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消息

Menu

主旨:有關行政院97年9月26日院授人給字第0970022935號函有關地方政府所屬高級中等學校附設進修學校及夜間部兼任人員工作補助費支給規定,自一百零五年八月一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4月19日臺教授國字第1050046534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105年4月15日院授人給字第1050038801號原函影本1份。
 

人氣:543
add to Twitter add to Plurk add to FaceBook add to Google Plus email to Frie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