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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本市中原國小106年5月22日原小輔字第1060003435號函辦理。  
二、  本案目的係期透過研習活動,提供專業知能認證管道,促進大專學生及其他教學人員之專業知能增長,以建立未來投入補救教學計畫課輔之人力資源網絡。  
三、  旨揭計畫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一)  研習對象:  
1、  參與106年度補救教學計畫之本市大專院校學生,務必參加本次研習。  
2、  已參加102、103、104、105年度本市辦理之18小時研習但未修習完畢者,得憑前研習證明繼續參加本研習之其他課程以取得市府頒發之研習證書。  
3、  預定參加人數160人,前項報名未足額時由其他類教學人員遞補。  
(二)  研習日期:106年6月29日(星期四)至7月1日(星期六)。  
(三)  研習地點:本市中壢區中原國民小學(本市中壢區中北路88號)。  
(四)  報名方式:請於106年6月9日(星期五)前將核章完成之報名表(如計畫內附件二)正本逕寄中原國小輔導室姜美珠小姐(地址:320中壢市中北路88號,電話4385257分機613),考量承辦學校場地因素,各選修組人數額滿為止。  
(五)  全程參與並完成本次研習之學員,將由本局核發結訓證書1紙,通過本次研習者得參加各校辦理之補救教學師資甄選及遴用,請務必全程參與,請假或缺課者將不發給結訓證書,僅提供研習時數證明。  
四、  本案全程參與研習者及工作人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本局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  
五、  檢附旨揭計畫書1份。  

 

  • 1) 桃園市105年度上半年暨105學年度補救教學整體行政推動計畫-大專學生及其他教學人員研習實施計畫.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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