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為維終身學習時數資料正確性,請依新建性別主流化課程之類別代碼登載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請查照配合辦理。 |
說明: |
一、 |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5年5月13日總處培字第1050041792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
二、 | 行政院前於104年8月18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0400437961號函修正「各機關公務人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第五點附表「性別主流化基礎及進階課程內容分類表」,並自105年1月1日生效。 |
三、 | 為配合前開附表課程分類修正,人事總處爰刪除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原性別主流化課程類別代碼(註:原代碼為346至385),另新建性別主流化課程類別代碼為386至413(如附件)。爰請各機關依新建課程類別代碼及相關規定覈實登載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如自105年1月1日起有以原代碼開辦課程並登載時數者,請重行以新代碼再次上傳時數;非開課機關俟相關課程重行以新代碼上傳後,即可由後台管理、統計時數資料,以維學習時數資料正確性。 |
主旨: | 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第25條、第32條、第34條修正條文發布施行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
說明: |
一、 | 依銓敘部105年5月12日部退四字第1054102629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修正條文,業經考試院105年5月4日考臺組貳二字第10400093761號令發布,並刊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下),請自行下載參考。 |
三、 | 本次修正條文第25條規定,銓敘部受理因公撫卹申請案審定流程,改採2階段方式辦理;第1階段銓敘部先按病故或意外給卹標準核定,並由支給機關或服務機關發給撫卹金;第2階段則俟該部完成相關審查作業後,再據以辦理最終審定事宜。希藉此改善「現行因公撫卹案件耗時查證,致延宕遺族撫卹金發給」之缺失,俾收及時照護遺族目的。 |
四、 | 為避免遺族將第1階段核發撫卹金作業,誤認為最終審定結果引起爭議,請各機關學校於辦理是類案件時,適時向遺族妥為說明;另請告知遺族如擬提起救濟,亦請俟銓敘部做出第2階段處分時,再行為之。 |
五、 | 檢附銓敘部原函影本1份。 |
主旨: | 有關高雄市政府「高雄猴賽雷─一定會幸福系列」港都e學苑數位閱讀活動辦法,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踴躍參與。 |
說明: |
一、 | 依高雄市政府105年5月13日高市府人發字第1057017800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
二、 | 為使「港都e學苑」數位學習網(http://elearning.kcg.gov.tw/)資源有效運用,高雄市政府於105年5月16日起至6月19日辦理「高雄猴賽雷─一定會幸福系列」數位閱讀活動,於活動期間內選修指定數位課程,完成1門課程者即可獲得1次抽獎資格,請協助轉知並鼓勵同仁踴躍報名選讀。 |
主旨: | 銓敘部令以,自106年1月1日以後始任公務人員者,曾任所列12大類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公務人員於106年1月1日前已依原規定核定有案之休假年資仍予維持,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
說明: |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5年5月9日部法二字第1054104228號令副本辦理,並檢附原令影本1份。 |
主旨: | 有關105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市外介聘作業結果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本局105年4月22日桃教小字第1050030828號函諒達。 |
二、 | 有關教師申請市外介聘服務作業結果預定於105年5月31日(星期二)上午9時公告於「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網」(http://tas.kh.edu.tw/),請各校教師自行上網查閱。 |
三、 | 請本市調出教師逕至本市教師介聘網(http://teacher.tyc.edu.tw/)下載市外介聘報到單;另請各校於105年6月3日(星期五)下午3時前將「105年臺閩地區公立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調出)教評會審查結果回報單」、「105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小學教師介聘他縣市(調出)教評會審查結果回報單」、「105年臺閩地區公立幼兒園教師介聘本市(調入)教評會審查結果回報單」及「105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小學教師介聘本市(調入)教評會審查結果回報單」等4表件傳真至成功國小彙整(傳真:3333132,電話:3322772#610,輔導室主任李美月)。 |
四、 | 本案本市調出教師至介聘學校報到時,請各校於教師課務自理原則下本權責核予教師公假登記。 |
主旨: | 公告本市105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市內教師介聘缺額表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105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聯合作業日程表辦理。 |
二、 | 本次公告之缺額係超額介聘後各校所餘缺額,不含控管缺額。 |
三、 | 本次缺額僅供參考,正確缺額以市內公開介聘當天作業為準,請參加旨揭介聘之教師於選填志願時審慎評估,並應考量該校未來減班情形。 |
四、 | 本案請各校確實核對,若有異動請填報下載列印後,經校長、教務主任及人事核章,傳真龍山國小彙整,並以電話確認,傳真電話:3920035,連絡電話及連絡人:3691253-210(教務處陳怡璇主任)。 |
五、 | 旨揭缺額表公告於市內教師介聘網(http://teacher.tyc.edu.tw/),請教師自行上網查閱。 |
