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本市第2屆公教人員桌球錦標賽親子闖關活動計畫及參加人數調查表各1份,請查照並鼓勵同仁踴躍攜眷參加。 |
說明: |
一、 | 為增進本府各機關(構)學校所屬同仁親子互動,爰辦理旨揭親子闖關活動,活動相關事項如下: |
(一) | 活動時間:105年8月13日(星期六)上午開幕典禮結束後,隨即開始至中午12時。 |
(二) | 活動地點:本市體育館。 |
(三) | 活動說明:以簡易運動器材,兼顧平衡、益智、科學、體能及安全等要素,設計「各個都是陳偉殷、誰是得分王、套圈圈、滾滾樂及踩高蹺」等5項有趣又容易的闖關遊戲。 |
(四) | 參加對象:本府各機關(構)學校(含復興區公所、復興區民代表會)所屬同仁及其眷屬。 |
(五) | 獎勵方式:每一遊戲關卡通過後,由關主進行蓋章認證,前200名集滿所有關卡認證印章者,可兌換紀念品1份。 |
二、 | 請各機關學校於105年8月5日(星期五)中午前至WebHR系統調查表子系統,填報參加人數調查表;至本府各事業機構及桃園市桃園市政府退休人員協會,請填妥參加人數調查表後,以電子郵件方式回傳,以作為活動場地及動線規劃之參考。 |
主旨: | 考選部函以,請各機關(學校) 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0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第二次食品技師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報名訊息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考選部105年7月19日選秘一字第105110035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
二、 | 為加強應考人服務,提供快速翔實之考試資訊,請貴機關(學校)利用多元管道,如公共電子看板(跑馬燈)、Line官方帳號、機關網站首頁等登載考試報名訊息。 |
三、 | 旨揭考試定於105年8月2日起至11日下午5時止受理網路報名,請有意報考之應考人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資訊。 |
主旨: | 有關國立政治大學社會科學院行政管理碩士學程辦理105學年度『政策創新碩士學分班』之招生資訊,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依國立政治大學105年7月26日政學程行管碩字第1050021895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 |
主旨: | 函轉教育部「學校職員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規定,查閱擬進用人員有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之任用疑義」一案,請查照並依說明辦理。 |
說明: |
一、 | 依教育部105年6月30日臺教人(三)字第1050067713號函副本辦理。 |
二、 | 查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第27條第4項規定:「學校任用教育人員或進用其他專職、兼職人員前,應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查閱其有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其立法理由為:「以確認應徵者是否有相關性侵害犯罪事實或有不適任教師情事,俾有效監控並杜絕有相關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之教職員進入校園。」。 |
三、 | 另查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2條規定:「本條例所稱教育人員為各公立各級學校校長、教師、職員、……。」第21條規定:「學校職員之任用,依其職務類別,分別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或技術人員任用條例之規定,並辦理銓敘審查。」第31條第1項規定:「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為教育人員;其已任用者,應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或免職:……三、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八、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九、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且情節重大。……。」。 |
四、 | 據上,依性平法第27條第4項之規定,學校任用教育人員或進用其他專職、兼職人員前,應進行相關查閱,以確認應徵者是否有相關性侵害犯罪事實或有不適任教師情事,俾有效監控並杜絕有相關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之教職員進入校園。惟得否進用是類人員,仍應視其任(進)用規定,例如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規定,是類人員具有該條消極資格限制,自不得任用為教育人員。嗣後各校如進用公務人員,自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相關規定辦理,倘擬進用之人員未受不得任(進)用之限制,而學校查閱時已發現仍予以進用或進用後始發現(或發生)者,學校自應積極落實是類人員之監管措施,善盡維護校園安全管理責任。 |
主旨: | 訂定「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採購評選評審委員遴選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二十五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檢送「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採購評選評審委員遴選作業要點」暨原要點廢止公告各一份。 |
