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坤億 - 輔導 | 2017-05-16 | 人氣:491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6年5月10日師大特教中字第1061011423號函辦理。
二、 本案報名參與人員,研習當日由服務學校(園)逕依差勤管理相關規定本權責核予差假事宜。
三、 檢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來函及研習計畫各1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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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育部特殊教育評量工具研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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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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