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 - 輔導 | 2014-06-06 | 人氣:545
主旨:有關本府衛生局於103年5月1日正式成立心理健康科,補正附件資料,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03年5月16日桃衛心字第1030044940號函辦理暨本局103年5月12日桃教體字第1030031033號函諒達。
二、醫療及警消單位適用於自殺防治通報單,其他網絡單位適用於自殺高風險個案轉介單;除本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之電話號碼(03-3340935分機3000-3011)及傳真號碼(03-3362516)異動外,若貴單位傳真通報暨轉介單時,請來電本縣社區心理衛生中心(03-3325880),如遇例假日則俟工作日確認。
三、檢附自殺防治通報單、自殺高風險個案轉介單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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