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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函轉外交部辦理「2016亞太文化日」活動事,請惠予協助宣傳,並鼓勵民眾共襄盛舉,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105年10月26日府秘國字第1050265693號函辦理。
二、 外交部為促進我國與亞太地區國家之瞭解與認識,訂於本(105)年11月5日(星期六)及6日(星期日)假臺北火車站一樓大廳多功能展演區舉辦「2016亞太文化日」活動(5日中午12時至下午6時;6日上午10時至下午6時),計有20國駐華機構及7個縣市政府參與活動,提供特色音樂、舞蹈節目及設置主題展區,屆時並將由 陳副總統親臨11月5日下午1時開幕典禮致詞。
三、 檢附「2016亞太文化日」海報樣張乙頁如附件,併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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