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SH150方案、「國中小學生普及化運動計畫」辦理。
二、 主辦單位:教育部、桃園市政府。
三、 承辦單位:桃園市桃園區北門國民小學。
四、 比賽日期:105年3月5日(星期六)。
五、 比賽地點:桃園市桃園區北門國民小學學生活動中心。(桃園市桃園區正康三街139號)
六、 參加對象:凡桃園市內之公私立小學,均可組隊參加。
七、 選手資格與比賽分組方式:
(一) 現就讀本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且仍在籍之五、六年級學生。
(二) 分男生組(420公斤)、女生組(420公斤)及混合組(380公斤)共三組。
(三) 以班為單位組隊報名參加,不得跨班組成校隊,惟五年級以上該班人數未達20人(含)以上,得跨班組隊,惟跨班後人數不得超過40人(兩班人數合計)。
八、 報名手續:
(一) 各參賽學校請逕行辦理報名手續,民國105年2月22日(週一)起至3月1日(週二)下午五時前。將比賽隊伍報名表如附件一,逕送或掛號郵寄至:
1、 桃園市桃園區正康三街139號北門國民小學體育組。
2、 聯絡人:章兆雷組長。
3、 電話:(03)3250959轉310或(03)3177071。
4、 電子信箱:alai0008@yahoo.com.tw
5、 報名表word電子檔請先e-mail(免核章),再寄正本(要核章)。
(二) 各組各隊得報名13人,含領隊1人、管理1人、教練1人、隊員10人。
(三) 比賽各組,每人每校限報一隊參賽。
(四) 過磅單請黏貼最近三個月內照片,於比賽當天攜至大會統一過磅(未經過磅不得出賽)。
九、 比賽抽籤、領隊會議及報到:
(一) 抽籤:參加各隊於105年3月2日(星期三 )上午10時30分整,在北門國小會議室舉行,抽籤會議不另行通知,未到者由大會競賽組代表抽籤。
(二) 領隊會議:各隊領隊會議訂於105年3月2日(星期三 )上午11時00分整,在北門國小會議室舉行。領隊會議不另行通知,會議決議事項不得異議。
(三) 報到:參加各隊應於競賽日上午8時前完成報到手續。
十、 參賽各隊交通補助:報名三隊之學校每校補助交通費新臺幣八千元整,若有多餘名額則依序補助報名二隊之學校每校六千元,一隊之學校每校三千元,如超過名額則於領隊會議時抽籤。核銷時請繳交各校統一收據及原始憑證正本。(抬頭名稱:北門國小)。
十一、 獎勵:
(一) 比賽各組7隊以上取前3名;4隊至6隊參賽,取前2名;2至3隊參賽,取前1名,各頒獎盃乙座、獎狀乙紙(以過磅9或10人為限),各組設優秀教練獎1名,各頒獎盃乙座。優勝隊伍補助金(持續推展普及化運動計畫補助金),以禮券形式發放,第一名15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500元。
(二) 各績優隊伍隊職員,逕依有關獎勵辦法辦理。
(三) 各承辦行政人員,逕依有關獎勵辦法辦理。
(四) 各組擇優得代表本市參加教育部體育署全國各級學校室內拔河比賽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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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桃園市辦理『教育部104學年度第7屆國中小學生普及化運動計畫』國小八人制拔河錦標賽複賽競賽規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