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消息

Menu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6年5月10日師大特教中字第1061011439號函辦理。  
二、  本案報名參與人員,研習期間由服務學校逕依差勤管理相關規定本權責核予差假事宜。  
三、  檢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來函及研習計畫各1份。  

 

  • 1) 教育部特殊教育評量工具研習計畫.pdf
  • 2)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函.pdf
人氣:483
add to Twitter add to Plurk add to FaceBook add to Google Plus email to Frie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