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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鑑定工作作業要點暨新勢國小106年6月5日新小輔字第1060003797號函陳本市106學年度國民小學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小組第二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  本市107學年度國民小學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插班生考科及計分比例調整為主修55%(自選曲40%、音階15%)、副修20%、視唱15%、聽寫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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