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坤億 - 輔導 | 2017-05-18 | 人氣:701
一、 依據國立嘉義大學106年5月16日嘉大特領字第1069002085號函辦理。
二、 本案各校報名參與人員,研習當日由服務學校逕依差勤管理相關規定本權責辦理差假事宜。
三、 檢附國立嘉義大學來函及研習計畫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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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立嘉義大學 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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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特殊教育教師與數學教師的對話~~ 12年國教數學領域課程調整與教學設計研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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