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依據本103年9月18日桃家防字第1030012604號函辦理。
二、為了增進民眾對於家庭暴力防治、性騷擾及性交易的瞭解,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舉辦網路有獎徵答活動,期望建立民眾對家庭暴力、性騷擾及性交易防治的正確觀念,並宣導相關求助管道,以期建立一個性別平等、相互尊重的生活環境。
三、旨揭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活動時間為即日起至10月12日(日)17時止。
(二)活動網址請見:http://dvpc.tycg.gov.tw/ballot/A1.aspx。
四、本案如有活動相關問題,請洽活動聯絡人湛芯怡(03-3322111轉205)。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9月16日臺教學(三)字第1030137379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因尚餘部分名額,教育部為利資源有效利用,免費開放各教育單位或學校輔導人員參加。
三、南區研習會訂於103年9月24日(星期三)假國立中正大學辦理;北區研習會訂於103年9月30日(星期二)假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辦理(實施計畫如附件)。
四、上開2場研習會均採網路報名,請參加人員於報名期限內(即日起至同年9月22日中午止,若報名額滿則提前結束)至http://goo.gl/Gl7ePJ完成報名作業,報名結果確認名單請於103年9月22日(星期一)下午17:00後至報名網頁查詢。
五、全程參與本次會議者,將於活動結束後核發研習時數。
六、本次會議請各校本權責依相關規定核予出席人員假別登記參加。
七、案內相關事宜可分別逕洽下列人員:
(一)北區研習會:
1、聯絡人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侯明玉小姐(電話:02-77345371;電子郵件:maggiehao@ntnu.edu.tw)
2、聯絡人2: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許書瑜小姐 (電話:02-23515881;電子郵件:vivian720310@ntub.edu.tw)
一、 | 依據財團法人桃園縣私立寶貝潛能發展中心103年9月15日寶字第103164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研習訂於103年11月1日(星期六)假本縣東門國小辦理,欲參加者請逕行至全國教師研習網(編號:1627079)報名,或洽本案聯絡人:陳秀霞社工,連絡電話:3328338。 |
三、 | 詳細課程內容請逕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網址:http://www.tyc.edu.tw/ses/)→公文附件區下載參閱。 |
主旨: | 有關本縣鑑輔會辦理103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中小學情緒行為障礙學生鑑定工作一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特殊教育法及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103年9月5日103桃特鑑字第1030000187號書函辦理。 |
二、 | 旨揭鑑定工作請貴校務必公告週知,並依鑑定計畫規定辦理校內宣導及疑似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篩檢鑑定事宜。 |
三、 | 請貴校指派相關人員組成鑑定小組並以團隊合作方式辦理本案鑑定工作,且為利蒐集學生鑑定申請資料,請校內輔導室、教務處(學務處)行政人員及相關教師(含普通班導師、科任教師及特教教師..等)務必協助提供學生相關學習表現資料及輔導紀錄等資料,以維護學生權益。 |
四、 | 本案鑑定對象申請資格: |
(一) | 設籍本縣國小1年級至國中8年級符合情緒行為障礙鑑定基準之在學學生,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
1、 | 具有慢性精神病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並具1學期之輔導紀錄者。 |
2、 | 具有立案醫療院所(需有兒童青少年精神科專科醫師)開立持續就醫6個月內(精神分裂者僅需提供3個月)之「病歷摘要」,並具1學期之輔導紀錄者。 |
3、 | 經校內輔導單位輔導人員輔導(認輔)至少1學期以上並具有詳細輔導紀錄(需含學生疑似情緒行為障礙之特徵描述、學校每月輔導內容、策略及成效..等)者。 |
(二) | 設籍本縣國中9年級之在學學生,原則上不受理鑑定。 |
五、 | 本案鑑定申請方式: |
(一) | 由符合鑑定資格之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向學生就讀學校(或相關辦理輔導業務人員)提出申請。各受理學校彙整學生申請相關資料,並進行初步篩選測驗,篩選測驗完成後疑似情緒行為障礙之學生,始得申請鑑輔會鑑定。 |
(二) | 上網提報鑑定:請貴校於103年9月24日至10月15日止至校內特教通報系統(http://www.set.edu.tw/)─學務系統內,將通過初步篩檢之疑似情緒行為障礙學生提報鑑定安置(提報作業區間:103學年度第10次),操作方式如附件流程圖。 |
六、 | 貴校通過初步篩檢之疑似情緒行為障礙學生鑑定資料,請於103年10月13日、14日及15日(星期一、二、三)派員親送至本縣鑑輔會(東門國小)辦理鑑定報名。上開各校送件人員於送交鑑定申請資料當日,由所屬學校本權責准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給予公(差)假登記。 |
七、 | 另為節省各校送件人員等待時間,各鄉鎮市學校送件鑑輔會時間分配如后: |
(一) | 103年10月13日:中壢市、平鎮市、大園鄉、蘆竹市。 |
(二) | 103年10月14日:桃園市、龜山鄉、八德市、大溪鄉。 |
(三) | 103年10月15日:龍潭鄉、楊梅市、新屋鄉、觀音鄉、復興鄉。 |
八、 | 本案附件(含103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中小學情緒行為障礙學生鑑定及支援服務實施計畫、鑑定申請表件、鑑定安置團體清冊、各校提報特教鑑定安置系統作業流程圖及評量工具諮詢教師聯絡方式..等)請至本局特殊教育科–公文附件網頁(網址: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使用。 |
九、 | 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本縣鑑輔會邱郁甄教師、林揚國幹事,聯絡電話:3394572分機12、15。 |
