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 - 輔導 | 2014-05-19 | 人氣:547
主旨:有關本縣北區特教資源中心103年度特殊教育輔具知能初階研習實施計畫一案,請轉知貴校教師、教師助理員及專業人員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研習時間:103年5月25日(星期日)9時至16時10分。
二、研習地點:桃園縣東門國民小學綜合大樓2樓視聽館(桃園市東國街14號)。
三、研習對象:共計80名
(一)本縣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之普教教師、特教教師、特教助理員。
(二)本縣103年度服務本縣各國中小、縣立高中及公私立幼兒園之特教專業團隊服務各類相關專業人員。
四、本研習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研習當日,由所屬學校本權責以公(差)假登記,且工作人員於研習結束後6個月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假。全程參與研習者核發研習時數6小時。
五、報名方式:請參加人員於103年5月22日(星期四)前,自行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研習與資源(教師研習)-桃園縣-學年(102)-學期(下)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前述各類相關專業人員,由本年度申請特教專業團隊服務之學校業務承辦人負責通知研習報名事宜,且報名研習之治療師請自行上網查詢錄取與否。
六、檢附本案研習計畫1份,請至本局特殊教育科—公文附件網頁(網址: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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