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 人事 | 2016-06-13 | 人氣:554
主旨: | 函轉「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陳情檢舉人身分保密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三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105年6月3日府政安字第1050137221號函辦理。 |
二、 | 檢送「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陳情檢舉人身分保密作業要點」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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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2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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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2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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