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縣103學年度國民小學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申請須知修正一案,請依說明段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旨揭申請須知第2頁「六、報名及鑑定時間、地點」之中原國小諮詢專線,請協助修正為:03-4388200轉610。
二、上開修正後申請須知可至本府教育局網站下載(http://www.tyc.edu.tw/)。
三、貴單位於網站上公告旨揭申請須知務請協助更新。
主旨:檢送本縣103學年度國民小學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申請須知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及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辦理。
二、本案申請須知置於本局網站「教育局重要訊息公告」(http://www.tyc.edu.tw)及教育局特殊教育科網站(http://www.tyc.edu.tw/ses/),請務必將本案申請須知公告於貴單位網站,以提供家長及學生下載參閱。倘家長至貴單位索取申請須知,請協助提供。
三、本案申請須知請自行上網下載,如有相關疑問,請洽中原國小輔導室(03-4388200#610)、1999縣民諮詢服務熱線或教育局特教科方彥傑科員(電話:03-3322101#7581)。
說明
一、為結合社區醫療資源,協助學校輔導人員提升心理衛生專業之能,有效掌握精神疾病症狀,以增進學生身心健全發展,本中心擬提供心理衛生諮詢服務。
二、服務對象:桃園縣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學生、家長及老師。
三、服務內容:
(一) 任何精神異常傾向及重度適應不良之學生個案,輔導策略之訂定及有關事宜之諮詢與服務。
(二) 各種精神醫學常識之諮詢服務。
四、實施方法:
(一) 採預約方式,提供本縣中小學有需要之師生、家長及專業輔導人員諮詢與轉介服務。
(二) 排定醫師提供心理衛生諮詢服務時間,每週乙次,每次2小時,原則每次預約1名個案。
(三) 諮詢服務時間:每週二下午1:30至3:30。
(四) 諮詢服務預約專線電話及傳真:
電話:03-4250599 03-425699#51
傳真:03-4255581
五、 諮詢服務地點:
桃園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輔諮中心)
地址:桃園縣平鎮市延平路一段115號(中壢國中)
六、相關計畫細節及轉介流程詳如附件。
主旨:檢送私立辭修高級中學102學年度招生資料,提供 貴校升學輔導之用,或供學生自由取閱參考。請 查照。
說明:
一、招生資料將另行於103年3月4日寄出,煩請公告並提供學生、家長參考。
二、其他有關本校招生訊息請參閱本校網站http://www.tsshs.ntpc.edu.tw,並可於網站上訂閱本校電子報,將定期收到相關資訊。三、洽詢電話:高中部(02)86761277#201邱一峰主任國中部(02)86761277#631胡湘玲主任
主旨:本校辦理「注意力缺失暨情緒躁動兒童教學引導示範訓練研習」,敬請鼓勵貴屬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校103學年度輔導室工作計畫辦理。
二、研習主題:注意力缺失暨情緒躁動兒童教學引導示範訓練研習。
三、研習日期:103年02月26日(星期三)。
四、研習時間:下午13時00分至16時00分。
五、研習地點:本校三樓視聽教室。
六、研習對象:本縣各國民中小學─普通班教師、教師助理員及家長。
七、本研習工作人員及各校參加人員,煩請 貴屬同意研習當日准予公(差)假出席與會。
八、學校地址:桃園縣中壢市中山東路二段425號。
九、報名事宜:請於103年02月26日(星期三)前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http://www.set.edu.tw)─研習與資源(教師研習)─登入縣市(桃園縣)─102學年─下學期─登錄單位(普仁國小)報名,全程參與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
十、注意事項:為響應環保政策,請自備水杯;另外,本校停車位有限,請共乘前來。
十一、本研習聯絡人:本校輔導室輔導組長 張鈺溱老師。聯絡電話:(03)4563830分機621。
主旨:轉知中華身心障礙協會「陽光助殘」專案志工至本縣所屬學校辦理手工品推廣活動,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身心障礙協會103年2月14日(103)心國字第01030002號函辦理。
二、倘貴校對本活動有興趣者,中華身心障礙協會將派員至各校舉辦小型愛心義賣活動。
三、本案活動相關資訊,如有疑問請逕洽聯絡人王珮珊(02-2966-7998)。
四、檢送陽光助殘校園愛心推廣活動實施辦法1份。
主旨:有關本縣鑑輔會辦理102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學習障礙學生鑑定工作一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身心障礙學生就學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及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103年度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鑑定工作請貴校務必公告週知,並依鑑定計畫規定辦理校內宣導及疑似學習障礙學生篩檢鑑定事宜。
三、請貴校指派相關人員組成鑑定小組並以團隊合作方式辦理本案鑑定工作,且為利蒐集學生鑑定申請資料,請校內輔導室、教務處(學務處)行政人員及相關教師(含普通班導師、科任教師及特教教師..等)務必協助提供學生相關學習表現資料及輔導紀錄等資料,以維護學生權益。
四、本案鑑定對象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縣國小1年級至國中8年級之在學學生,並具備學習障礙特徵者。(二)設籍本縣國中9年級之在學學生,原則上不受理鑑定。
五、本案鑑定申請方式及日期:
(一)學校受理家長提出鑑定申請:即日起至103年3月21日(星期五),由符合鑑定資格之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向學生就讀學校輔導室(或相關辦理特教業務人員)提出申請。各受理學校彙整學生申請相關資料,並進行初步篩選測驗,篩選測驗完成後疑似學習障礙之學生,始得申請鑑輔會鑑定。
(二)學校上網提報鑑定:請貴校於103年3月28日(星期五)前至校內特教通報系統(http://www.set.edu.tw/)─學務系統內,將校內通過初步篩檢之疑似學習障礙學生提報鑑定安置(提報作業區間:102學年度第25次),上網操作方式如附件流程圖。
