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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  依據本中心105年工作計畫及家庭教育法第五條規定辦理。  
二、  活動辦理日期:105年3月26日、4月16日、4月30日、5月21日(星期六)8:30-11:30、13:30-16:30;地點:各申請8所小學。  
三、  活動實施對象及人數:申請學校家長及子女,每場次至少25-30對。  
四、  進行方式:以主題式、小團體互動、分享方式進行,講師由本中心安排及支應;申請單位配合事前宣傳招生報名事宜、活動當天提供活動場地(可容納30人之室內2間教室),其中1間家長用教室,桌椅可以移動,小朋友教室需要電腦、單槍、投影設備及當天活動協助。  
五、  有意願申請者請事先詳閱實施計畫並填妥申請表,並於3月11日(五)前傳真至本中心。來參加者全程參與家長贈精美紀念品及餐盒1份。  
六、  核定程序:第一順位:中心在98、99、100、101、102、103及104年未至學校辦理各類專案(代間教育、社區父母座談會)之單位;第二順位:最後以申請單位傳真時間順序,額滿為止,並請申請單位於3月18日(五)直接上網(http://family.tycg.gov.tw/)查詢本中心排定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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