日(星期六),雲林縣虎尾國小。
2、東區:107年12月1日(星期六),花蓮縣慈濟附中。
3、北區:107年12月8日(星期六),桃園市興南國中。
(二)報名方式: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網址:http://www1.inservice.edu.tw/,研習文號:2507611(中區)、2508553(東區)、2508409(北區),全程參與者可取得研習時數。
三、惠予出席教師公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