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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修訂學前兒童語言障礙評量表、修訂學齡兒童語言障礙評量表」研習一案,請鼓勵貴校教職員踴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3年3月20日師大特教中字第1031005881號函轉知。
二、研習日期:103年4月18日(五)上午。
三、參加對象:計80名。
(一)國民小學特殊教育教師、學前及幼兒園教師。
(二)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特殊教育承辦人員、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特殊學校。
(三)各早療中心、醫療單位(復健科、耳鼻喉科聽力檢查師、語言治療師)。
(四)對此工具有興趣之相關領域人員。
四、研習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博愛樓B109室。
五、報名方式:請於4月16日(三)前至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default.asp)教師研習→大專特教研習專主旨:函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修訂學前兒童語言障礙評量表、修訂學齡兒童語言障礙評量表」研習一案,請鼓勵貴校教職員踴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3年3月20日師大特教中字第1031005881號函轉知。
二、研習日期:103年4月18日(五)上午。
三、參加對象:計80名。
(一)國民小學特殊教育教師、學前及幼兒園教師。
(二)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特殊教育承辦人員、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特殊學校。
(三)各早療中心、醫療單位(復健科、耳鼻喉科聽力檢查師、語言治療師)。
(四)對此工具有興趣之相關領域人員。
四、研習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博愛樓B109室。
五、報名方式:請於4月16日(三)前至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default.asp)教師研習→大專特教研習專六、注意事項:
(一)研習詳情及相關規定請參閱附件研習計畫,或上特殊教育通報網點選此研習,下載相關附件及說明。
(二)報名人數若提早額滿,臺灣師範大學保有提前截止報名之權利。
七、參與本案研習教師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各校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
八、檢送教育部特殊教育評量工具研習計畫1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網站(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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