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9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70110583號函續辦。
二、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新住民語文列入語文領域並將於108學年度實施,為增進學校對於新住民語文領域綱要精神理念、重要內容、課程規劃、教學設計及行政運作等配套措施之相關知能,俾利新住民語文課程政策順利推動,特辦理旨揭宣導研習。
三、本說明會參加對象、辦理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時間:108年1月21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
(二)地點: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小3樓夢想館。
(三)參加對象:
1、中壢區、平鎮區、楊梅區、龍潭區、觀音區、新屋區等6區及本市私立學校負責承辦教務相關業務人員(校長、教務主任或教學組長)出席。
2、本市新住民語文種子教師。
3、其他有興趣之國中小,每校以一名為限。
(四)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8年1月11日採用網路報名,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研習單位「東安國小」項下報名。
四、核予參加人員研習時數7小時、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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