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玫玢 - 教務 | 2015-04-01 | 人氣:824
(二) |
參加資格:全國公私立國、高中及國小中高年級學生。 |
(三) |
參賽組別:國小中高年級組(含公私立國小三到六年級)、國中組(含公私立國民中學)及高中組(含高職及五專前三年)。 |
(四) |
比賽方式: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以1件為限。 |
1、 |
創作內容:以商品檢驗、防制不安全消費商品與廉政反貪、企業誠信相關議題為範圍,自由發揮。 |
2、 |
作品規格:以四開(54x39公分)畫紙參賽。繪圖材料、畫具不拘,不得以共同創作方式參賽,不接受數位作品。請詳細閱讀填寫報名表及同意書,並以迴紋針夾於作品左下角,請勿黏貼。 |
3、 |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4年5月8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
4、 |
收件地址:100臺北市濟南路一段4號,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政風室收,信封請註明「繪圖比賽作品」。 |
(一) |
獲獎作品由主辦單位於104年6月2日前上網公告,每組第一、二、三名於本局進行頒獎,未到場領獎者、優選及佳作者之商品禮券、獎狀另行郵寄。 |
(二) |
作品以創作為主,不得抄襲臨摹或由他人代筆,如發現抄襲臨摹他人作品或代筆冒名者,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即取消其參賽資格,若得獎亦將追回獎品。 |
(三) |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其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皆歸本局所有,除保有刪改、修飾權外,並有刊印、複製、展覽及作為推展社教使用之權利,且不另致酬。作者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
三、 |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修訂之,並保留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