主旨: | 為推動廉能政風,提升良好形象,請各校於年度重要節慶前後期間(如端午節、中秋節、春節等)加強宣導並落實「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以形成風氣,共同達成廉能目標,請 查照。 |
說明: |
一、 | 農曆端午節(105年6月9日)將屆,節慶期間請積極辦理下列措施: |
(一) | 加強宣導本規範相關規定,與機關有職務上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之餽贈財物或邀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所列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並落實知會登錄程序。 |
(二) | 運用多元管道籲請對於有業務往來之廠商、業者、民眾,應恪遵不送禮、不送紅包、不請託關說、不受禮要求,除請各校主管應以身作則外,並要求所屬如遇有廠商餽贈物品,應即時予以婉拒,對於未能即時婉拒之餽贈物品,請依規定陳報機關首長並知會本局政風室處理。 |
(三) | 節慶期間請避免辦公室團購情事及送禮給相關機關學校等行為。 |
(四) | 各機關(構)之政風機構皆已指派專人,負責本規範之解釋、個案說明及提供其他廉政倫理諮詢服務。 |
(五) | 請落實本規範第17點規定,各機關(構)之政風機構應指派專人,負責本規範之解釋、個案說明及提供其他廉政倫理諮詢服務。受理諮詢業務,如有疑義得送請上一級政風機構處理。 |
(六) | 各校如遇有可彰顯本規範施行成效的代表性個案(如鉅額餽贈、請託關說情節嚴重等),請每半年彙整案例循政風體系陳報本局,俾利作為宣導素材。 |
二、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e等公務園學習網(https://elearning.hrd.gov.tw/index.php)之「共創透明誠信的社會─『廉政倫理』規範」課程」與「地方行政研習e學中心(https://elearning.rad.gov.tw/fet/home/index)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案例說明」課程」等學習平台,均已建置公務倫理相關課程,請鼓勵機關同仁上網學習。 |
三、 | 請加強宣導「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機構學校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或參考法務部廉政署網站「陽光法案/請託關說登錄查察專區」宣導資料。 |
主旨: | 有關本市105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經市內介聘後至介聘學校報到接受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教評會)審查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105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聯合作業日程表辦理。 |
二、 | 旨揭市內介聘作業訂於105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假成功國小辦理,經介聘成功之教師於105年5月18日下午1時30分前,持「桃園市105年度國小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報到暨教評會審查通知單」、「身分證」、「教師證」及「學歷證件」等正本前往介聘學校報到並接受教評會審查。 |
三、 | 為使參加介聘教師即早準備審查資料,將於105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2時前公告各校填報之市內介聘審查需求彙整表(前於105年5月16日以網路通知填報調查在案)於市內教師介聘網(http://teacher.tyc.edu.tw/)。 |
四、 | 本案係提前彙整各校其他需求之服務,為免介聘學校日後仍有其他審查資料之需要,建請介聘教師當日自行與介聘學校聯繫為宜。 |
主旨: |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組織編制子系統」修正版已正式上線,請落實機關組設及員額資料之建置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5年4月27日總處組字第10500399292號函辦理。 |
二、 | 人事總處為提升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組織編制子系統」(以下簡稱組編子系統)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業進行改版上線,包括調整「單位資料維護」、「編制員額資料維護」及「職務編號維護」三項功能,並將操作手冊等相關簡報檔置於該總處「PICS人事資訊系統客服網」-「最新公告區」。 |
三、 | 為落實各機關學校組編子系統改版之機關組設及員額資料建置,有關105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推動WebHR組織編制與個人職務編號資料扣合作業」,人事總處自105年5月2日起,新增下列檢核規則: |
(一) | 職務編號之編制單位(一級)及編制科課股別(二級)必填。 |
(二) | 個人基本資料表二現職資料之佔缺單位(一級)、佔缺科課股別(二級)需與組織編制職務編號之編制單位(一級)及編制科課股別(二級)一致。 |
(三) | 職務編號之「員額類別」、「人員分類」及「職稱」需存在於編制員額之「員額類別」、「人員分類」及「職稱」。 |
四、 | 組編子系統已提供前一日職務編號扣合考核項目之檢核成績,成績如未達100%,應即時至該系統修正相關資料,以爭取佳績。另修正內容將納入本處105年度人事人員資訊系統(WebHR)研習班課程中,屆時請各機關學校務必派員參訓,並請各一級機關督導二級機關學校,及資訊種籽教師協助指導責任區內的機關學校,確實將機關組設及員額資料建置完竣。 |
主旨: | 公告本市105學年度國民小學超額教師介聘缺額表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105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聯合作業日程表辦理。 |
二、 | 本次公告之缺額分實缺、控管缺額及106學年度預估增減班數(僅供參考)3項。其中「控管缺額」,係將106學年度預估減班數之教師扣除後所餘1/2缺額,若106學年度預估無減班之學校,則缺額全開。 |
三、 | 本次缺額僅供超額老師選填學校參考,正確缺額以當天作業為準,請旨揭超額教師於選填志願時審慎評估,並應考量該校未來減班情形,以避免重複超額。 |
四、 | 本案請各校確實核對,若有異動請填報下載列印後,經校長、教務主任及人事核章,傳真龍山國小彙整,並以電話確認,傳真電話:3920035,連絡電話:3691253,如有問題請洽:教務陳怡璇主任分機210、人事賴清鳳主任分機710、訓導邱創炫主任分機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