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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玫玢 - 教務 | 2016-09-19 | 人氣:636

說明:   
一、  依據105年桃園市原住民族家庭資訊設備補助實施計畫辦理。  
二、  辦理期間:自9月20日(星期二)至本計畫經費用罄不再受理。  
三、  受理對象:一般家庭戶。  
四、  補助金額:依實際購置之金額覈實補助,一般家庭戶最高補助金額新臺幣9,000元。  
五、  受理單位:本局教育文化科。  
六、  申請資格:  
(一)  申請人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一年以上。  
2、  具原住民身分且滿二十歲。  
3、  每戶人口至少有1人為在學學生。  
(二)  單親獨立撫育未成年之原住民族子女之家庭,得由非原住民身分之法定監護人申請。  
七、  本補助僅剩16個名額,依照受理先後順序至本計畫經費用罄後不再受理。  
八、  旨揭計畫請逕至本局網站參閱下載使用(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訊息公告/最新消息,網址:http://ipb.tycg.gov.tw/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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