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佩怡 - 訓導 | 2017-08-04 | 人氣:447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6年7月25日臺教體署全(一)字第1060022471號書函辦理。
二、「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於103年5月28日修正發布,增列初級指導員得擔任學校體適能指導及體適能檢測工作,並明列中級指導員之執業範圍除初級指導員之業務外,得擔任健身中心之體適能指導員,並指導65歲以上民眾體適能活動。
三、旨揭授證檢定採「網路報名,並郵寄相關資料」方式辦理,授證檢定報名第二梯次自106年7月25日起至8月14日止。
四、如有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體育學會,劉玉潔小姐,電話:(02)7734-6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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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6年度國民體適能指導員授證簡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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