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玫玢 - 輔導 | 2015-11-23 | 人氣:702
說明:
一、依據草漯國民中學104年11月16日漯國輔字第1040007737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葉美雲,電話:03-4830146#620;電子信箱:tm53072mail.ttjh.tyc.edu.tw。
四、其餘事項詳如附件,隨文檢附該校來函1份。
-
1) 380081400Y0000000_0090653A00_ATTCH1.pdf
人氣: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