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 - 輔導 | 2013-10-29 | 人氣:637
主旨:敬請 轉知所屬教師參加「身心障礙資優學生整合性鑑定
工具–第三類」研習。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1月18日臺教學(四)字第1020008738號函
辦理。
二、研習日期:102年12月9日(星期一)13時30分至17時。
三、參加對象:國小、國中及高中(職)教師。共計50名。
四、報名方式:請於12月4日(星期三)前至特殊教育通報網(ht
tps://www.set.edu.tw/default.asp)教師研習→大
專特教研習專區報名,錄取名單請自行上通報網查詢。本
次研習符合資格者依上網報名先後順序錄取,本中心保留
刪除不符資格人員參加之權利。
五、請准予參加研習人員公假與會。
六、研習詳情及相關規定請參閱附件研習計畫,或上特殊教育
通報網點選此研習,下載相關附件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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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068939A00_ATTCH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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