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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105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網站:http://study.sce.ntnu.edu.tw/105abst/資訊辦理。
二、旨案補助摘要如下(詳如附件):
(一)補助對象:
1、辦理考生集體報名之公私立學校。
2、參加族語能力認證測驗之原住民籍考生(僅限本(105)學年度原住民籍學生就讀於國民中學八年級、九年級;高中(職)二年級、三年級;專科學校五年制之四、五年級;專科學校二年制之二年級學生申請)。
3、僅限各縣市政府學校聘任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二)補助原則:學校申請租車費用,考生人數達15人以上之學校,均得提出申請,但位於試場所在地之區、鄉、鎮、市之學校不得提出申請。
(三)申請方式:以就讀學校集體安排往返交通為原則,學校應填具申請表(如附表二),並檢附領據(抬頭: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租借車輛之支出原始憑證(抬頭:申請學校之名稱,並需經各校會計作業流程核銷完畢)、考生名冊(如附表三)及住宿費印領清冊,於測驗當日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設於考區之試務中心提出申請,經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核銷完畢後將款項匯至申請學校之帳戶。如未及於測驗當日提出申請,請於本(105)年12月16日(星期五)前,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地址:106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提出申請,逾期概不受理。
(四)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服務專線:原住民族委員會:02-8995-3116。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02-2321-9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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