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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教育部106年6月16日臺教師(三)字第1060085693號函暨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105學年度第2次工作會議紀錄辦理。  
二、  旨揭計畫摘要如下:  
(一)  參加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校長、主任。  
(二)  研習地點:桃園市立大溪高級中學。  
(三)  研習課程:從有效教學談備課、觀課與議課(以校長教學視導為焦點)。  
(四)  講師:臺北市立大學教育學院丁一顧院長。  
(五)  研習日期及時間:106年9月26日(星期二)8時50分。  
(六)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參加研習活動教師請務必於研習前一日至「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https://atepd.moe.gov.tw/)完成報名。  
三、  本局同意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7小時,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 (差)假登記。 

 

  • 1) 106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人才培育學校行政人員研習實施計畫.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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