正本: | 本縣公私立各國中小 |
副本: | 桃園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東門國小) |
主旨: | 有關本縣鑑輔會辦理103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中小學學習障礙學生鑑定工作一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特殊教育法及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103年9月5日103桃特鑑字第1030000187號書函辦理。 |
二、 | 旨揭鑑定工作請貴校務必公告週知,並依鑑定計畫規定辦理校內宣導及疑似學習障礙學生篩檢鑑定事宜。 |
三、 | 請貴校指派相關人員組成鑑定小組並以團隊合作方式辦理本案鑑定工作,且為利蒐集學生鑑定申請資料,請校內輔導室、教務處(學務處)行政人員及相關教師(含普通班導師、科任教師及特教教師..等)務必協助提供學生相關學習表現資料及輔導紀錄等資料,以維護學生權益。 |
四、 | 本案鑑定對象申請資格: |
(一) | 設籍本縣國小1年級之在學學生,於學前階段已領有發展遲緩之診斷證明書,並經補救教學顯無成效者。 |
(二) | 設籍本縣國小2年級至國中8年級之在學學生,並具備學習障礙特徵者。 |
(三) | 設籍本縣國中9年級之在學學生,原則上不受理鑑定。 |
五、 | 本案鑑定申請方式: |
(一) | 由符合鑑定資格之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向學生就讀學校(或相關辦理輔導業務人員)提出申請。各受理學校彙整學生申請相關資料,並進行初步篩選測驗,篩選測驗完成後疑似學習障礙之學生,始得申請鑑輔會鑑定。 |
(二) | 上網提報鑑定:請貴校於103年9月24日至10月15日止至校內特教通報系統(http://www.set.edu.tw/)─學務系統內,將通過初步篩檢之疑似學習障礙學生提報鑑定安置(提報作業區間:103學年度第9次),操作方式如附件流程圖。 |
六、 | 貴校通過初步篩檢之疑似學習障礙學生鑑定資料,請於103年10月13日、14日及15日(星期一、二、三)派員親送至本縣鑑輔會(東門國小)辦理鑑定報名;惟國小1年級篩檢通過之疑似學習障礙學生申請鑑定資料,請於103年11月10日(星期一)派員送至本縣鑑輔會辦理鑑定報名。上開各校送件人員於送交鑑定申請資料當日,由所屬學校本權責准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給予公(差)假登記。 |
七、 | 另為節省各校送件人員等待時間,各鄉鎮市學校送件鑑輔會時間分配如后: |
(一) | 103年10月13日:中壢市、平鎮市、大園鄉、蘆竹市。 |
(二) | 103年10月14日:桃園市、龜山鄉、八德市、大溪鄉。 |
(三) | 103年10月15日:龍潭鄉、楊梅市、新屋鄉、觀音鄉、復興鄉。 |
八、 | 本案附件(含103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中小學學習障礙學生鑑定實施計畫、鑑定申請表件、鑑定安置團體清冊、疑似學障學生觀察紀錄本、各校提報特教鑑定安置系統作業流程圖及評量工具諮詢教師聯絡方式..等)請至本局特殊教育科–公文附件網頁(網址: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使用。 |
九、 | 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本縣鑑輔會邱郁甄教師、林揚國幹事,聯絡電話:3394572分機12、15。 |
正本: | 本縣公私立各國中小 |
副本: | 桃園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東門國小) |
主旨:桃園縣新屋鄉頭洲國民小學辦理桃園縣教育學堂親職教育講座,敬請轉知貴校家
長踴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時間:102年9月27日(五)晚上7點至9點半。
二、地點:桃園縣新屋鄉頭洲國民小學視聽教室
三、講題:有品人生~從未來人才談孩子的品格與教養之道。
四、講師:江志正先生
主旨: | 有關本縣103年度「教育學堂」9月份課程報名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103年3月17日桃教小字第1030016425號函續辦。 |
二、 | 本案訂於103年9月26日(星期五)晚上7時假建國國小等4校,9月20日(星期六)上午9時假崙坪國小辦理親職教育講座,各場次地點及課程主題請詳附件。 |
四、 | 請各公所協助轉知村里長於活動前廣播通知村里民,鼓勵共同參與。 |
一、 | 依據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103年9月1日一百零三智總字第10300772函辦理。 |
二、 | 參賽資格:6歲以上自閉症、智能障礙者,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比賽分北中南東四區辦理區域初賽,103年12月6日假劍潭青年活動中心辦理全國決賽。 |
三、 | 詳細參賽規定及相關注意事項請逕行參閱活動簡章,或洽本案聯絡人:林筱婷組長,聯絡電話:(02)27017271分機22。 |
主旨:函轉教育部委託國立教育廣播電臺103年7-9月製播之「特別的愛」節目主題及日期表暨節目收聽資訊各1份,請鼓勵貴校師生收聽,以充實特殊教育相關知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該部103年6月26日臺教學(四)字第1030095619A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協助公告旨揭節目主題及日期表暨節目收聽資訊,並加強宣導。
主旨:本校辦理特教知能研習,講題為「自閉症與亞斯伯格的班級經營與輔導」,歡迎貴校教師、家長及教師助理員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為增進普通班教師特教專業知能,促進特教理念及技巧之宣導及應用,本校辦理加強各校普通班教師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辦理時間103年8月27日(週三)13:00~16:00,講師:許美雲心理師(宇寧身心診所),講題「自閉症與亞斯伯格的班級經營與輔導」,歡迎貴校教師、家長及教師助理員踴躍報名參加。
二、請參加人員於8月26日(週二)下午四時前,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報名(http://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點選桃園縣→各校研習→103學年度上學期→登錄單位瑞坪國中),額滿為止。全程參加本研習活動者,核發3小時特教研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