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5條及第17條規定暨教育部107年4月27日臺教文(三)字第1070062618B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106年度海外留遊學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契約查核結果業於107年4月30日於教育部「海外留遊學資訊萬花筒」網站公告(網址:https://studyabroadinfo.moe.gov.tw/default.aspx,點選「海外留遊學業者查核」),倘貴校有與留遊學業者簽訂契約之情形時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三、 檢附教育部原函及本次查核業者設立地點分布名單各1分供參。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6年8月28日桃教中字第1060066447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107年6月9日(六)早上8:30~9:00間報到,至下午15:50分。
三、研習地點:桃園市觀音區新坡國小。於東棟教室一樓走廊報到,分成中年級組與高年級組,各再分兩班次教室上課。車輛可從學校大門進入校園內小操場停車。
四、敬請全程參與研習,全程參與研習者,除核予6小時研習時數外,可核發師大數學教育中心數學活動師證書。因故無法準時到達者,敬請於9:30分前補簽到,9:30後報到只核實給予研習時數,依規定不核發數學活動師證書。
五、報名:
(一)敬請各校推派數學領域領域召集人參加研習(非召集人亦可參加本研習),依報名順序錄取名單,手冊與教具有限,額滿為止,於新坡國小研習系統報名。
(二)研習系統中分為中年級與高年級兩研習,可依各自需求選擇報名(同一人請勿報名兩組別,兩組別同時上課)。
(三)每組又將依報名順序分拆甲、乙兩班別,每班至多28人,於報到當日資料袋上公布班別與教室,因每班別教具數量有限,請勿自行更換班別上課。
六、當日供應午餐,敬請於研習系統中點選葷素,如未點選,將以葷食處理。
七、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與環保餐具(筷)。
八、參與本研習之教師及工作人員,研習當日由所屬學校本權責給予公(差)假登記。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7年5月15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0708732781號函辦理。
二、旨揭論壇訊息摘要如下:
(一)議題:臺灣新課綱X矽谷教育,全球同步啟動未來。
(二)時間:107年6月6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三)地點:新北市三和國中演藝廳(三重區三和路4段216號)。
(四)報名:請於107年6月5日前,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依報名先後錄取,額滿為止;全程參加者核予研習時數6小時。
三、本案出席教師於課務自理原則下,請學校核與公假登記。
四、檢附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來函及實施計畫各1份。
說明:
一、依據本市107年度推動創造力暨科學教育計畫辦理。
二、旨案種子教師培訓依階段分別由本市青溪國小及建國國中進行規劃。國小階段資訊摘錄如下:
(一)參加對象:聯盟學校種子教師或市內有興趣之教師(以國小教師為優先),每場次約計30人。
(二)時間:6月15日、7月12日、8月23日及8月24日,共計6場次。
(三)地點:青溪國小。
(四)時數:參與研習活動之教師覈實核予研習時數。
(五)報名方式:請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網址:http://passport.tyc.edu.tw/,開課單位:青溪國小。
三、參與本活動人員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四、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青溪國小輔導室陳建安老師,電話:(03)3347883#616。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5月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41077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為增進教師閱讀教學知能,提升學生閱讀興趣與閱讀理解能力,以結合理論及實作型態之工作坊,進行國民小學現場教師的專業培訓,以提升閱讀教學品質,協助教師將閱讀策略實際運用於課堂,並將優先錄取已參加過課文本位閱讀理解教學策略之初階研習教師。
三、旨揭計畫(請詳參計畫報名條件)辦理時間地點如下:
(一)宜蘭場次
1、進階必修研習時間:107年7月17日至7月20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共計4天。
2、進階選修研習時間:107年7月23日至7月24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共計4天。
3、地點:宜蘭縣教師研習中心3樓視聽室(地址:宜蘭縣宜蘭市民權路一段38號)。
(二)新竹場次
1、進階必修研習時間:107年8月7日至8月10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共計4天。
2、地點:新竹市教師研習中心1樓會議室(新竹市東區民族路33號)。
四、請貴校惠允參加人員於研習期間核予公(差)假登記,倘有課務請協助課務調整。
