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本府衛生106年7月28日桃衛醫字第1060056783號函辦理。
二、 按「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第2條規定,應設置AED之公共場所計交通要衝等8大類場所;另依「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應設置管理人員1名,且需接受AED管理員訓練,並完成線上登錄(衛生福利部公共場所AED急救資訊http://twaed.mohw.gov.tw/index.jsp)。
三、 本課程以單位內實際管理AED者為優先,每一單位設置1名管理員為主,惟單位內AED臺數過多或分布範圍過廣,則建議可多名管理員參加受訓;另AED管理員證照已屆效期者(2年)亦請參訓。
四、 AED管理員研習課程報名注意事項:
(一) 上課時間及地點(請任選一梯次參加):
1、 第一梯次:106年8月14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下午1時,桃園勞工育樂中心302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9號3樓) 。
2、 第二梯次:106年8月25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下午1時,平鎮婦幼館集會所(桃園市平鎮區廣達里廣成街10號1樓) 。
(二) 報名方式:即日起開始報名,採線上報名,請逕至社團法人台灣運動安全暨急救技能推廣協會網站線上報名(http://www.sfast.org/首頁/線上報名/106年度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委託辦理AED管理員教育訓練),報名截止日為課程前2天下午5點,如未額滿,當日開放現場報名。
(三) 聯絡方式:若有課程或發放證書等相關問題,請洽社團法人台灣運動安全暨急救技能推廣協會林小姐,電話:02-22490088轉1232、傳真:02-82456275、電子信箱:70967@s.tmu.edu.tw。
(四) 預計每梯次60人,額滿為止。
五、 檢附課程簡章1份供參,或逕至本府衛生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首頁/便民服務/線上服務/線上報名)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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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ED管理員研習課程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