六、學校送件鑑輔會鑑定時間:請貴校彙整校內通過初步篩選之疑似學習障礙學生申請鑑定資料,於103年3月27日、28日(星期四、五)由專人送件(不受理郵寄)至本縣鑑輔會(東門國小,地址:桃園市東國街14號)統一收件報名。上開各校送件人員於送交鑑定申請資料當日,由所屬學校本權責准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給予公(差)假登記。
七、另為節省各校送件人員等待時間,各鄉鎮市學校送件鑑輔會時間分配如后:(一)103年3月27日:中壢市、平鎮市、龍潭鄉、楊梅市、新屋鄉、觀音鄉。
(二)103年3月28日:桃園市、龜山鄉、八德市、大溪鎮、大園鄉、蘆竹鄉、復興鄉。
八、本案附件(含102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學習障礙學生鑑定實施計畫、鑑定申請表件、國民中小學疑似學習障礙學生觀察紀錄本、鑑定團體報名清冊、各校提報特教鑑定安置系統作業流程圖及評量工具諮詢教師聯絡方式等)請至本局特殊教育科—公文附件網頁(網址: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使用。
九、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本縣鑑輔會邱郁甄教師、林揚國幹事、李孟儒教師,聯絡電話:3394572分機12、15、22。
主旨:轉知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為籌募「弱勢失能家庭服務」經費舉辦103年度「春季」義賣活動訊息,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103年2月18日伊總會電字第1031070192號函辦理。
二、詳細活動資訊及義賣目錄索取請逕洽聯絡人:邱美治小姐;連絡電話:(03)4942989。
三、隨文檢附衛衛生福利部同意該會申請辦理籌募「104年弱勢失能家庭服務」經費核定公文及該會103年度春季義賣活動目錄各1份供參。
主旨:轉知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為籌募「弱勢失能家庭服務」經費舉辦103年度「春季」義賣活動訊息,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103年2月18日伊總會電字第1031070192號函辦理。
二、詳細活動資訊及義賣目錄索取請逕洽聯絡人:邱美治小姐;連絡電話:(03)4942989。
三、隨文檢附衛衛生福利部同意該會申請辦理籌募「104年弱勢失能家庭服務」經費核定公文及該會103年度春季義賣活動目錄各1份供參。
主旨:有關本縣鑑輔會辦理102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情緒行為障礙學生鑑定工作一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身心障礙學生就學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及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103年度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鑑定工作請貴校務必公告週知,並依鑑定計畫規定辦理校內宣導及疑似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篩檢鑑定事宜。
三、請貴校指派相關人員組成鑑定小組並以團隊合作方式辦理本案鑑定工作,且為利蒐集學生鑑定申請資料,請校內輔導室、教務處(學務處)行政人員及相關教師(含普通班導師、科任教師及特教教師..等)務必協助提供學生相關學習表現資料及輔導紀錄等資料,以維護學生權益。
四、本案鑑定對象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縣國小1年級至國中8年級符合情緒行為障礙鑑定基準之在學學生,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具有慢性精神病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並具1學期之輔導紀錄者。
2、具有立案醫療院所(需有兒童青少年精神科專科醫師)開立持續就醫6個月內(精神分裂者僅需提供3個月)之「病歷摘要」,並具1學期之輔導紀錄者。
3、經校內輔導單位輔導人員輔導(認輔)至少1學期以上並具有詳細輔導紀錄(需含學生疑似情緒行為障礙之特徵描述、學校每月輔導內容、策略及成效..等)者。
(二)設籍本縣國中9年級之在學學生,原則上不受理鑑定。
五、本案鑑定申請方式及日期:
(一)學校受理家長提出鑑定申請:即日起至103年3月21日(星期五),由符合鑑定資格之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向學生就讀學校輔導室(或相關辦理特教業務人員)提出申請。各受理學校彙整學生申請相關資料,並進行初步篩選測驗,篩選測驗完成後疑似情緒行為障礙之學生,始得申請鑑輔會鑑定。
(二)學校上網提報鑑定:請貴校於103年3月28日(星期五)前至校內特教通報系統(http://www.set.edu.tw/)─學務系統內,將校內通過初步篩檢之疑似情緒行為障礙學生提報鑑定安置(提報作業區間:102學年度第24次),上網操作方式如附件流程圖。
(三)學校送件鑑輔會鑑定時間:請貴校彙整校內通過初步篩選之疑似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申請鑑定資料,於103年3月27日、28日(星期四、五)由專人送件(不受理郵寄)至本縣鑑輔會(東門國小,地址:桃園市東國街14號)統一收件報名。上開各校送件人員於送交鑑定申請資料當日,由所屬學校本權責准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給予公(差)假登記。
六、另為節省各校送件人員等待時間,各鄉鎮市學校送件鑑輔會時間分配如后:
(一)103年3月27日:中壢市、平鎮市、龍潭鄉、楊梅市、新屋鄉、觀音鄉。
二)103年3月28日:桃園市、龜山鄉、八德市、大溪鎮、大園鄉、蘆竹鄉、復興鄉。
七、本案附件(含102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情緒行為障礙學生鑑定及支援服務實施計畫、鑑定申請表件、鑑定安置團體清冊、各校提報特教鑑定安置系統作業流程圖及評量工具諮詢教師聯絡方式等)請至本局特殊教育科—公文附件網頁(網址: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使用。
八、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本縣鑑輔會邱郁甄教師、林揚國幹事、李孟儒教師,聯絡電話:3394572分機12、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