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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9月19日臺教資(四)字第1060133959號函辦理。
二、為使國內各級學校教職員及學生能使用更優質的電子郵件與儲存服務,教育部已建置雲端化電子郵件暨儲存服務系統,並提供電子郵件與儲存服務相關整合性功能,以供全國學校教職員及學生使用。
三、本案請貴校踴躍派員參加,並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半日登記。
  • 1) b26375dd65648f3.pdf
  • 2) e884e3c5d1e54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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