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106年6月16日臺教師(三)字第1060085693號函暨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105學年度第2次工作會議紀錄辦理。
二、 旨揭計畫摘要如下:
(一) 參加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主任、組長。
(二) 研習地點:桃園市立大溪高級中學學思樓3樓會議室。
(三) 研習課程:課程教學與班級經營、先談有感再談有效的教學策略。
(四) 研習講師:國立清華大學教育與學習科技學系白雲霞教授及競爭Lead教育中心李柏賢執行長。
(五) 研習日期及時間:106年10月24日至25日(星期二至星期三)。
(六)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參加研習活動教師請務必於研習前1一日至「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https://atepd.moe.gov.tw/)完成報名。
三、 參加本案研習之教師,由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並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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