五、本案承辦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陳儀軒助理(聯絡電話:02-77345040,聯絡信箱:yishiuan.ntnu@gmail.com)。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5月2日臺教社(四)字第1070065003A號函辦理。
二、旨揭輸入法請至教育部語文成果網(http://language.moe.gov.tw/index.aspx)「字音類」項下「閩南語拼音」>「相關資源」,以及「客家語拼音」>「相關資源」單元下載。
說明:
一、依據客家基本法及客家委員會「促進地方客語整體發展作業要點」及「獎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市客家人口為85.3萬人,居各縣市政府之冠,並占本市人口40.5%。查客家基本法第9條規定略以,「推行客家語言文化成效優良者,應由各級政府予以獎勵」。又,依「客家委員會獎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規定,公教人員通過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嘉獎1次。
三、復查本府106-107年期「客家整體發展計畫書」中,須提升轄內民眾報名參與客語能力認證及公教人員通過客語能力認證的比率,爰請鼓勵所屬公教人員及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四、旨揭考試日期為本年9月8日及9月16日各1梯,如單一團體報名達40人以上,另提供10月6日、7日、13日及14日之團報增梯認證日期彈性選擇。
五、本局訂定「107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本市各機關、學校、社團推廣客家語言補助作業實施計畫」,補助團體報名費、車資及餐費等費用;另訂定「鼓勵民眾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作業要點」,設籍本市二十歲以上民眾報考初級認證合格者,即可申請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整獎勵金。本府亦訂定「桃園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勵計畫」初級認證合格之學生,由學校核予獎狀1紙及每名核發獎金500元整。
六、各單位可依據本局「107年度推廣客語研習實施計畫」,自行招募原則15人(以本次應考人員為主)向本局申請開設客語能力認證衝刺班。
七、另惠請教育局協助轉知本市公私立幼兒園旨揭認證訊息並鼓勵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立圖書館107年5月9日桃市圖知字第1070002713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文學創作,提供交流平臺,桃園市立圖書館特舉辦「2018桃園鍾肇政文學獎」,總獎金為新臺幣200萬元整。
三、本案文學獎相關事項如下:
(一)參賽者須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並以正體中文書寫。
(二)本(107)年度徵文類別為散文、新詩、短篇小說、兒童文學及報導文學等5類。
(三)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7月18日(星期三)止。收件地址為22161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369號1樓《聯合文學》雜誌收(請於文件外封註明「2018桃園鍾肇政文學獎徵件」)。
(四)請將參加徵選作品及報名表電子檔電郵至電子信箱literature@mail.typl.gov.tw憑辦。
(五)相關訊息請逕至官方網站(http://literature.typl.gov.tw/)查詢。
四、本案聯絡人:桃園市立圖書館黃先生,電話:(03)2868868分機2037。
說明:
一、辦理時間:107年5月25日(五) 9:00~16:00。
二、辦理地點:軌道運輸科技相關場站及人才培訓場所(桃園捷運、台鐵富岡基地、清華高中軌道車輛科等)
三、參加對象:本市科技領域團員13人、本市任教科技領域教師或有興趣的教師27人,共40人次。
四、講師:由各參訪單位薦派專業講師。
五、報名方式:請至桃園市教師研習系統報名,開課單位:龍興國中。依報名先後順序核定參與人員。(網址:http://s.tyc.edu.tw/qmj49)
六、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6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准予公 (差)假登記。
七、參訪行程全程由遊覽車接送,請參與教師依計畫時間至龍興國中集合搭車,逾時不候。本校提供臨時停車,歡迎共乘至本校搭車。午餐請於線上報名時勾選葷素。
八、附件為本次研習計畫。
說明:
一、旨揭中心所提供之教師研習,其內容不但提供動手做及可調整式之體驗內容,其課堂的「實作」是可以攜回課堂展示,故此內容有效讓老師快速體驗並課後有感;除了讓能力有所提升外,亦可繼續延伸及發展,並非僵硬和制式的形式課程,誠摯歡迎有興趣之教師踴躍加入。
二、本活動線上報名網址:https://goo.gl/forms/Am1SdFrZ5ZYqL0uH2。
三、研習時間:107年5月9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5時(1時30分進場)。
四、研習地點:本校應用力學所233教室。
五、全程參與研習之教師,將頒發本校奈米中心研習證書,並提供教師研習時數。
六、相關活動資訊,詳參教師研習簡章(如附件),若有任何活動之相關問題,請逕洽活動聯絡人:億觀生技盧詩蘋小姐,電話:02-23685358(信箱:sonia@aidmic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