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國立暨南國際大學105學年度博士班考試入學招生資訊,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依國立暨南國際大學105年3月30日暨校教字第1050004402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影本1份。 |
主旨: | 有關本校辦理105年度親職教育講座,惠請轉知貴校教師、家長踴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時間:105年4月16日(星期六)9:00-12:00。 |
二、 | 講師:黃登漢校長。 |
三、 | 講題:別讓孩子像刺蝟─現代父母教養子女的妙方。 |
四、 | 地點:桃園國中仁愛樓三樓會議室。 |
五、 | 教師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
主旨: | 有關國外亡故之退休人員遺族得否申請補發三節慰問金及年終慰問金疑義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3月28日總處給字第1050036630號書函副本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1份。 |
二、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就亡故退休人員停發之三節慰問金及年終慰問金可否由其遺族申請補發並繼承領受說明如下: |
(一) | 三節慰問金部分:查行政院89年11月30日台89人政給字第211191號函規定略以,退休(職)人員退休(職)時年滿60歲或任職滿25年且年滿55歲者,或未具工作能力者始予以照護。惟各機關依原退休人員照護事項規定已列為照護對象者,仍得依原規定辦理。另退休人員出國者,如在國內設有戶籍,得發給三節慰問金。復查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以下簡稱原人事局)94年7月6日局給字第0940020162號書函規定略以,所稱「國內設有戶籍」,係指在國內戶籍狀況仍為現戶者,故亡故退休人員如為遷出登記,無法發給三節慰問金。 |
(二) | 年終慰問金部分:查「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辦法」第2條規定略以,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係指按月支(兼)領退休金在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按:行政院103年8月21日及104年5月27日公告103年度及104年度月退休金(俸)基準數額為2萬5仟元】以下之各級政府退休(伍)人員。因此,亡故退休人員月退休金如得補發,自得依上開規定補發年終慰問金,並參照原人事局94年1月19日局給字第0940000644號函規定,按其該年度實際支領月退休金之月數比例發給。另年終慰問金繼承部分,依法務部89年3月31日法89律字第009768號函釋略以,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於支領年終慰問金前病故,其已可支領而尚未支領之年終慰問金,屬遺產之一部分,其遺族支領之發給順序及範圍應依民法繼承編及相關法律等有關規定辦理。 |
主旨: | 本校辦理105年度親職教育講座,惠請轉知貴校教師、家長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
說明: |
一、 | 時間:105年4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 12:00。 |
二、 | 講師:洪蘭教授。 |
三、 | 講題:大腦與品格。 |
四、 | 地點:龍星國小3F視聽館。 |
五、 | 對象:家長、教師。 |
六、 | 教師請上「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
七、 | 其他:請參加人員利用本校周邊停車場或路邊停車格停車,並請自行攜帶環保杯。 |
一、 | 依教育部105年3月31日臺教人(四)字第1050042431號書函辦理,並檢附來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供參。 |
二、 | 隨著數位化時代來臨,政府近年挹注經費建置與購置資料庫,對於資料庫所提供的資訊,退休教師仍具有相當之研析能力,應鼓勵其進修研究,且不同年齡層的學生共同進修學習,亦可協助不同世代間之融合與銜接。 |
一、 | 依據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105年3月22日青總(105)秘發字第0036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選拔活動及推薦表請逕自於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網址(http://www.taiwanjc.org.tw/)-右側十傑專區內下載。 |
三、 | 本案活動聯絡人:十傑總幹事明良臻0932-522346,秘書處薛中慧秘書02-27128960分機22號。 |
主旨: | 臺南市禾心心理諮商所2016年5月將舉辦「身體與心靈的對話--表達性藝術治療之整合模式」工作坊,敬請轉知所屬心理師、各級學校輔導老師、社工師、兒童福利工作人員以及相關科系研究生或有興趣的夥伴踴躍參加,並惠予公假出席,請查照。 |
說明: |
一、 | 工作坊時間:105年5月20日(五)、5月21日(六)、5月22日(日),上午8點50分至下午4點30分。 |
二、 | 主講者:鈴木康明 教授(東京福祉大學及研究生院心理學專業教授)。 |
三、 | 工作坊地點:嘉南藥理科技大學 C棟教學大樓111教室。 |
四、 | 詳情請見沙遊世界官方網站:http://www.sandplayworld.com.tw/。 |
五、 | 檢附活動簡章乙份。 |
主旨: | 有關本校辦理105年度教育優先區親職教育講座,惠請轉知貴校教師、家長踴躍參加,請 查照。 |
說明: |
一、 | 時間:105年4月09日(星期六)09:00-12:00。 |
二、 | 講師:秦夢眾 老師。 |
三、 | 講題:探索與發現-引導孩子邁向成功之路。 |
四、 | 地點:本校四樓視聽教室。 |
五、 | 教師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
六、 | 本案聯絡人:忠貞國小輔導組長陳宏瑞,電話:4501450分機610。 |
主旨: | 轉知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辦理「學生精神疾病預防與輔導--焦點解決短期治療之應用」二日工作坊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105年3月18日壢中輔字第1050000378號函辦理。 |
二、 | 本項工作坊日期為105年5月7-8、9-10日,共二梯次(每梯次二天)。 |
三、 | 本項研習有助提昇學校輔導人員以焦點解決理論進行協助校園裡的精神疾病學生的預防與輔導,全程參與之教師,請貴校本權責予以公(差)假登記,活動經費由參與學員共同分擔。 |
四、 | 中小學教師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其他身份報名網址:http://make.clhs.tyc.edu.tw/activity/。 |
五、 | 檢附計畫1份(如附件)。 |
主旨: | 有關華勛國小辦理本市「105年度推動特殊教育精緻教學-辦理特殊教育教材教具、教案設計知能研習計甄選比賽」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華勛國小105年3月2日華小輔字第1050001352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各項主題活動如下: |
(一) | 105年度特殊教育教材教具暨教案設計研習:105年4月16日(星期六)假華勛國小辦理(請參考本局105年3月11日桃教特字第1050018828號函)。 |
(二) | 105年度特殊教育教材教具暨教案設計甄選: |
1、 | 收件時間:請於105年5月11日(星期三)至5月12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3時將參賽作品親送或寄達本市華勛國小(桃園市中壢區榮民南路205號)。 |
2、 | 參加對象:本市各國中小設有特教班(含資源班)之學校,每校至少送一件,每件作品作者至多3名。 |
3、 | 送件人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
(三) | 105年度特殊教育教材教具暨教案設計優勝作品展覽觀摩會: |
1、 | 時間:105年6月4日(星期六)下午12時30分至5時。 |
2、 | 地點:本市華勛國小。 |
3、 | 參加對象:本市各國中小設有特教班(含資源班)之學校,至少遴派1員出席,約計150名。 |
4、 | 請參加人員於105年5月30日(星期一)前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報名,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4小時。 |
三、 | 遴派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於各項活動期間准予公(差)假登記,且各校遴派假日出席活動之教師及工作人員於活動結束後6個月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假。 |
四、 | 本案成果於活動結束後製作光碟提供本市各國中小(每校1份)參考使用。 |
五、 | 隨文檢附實施計畫1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