主旨: | 有關高雄市立空中大學105學年度第1學期推廣教育「轉任教育行政職系學分班」、「轉任經建行政職系20學分班」招生資訊,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依高雄市立空中大學105年7月21日高市空大學字第10530331900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一份。 |
主旨: | 有關教師於105年4月22日教師請假規則修正發布施行前申請侍親留職停薪,於104學年度復職並兼任行政職務者,其休假核給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5年7月20日臺教人(三)字第1050093306號函辦理。 |
二、 | 查教師請假規則第8條規定:「(第1項)公立中小學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者,應給予休假,其專任教師年資得併計核給,服務年資滿1學年者,自第2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7日;......。(第2項)初任教師於學年度開始1個月以後到職,並奉派兼任行政職務者,於次學年續兼時,得按到職當學年在職月數比例核給休假。第3學年以後續兼者,依前項規定給假。(第3項)除初任教師外,於學年度中兼任行政職務未滿1學年者,當年之休假日數依第1項規定按實際兼任行政職務月數比例核給,比例計算後未滿半日者以半日計;超過半日未滿1日者,以1日計。......。」。次查105年4月22日修正發布施行後(現行)之教師請假規則第9條第2項規定:「因辭聘、退休、資遣、留職停薪、不續聘、停聘、解聘、撤職、休職或受免職懲處,再任或復聘年資未銜接者,依前條第2項規定核給休假。但侍親、育嬰留職停薪教師復職後於學年度中兼任行政職務者,依前條第3項規定給假,次學年度續兼者,依前條第1項規定給假。」。該修正條文,係考量我國現有人口結構改變,高齡化及少子女化問題日益嚴重,審酌教師因侍親而辦理留職停薪之人倫需要,爰參酌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8條第2項但書規定,於第2項增列侍親留職停薪復職當學年度及次學年度兼任行政職務者之休假,以實際兼任行政職務月數比例核給之規定。 |
三、 | 本案所詢教師於105年4月22日教師請假規則修正發布施行前申請侍親留職停薪,於104學年度復職並兼任行政職務者,基於法規適用從新從優之原則,倘該教師於教師請假規則修正發布生效(105年4月24日)後仍兼任該行政職務,則應依105年4月22日修正發布施行後(現行)之教師請假規則第9條第2項但書規定,依第8條第3項規定核給休假(如:教師於104年8月1日侍親留職停薪復職且兼行政職務至105年7月31日止,則其休假日數按104學年度實際兼任行政職務月數比例12/12核給),次學年度續兼者,依第8條第1項規定核給休假。 |
公告本校105年度護理人員試務聯合甄選錄取人員名單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國民小學 公告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05年 7月 23日
主旨:公告桃園市105年度學校護理人員及營養師暨公立幼兒園契約護理人員試務聯合甄選本校護理人員錄取名單。
依據:本校105年7月23日甄審委員會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公告事項:
一、桃園市105年度學校護理人員及營養師暨公立幼兒園契約護理人員試務聯合甄選本校護理人員錄取名單如下:
(一)正取人員一名:劉○英 ,准考證號碼:113017。
(二)備取人員:
備取第一名:賴○美 ,准考證號碼:113010 。
備取第二名:黃○涵 ,准考證號碼:113020。
二、上述正取人員,請於105年8月1日(星期一)中午12時以前,攜帶公立醫療院所健康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檢查)、本人國民身分證、准考證、學經歷證件及任用、銓審資格之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人事室統一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未辦理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錄取人員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備取人員則於接獲本校電話通知之次日中午12時以前,攜帶上述證件正本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
三、本校備取人員遞補資格自105年7月24日(星期日)起保留3個月。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國民小學105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缺 (1-3次)分階段甄選簡章http://t-job.cges.tyc.edu.tw/upload/1 ... AB%A01050721%E7%89%88.doc
主旨: | 轉知教育部函釋,公立中小學教師於教師待遇條例(以下簡稱待遇條例)公布後至施行前之期間,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業經敘定薪級者,於待遇條例施行後得否依該條例規定重行敘定薪級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5年7月18日臺教人(二)字第1050086003號函辦理。 |
二、 | 依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法律僅能於制定後向未來生效,並不得溯及既往對已發生之事實發生規範作用,爰公立中小學教師於待遇條例施行前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經敘定薪級者,尚不得依待遇條例規定重行敘定薪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