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y1994 - 教務 | 2018-11-19 | 人氣:441
一、依據東門國小107年10月29日東門特字第1070008510號函辦理。
二、本研習訊息摘要如下:
(一)研習時間:107年12月2日(星期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10分。
(二)研習地點:東門國小(桃園市桃園區東國街17號)。
(三)參加對象:本市高中及國中小特教及普通教師,或對本議題有興趣之其他老師、家長、特教教師助理員。
(四)報名方式:請欲參加人員於107年11月26日(星期一)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index.php)--研習報名--開啟查詢--桃園市--學年(107)--學期(上)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
三、本案薦派人員研習當日核予公(差)假登記,並於研習結束後1年內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休。
四、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本市北區特教資源中心,電話:(03)3394572分機834。
五、可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分類特殊教育科(https://www.tyc.edu.tw/home.jsp?id=30&parentpath=0,26,28)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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