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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本府客家事務局107年5月10日桃客文字第10760004468號函暨同年107年6月12日桃客文字第1070005474號函辦理。
二、旨揭認證訊息摘述如下:
(一)考試日期:107年9月8日及9月16日各1梯,如單一團體報名達40人以上,另提供10月6日、7日、13日及14日之團報增梯認證日期彈性選擇。
(二)報名方式:107年7月9日(星期一)報名截止,請至報名網站「107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專屬網站(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index.php)」下載簡章,並進行報名。
三、為鼓勵各級學校踴躍報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考試,19歲以下報名者免收任何費用;本局訂定「桃園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勵計畫」初級認證合格之學生,由學校核予獎狀1紙及本局核發獎金500元整及107學年度起,本市學生入學高級中等學校,通過本土語言認證初級以上者,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採計2分。
四、另依據本府客家事務局「107年度推廣客語研習實施計畫」,自行招募原則15人(以本次應考人員為主)可向該局申請開設客語能力認證衝刺班。
五、自本(107)年起本市申請客語生活學校須落實推動每學年度之客語生活學校參與客語認證(報考人數+合格人數)總人數,應達各校學生總人數25%(含)以上,請加強鼓勵學生、教職員等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認證。
六、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69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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